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费征集评选南通市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工况用电监控软件平台及数据服务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9-09 12:08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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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27号)和《关于印发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精准管控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18)1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环境监管精细化水平,有效落实秋冬季大气应急减排措施。我局组织推进全市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工况用电监控设施建设,现向各供应商公开免费征集南通市重点企业工况用电监控软件平台及数据服务。经专业技术评选,评分最高的平台选为南通市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工况用电监控软件平台,供应商授权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区局永久免费使用该平台。

一、征集内容

南通市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工况用电监控软件平台及数据服务,包括软件平台安装部署所需的的云资源和网络环境,以及安装部署调试。还包括平台对接南通全市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工况用电监控数据服务。以上征集内容(含:软件平台、云资源、网络环境、数据对接、系统对接、人工及差旅等)均由供应商完全免费提供,服务期限:永久免费(我局政策调整因素或工作要求调整因素除外)。

二、征集截止时间

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时整征集时间截止并开始评选,地点: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楼中庭南会议室,联系人:王明明,联系电话:59002802。

三、供应商要求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工况用电监控软件平台的原厂供应商(供应商出具盖公章佐证材料),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软件平台的第三方代理商。

四、评委组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邀请工况用电监控方面技术专家及局系统相关处室单位人员共五人组成评委,并邀请我市重点行业企业代表列席观摩,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派员全程监督。

五、征集评选原则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遵循原则:公开透明、永久免费、客观评选、全程监督。

六、征集评选步骤

1、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在局网站发布征集评选公告,不少于5个自然日。

2、供应商在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平台及服务方案书,方案书包括技术方案及评分表中的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注:只要参加本次征集的符合要求供应商不少于一家则进行评选。

3、供应商按签到顺序依次进入会议室现场演示真实平台和实际数据,电脑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备,现场提供投影机(仅配HDMI高清接口)。

4、评委审阅供应商方案材料及平台演示,各自评分,并汇总统计各供应商平均分,作为供应商最终评分。

5、主评委宣布各供应商评分及最终评选结果。

6、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在局网站发布征集评选结果公示。

7、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与最终选定的平台供应商签订免费使用协议。

七、平台及服务技术需求

序号

类别

需求说明

(以下需求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

1

总体要求

平台必须满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污染源(废气)工况用电监测等4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并应当于2019年9月24日前完成平台部署上线运行,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市重点废气排放企业数据接入。

2

平台架构

平台应由前置通讯、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及计算、消息推送、分布式数据库、实时数据库以及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组成,实现现场数据的汇总、报警管理、统计分析等,远程实时掌握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运行状况。平台分市、县(区)两级,实行分级建设、分级管理。市级平台对市辖范围内安装环保用电系统的工业企业限停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监管,对全市企业用电工况异常情况进行监督;县(区)平台对本辖区内安装环保用电系统的工业企业限停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监管;两级平台可实现即时通信,可实现市级平台对县(区)平台的调度与考核。

为适应未来该系统与其它业务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互的增多,系统平台总体架构的设计不仅需要满足现阶段环保用电过程监管及停限产、错峰生产监管业务的需要,更应当具备良好的运算性能和可扩展性,以实现在平台上快速构建不同的业务应用。

3

平台部署

系统平台建设应部署在云端,通过在云端的运行,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采用划拨资源等方式实现平台线性扩展,解决资源共享、平台共享、服务共享等问题。

4

数据处理

系统平台需要采用分布式数据库和内存数据库等技术分别存储相应的监测数据,提高系统的数据存储和数据处理能力。

5

并发性能

为保证系统平台能够适应未来接入污染源企业、采集数据项、采集频率和使用频率大规模增加的情况,系统应使用通讯并发和负载均衡等技术,来提高系统平台的并发性能和高可靠性。

6

基础信息管理功能

可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可对现场监测设备进行远程管理,更改配置参数、调整采集频率、设置产污、治污设施与现场监测设备的关联关系等;可对所监测设备工况异常报警阈值和判定规则、算法进行设置。

7

数据采集与预处理功能

可接收监测点上报的数据,可对监测点缺失的数据进行补采,并对异常数据进行校验与预处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8

用电过程监控功能

实现对污染源企业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数据的采集和监控,采集频率为1-15分钟,默认15分钟的数据采集,采集数据项至少要包含电压、电流、停上电事件等数据项。通过对采集的用电数据进行关联分析、超限分析、停电分析等智能化分析,及时发现治污设备未开启、异常关闭及减速、空转、降频等异常情况。治污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平台应自动报警,并能通过图表直观表达异常发生情况。同时支持以手机微信、APP等方式推送至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并可以查询历史异常信息。

