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印染行业排污/碳指标交易,优化‘双控’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建立总量调蓄制度,扎实推进排污权交易与有偿使用,切实做好碳减排相关工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同频共振。
(一)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指导意见,设置亩均税收等硬性指标,对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提标升级,2023年底前整治不达标企业全部退出。市政府办出台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方案,运用亩均税收等指标对工业企业开展综合评价,对A-D档企业分类施策,加强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引导资源要素向先进生产力集聚。统筹制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我市工业领域发展的指导意见,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依法依规淘汰产能和低端低效产能,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加快沿江土地腾退,为绿色发展腾出空间。发展低碳绿色产业,实现企业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二)创新建立总量调蓄制度。制订《南通市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调蓄库工作方案(试行)》,组织各地深入实施水气土治污减排工程,广泛开展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移动源治理和各类生态扩容工程,深挖减排潜力。分级建库优配置,各地腾出总量60%县级自用、40%市级统筹,市级储备指标根据各地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差异化支持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开展“十四五”以来重点工程减排量、新建项目已用总量平衡量核算,定期更新总量指标出入库情况,实现总量指标动态管理。
(三)扎实推进排污权交易与有偿使用。根据年度污染物防治工程、排污许可证变更、注销企业清单等建立排污权出让登记库,根据环评审批情况建立排污权受让登记库。定期更新排污权出让和受让清单,搭建排污权供需对接平台。运用环保总监培训平台,邀请省评估中心专家集中授课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在局微信公众号设置排污权专题,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自去年省排污权交易平台投入使用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排污权交易36笔、金额235.37万元,均位居全省前列。
(四)切实做好碳减排相关工作。更新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录,组织开展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核算并分析、预测全市碳排放强度下降情况,指导企业完成碳交易市场开户及资料变更。自去年全国统一碳市场启动后,试点省市发电行业的碳市场均纳入统一管理,各地不再新建区域性交易市场,暂未放开其他行业、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参与全国碳市场。根据生态环境部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新规,发电、建材等八大行业的企业需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印染行业暂不在碳排放控排行业内。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能耗“双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注重精准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为导向,推进能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保障高能效企业合理用能,限制普通企业低效用能,杜绝违规企业任性用能,使能源资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企业倾斜。二是进一步强化总量管理。加快落实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年底前50%以上企业完成改造任务,腾出总量指标用于支持优质项目发展。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染物限值限量管理,“一园一策”制定约束性排放总量目标,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对重点行业企业、试点园区严把质量关,腾出可用于发展的总量指标。鼓励园区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统筹动态管理,对污染重、环境绩效差的排污单位,科学合理分配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三是进一步强化差异管理。将环保信用绿色等级(诚信)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持证排污企业,与民生保障、疫情管控密切相关的企业纳入执法监督正面清单管理,对正面清单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监控、走航监测、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开展数据精准分析研判,实现电力数据“云端看”,治污设备“线上查”,环境执法“及时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坚持“干好干坏不一样”导向,对符合条件企业实施大气应急管控豁免,营造“企业争当豁免、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保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