吴胜桦、叶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逐步放开“秸秆禁烧”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多方共治,坚持疏堵结合,建立了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机制,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不断提高,培育壮大了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利用主体,2023年全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73.65%,秸秆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面积达10.38万公顷,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同时,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和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的途径、禁烧的政策要求,营造良好共治氛围,秸秆大面积焚烧现象越来越少,我市空气质量也得到持续改善。
秸秆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但焚烧秸秆产生的烟尘烟雾会加重雾霾天气,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影响人体健康;易引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自2012年底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4〕55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对实现辖区空气环境质量目标的极端重要性,务必保持禁烧工作高压态势,坚决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重点时段利用多源卫星数据对我省秸秆焚烧火点进行遥感监测,省生态环境厅专门派员赴各市开展禁烧巡查。2024年夏季我市巡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存在大面积火点,对空气质量产生了不利影响。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代表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总结近年工作经验,因地制宜,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一是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体系,提高秸秆还田质量,推进“五化”利用。落实奖补政策,及时兑付奖补资金,调动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的积极性。二是通过“党员先锋队”、“禁烧宣传队”、“秸秆助耕队”和“应急小分队”等方式,重点帮扶老弱病残等特殊农户群体的开展抢运抢收及秸秆处置工作。三是动态调整市级督查组巡查地区,总结交流各地区历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经验,发挥好合力作用,科学有效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巡查。四是积极向上沟通,将群众、农户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意见和建议反映给省级部门,力争在法制层面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制度,获得群众满意。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