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6/2021-00303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通环党〔2021〕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秦星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索引号: | 026/2021-00303 |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 ||||
文号: | 通环党〔2021〕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秦星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关于秦星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秦 星同志任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一级主办职级;
卫启春同志任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监测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徐培璐同志任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许志华同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监督处副处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2月18日
抄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中共南通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