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饮用水源地保护,有效防控核废水、重金属环境污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南通全市目前共有4个在用水源地,均分布在长江沿线并采用长江供水,分别为长江狼山水源地、长江洪港水源地、长江长青沙水源地、长江海门水源地。另有4个应急备用水源地,分别为市区老洪港应急水源地、海安市新通扬运河应急备用水源地、如皋市长青沙水库应急水源地和启东市头兴港备用水源地。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测监控情况
一是推进监测监控“五全”建设。大力推进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五全”建设(即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全检定、设施全验收、异常全标记、质控全流程、数据全联网),组织开展“五全”建设工作情况全覆盖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五全”建设滞后的情况及时提醒,对超标、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二是强化水质监控预警。建设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平台,接入水质监测站142个,重点排污单位491家,实现水质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数字化智慧化监管水平。发挥平台预警作用,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形式向各级负责人推送断面水质预警信息,督促相关地区及时开展排查管控。三是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在全市各水源地规范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实行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分析和数据传输远程监控,动态掌握水质和风险状况。每月对水源地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监测结果。2024年8月组织开展全指标监测,并根据部、省要求,在80个水源例行监测指标基础上,额外增加25个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包含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和3个新污染物指标。2024年以来,8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二)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落实水源地日常巡查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实行定期巡查制度,认真对照饮用水源地相关管理要求,查看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今年以来,我局各地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累计出动约200人次。二是加强涉水企业监管。聚焦长江沿线、通榆河、饮用水源地、国省考断面水质不达标区域和沿海园区(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紧盯沿河工业企业、水产养殖非正常排污,开展严厉打击废水偷排直排专项执法行动、汛期水环境执法监管“蓝剑行动”等专项行动。2024年以来,累计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463起。三是开展排污口整治。开展长江入河、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和整治,在全省率先完成2122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入海排污口巡查,将190个入海排污口详细台账信息录入生态环境部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结合巡湾工作对入海排污口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巡查新发现排口5个,组织封堵排污口2个。
(三)公众宣传情况
一是全市全面开展宣传活动。南通10地同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国家安全及核安全知识。二是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知识问答”活动。4月8日起,我局在官微平台发布了两期核与辐射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点击量超1000人,参与答题人数超400人。三是开展“核与辐射安全进校园”活动。4月15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南通大学、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江苏省苏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与辐射安全科普进校园活动,通过设置核与辐射安全主题科普展、发放科普宣传册、现场体验等形式,促进高校师生们对核与辐射安全进行了解。四是开展“核与辐射安全进企业”活动。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组织区域内136家核技术利用企业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活动通过观看科普视频、法律知识讲解、理论知识考试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核技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生产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健全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属地严格落实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定期组织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问题的应急演练,提升事故预防处置能力。结合水源地水质自动站数据变化趋势,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通报,并组织赴现场排查异常原因,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必要时,组织对部分水源地开展加密监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二是持续开展污染源溯源整治。加快推动年度463个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对已建成工程开展后督查和效果评估。开展新一轮重点断面监测溯源,针对总磷等主要定类因子,强化靶向治理。科学运用溯源分析结果,精准排布一批治水工程项目,提高项目对断面水质改善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力争尽早启动、尽早完成、尽早达效。加大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污染管控力度,狠抓养殖池塘和农田退水生态化改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等工作落实,强化秸秆禁抛管控和综合利用,严厉打击工业企业偷排漏排等非法行为。
三是严格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水源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开展空气、地表水、气溶胶、总沉降物、饮用水源地、近海岸海水、海产品、土壤等介质中相关辐射环境采样,密切关注监测数据,实时研判,确保辐射监测数据准确、真实、客观。强化提升核与辐射监管能力,通过增加x-γ多功能辐射剂量率仪、表面污染测量仪等设备,同时注重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培训,进一步增强水源地内关键性辐射监测指标的深度。广泛开展核安全宣传,将核安全文化宣贯融入到日常监督检查中,提升公众对核与辐射安全的科学认知,营造良好的核与辐射安全氛围。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