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6-02-04 14:53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关于同意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等21家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苏人函〔2013600号),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认工作人员职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秦星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顾宇翔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支蓉蓉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一科科长;

  季斌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二科科长;

  仲峰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崔军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业务一科科长;

  倪静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业务二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单德贵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业务三科科长;

  陆天静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主任科员;

  仲跻平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主任科员;

  邱晓华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副主任科员;

  黄甦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副主任科员;

  原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科级干部职务自然免除。

  仲跻平同志任职时间从2013年10月算起。

  中共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61月8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处室、单位,各县(市)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