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六家环评技术单位无在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函
来源: 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1-01-28 14: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1月,我局对注册在南通市区域内的环评技术单位进行检查时,查询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发现,截止2021年1月25日,南通恩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20684MA1Y6M5R57)、南通协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320681MA1MUN953A)、南通怡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20691MA2173DE5E)、江苏奥马机械有限公司(913206217754430775)、启东协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91320681058627957L)、南通廷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320600MA20M7835K)等六家单位无在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即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部令 第9号)第十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上述六家环评技术单位不得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直至编制能力建设和信息公开管理等满足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过程中,应加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规范性检查,重点关注编制主持人是否全过程组织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建设单位在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对技术单位的信用记录和编制能力进行重点考量,建议优先选择信用良好和符合能力建设指南要求的技术单位。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