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关于同意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等21家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苏人函〔2013〕600号),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认工作人员职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秦星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顾宇翔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支蓉蓉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一科科长;
季斌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二科科长;
仲峰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崔军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业务一科科长;
倪静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业务二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单德贵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业务三科科长;
陆天静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主任科员;
仲跻平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主任科员;
邱晓华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副主任科员;
黄甦同志任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副主任科员;
原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科级干部职务自然免除。
仲跻平同志任职时间从2013年10月算起。
中共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6年1月8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处室、单位,各县(市)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