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南通市司法局决定对《南通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中的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立法听证。现将立法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用现场听证方式。
二、听证会时间
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听证会地点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14会议室
四、听证事项
(一)区属建设工程、拆迁工程的管理、处罚由哪级部门履行更为合适。
(二)《办法》中对各类场地扬尘防治提出的要求、标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五、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有关组织代表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报名人数超出10人的,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各类别的听证代表;报名人数低于10人的,剩余的名额将由听证会组织方直接邀请相关人员或有关组织代表参会。
六、报名办法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有关组织代表自即日起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一)传真:0513-59002782;
(二)电子邮箱:nthbfgc@126.com
报名作为听证代表的,需要提供以下真实信息:
(一)姓名;
(二)工作单位;
(三)身份证号(可以在被选定为听证代表后再提供,须参会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
(四)联系电话;
(五)对各听证事项的观点和详细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24日。
七、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旁听人5名,社会公众可在2019年7月24日下午5:00前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并在报名时提供以下真实信息:
(一)姓名;
(二)工作单位;
(三)联系电话。
听证会组织方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听证旁听人具体名单。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