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6/2021-00304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文号: 通环党〔2021〕21号
成文日期: 2021-02-23 发布日期: 2021-02-23 有效性:
名称: 关于王军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026/2021-00304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文号: 通环党〔2021〕21号
成文日期: 2021-02-23
发布日期: 2021-02-23
有效性:
名称: 关于王军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关于王军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2-23 10: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 军同志兼任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崇川分局)局长;

赵 江同志任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处处长、四级调研员,免去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崇川分局)局长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

黄晓勤同志任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一级主办,免去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2月23日






抄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中共南通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崇川区委组织部、如皋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