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要求,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本行政区域2025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如有异议可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处提出。
联系电话:0513-5900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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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嘉伟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