9

异常申报与审批功能

当系统平台报警的异常问题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时,系统应第一时间通知企业负责人,企业应于两小时内作出快速反应,核实并解决问题,同时上传事故情况报告;若超过时限,系统将通知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或网格员,对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查勘,并上传现场照片、对异常情况进行说明。

排污单位应在可预见会出现异常情况(如设备检修、停电)时提前报备,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系统平台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审核结果通知到企业。

10

异常督办功能

根据系统平台设置条件,将报警信息推送给执法人员,对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和在线督办。

11

数据查询功能

查询监管企业基本信息;可通过地图的形式展现监管企业分布情况;可对各监管企业、生产设备、治理设备的用电数据进行查询。

12

数据统计功能

对各地区已经安装用电监测设备的监管企业数量进行统计,对监管企业用电情况进行汇总,可以按地区、行业进行统计、对比,导出数据报表。

13

安全管理功能

操作人员需经用户认证后,才能进入界面。可对系统平台用户账号进行管理,合理分配使用权限。系统平台应通过安全等级保护。

14

微信、APP应用

提供与PC端业务功能基本一致的微信应用、手机APP应用,界面简洁友好,方便操作。

15

接口要求

平台端要出具企业或设备接入的详细协议文档,包括接入地址、接入协议、接口demo等,要符合HJ-T 212-2017《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企业端数据传输要按照TCP/IP的传输协议,符合平台端要出具企业或设备接入的详细协议文档,主动完成数据接入。能够与其它业务系统进行无缝衔接。

16

数据对接

平台供应商负责南通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用电监控数据对接。

17

系统对接

平台实现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系统对接及数据报送,并实现数据回传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智慧环保平台,通过智慧环保平台实现单点登录。

八、评分标准

序号

类别

分值

评分标准

1

资信分

20分

提供平台运行所需的服务器、负载均衡等硬件设备的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3分。

供应商提供本单位获得的用电监管平台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

供应商提供本单位经有资质部门颁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材料的,得3分;

供应商提供公安部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认证备案的得3分。

供应商提供软件开发成熟度CMMI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的得2分;

供应商提供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供应商提供IS0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供应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供应商提供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注:需提供证书原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2

业绩分

15分

每提供一个与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合作环保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服务协议证明的得1分,最高为11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供应商获奖情况:近五年以来获得省部级技术奖励的,每项得1分;近五年以来获得国家级技术奖励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证书原件,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3

方案分

10分

提供对项目建设目标、用途、业务现状、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业务理解深刻,并形成可行的项目建设基本思路,评委在1-2分酌情打分。

系统平台整体设计方案比较,根据系统方案实用性、稳定性、扩展性、开放性、安全性比较,评委在1-2分酌情打分。

系统平台架构设计方式比较,阐明架构的实现方式和工作机制,对服务资源的部署性、可组合性和可扩展性进行详细分析和描述,评委在1-2分酌情打分。

系统平台功能方案比较,根据供应商在PC端、APP应用及微信应用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深入优化和开发设计方案比较,评委在1-4分酌情打分。

4

演示分

45分

软件功能及现场演示,包括PC端、APP应用及微信应用端的讲解。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按现场签到顺序进行现场演示,演示设备自带,请各供应商充分准备。

基本要求满足:

(1)中心端工况用电监测系统用于接收现场端监测系统传输的信息,实现现场数据的汇总、报警管理、统计分析等,远程实时掌握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运行状况。

(2)中心端工况用电监测系统能够对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关联分析,及时发现污染治理设施未开启、异常关闭及减速、空转、降频等异常情况,并通知相关人员。

(3)中心端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对执行停产、限产、错峰生产等调控指令的生产设施进行监测,将调控期间违规生产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对调控指令执行的总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4)中心端工况用电监测系统省市分级建设,原始数据通过数采仪“一址多发”直传省市两级工况用电监测系统,省市平台间点位编码、报警督办、运行维护等工作数据通过省市数据交换保持同步,保证一数一源。

(5)市级中心端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应提供web浏览器、手机APP、微信等用户访问功能,提供短信、微信、APP等告警方式,并提供排污单位用户对报警信息进行处理的功能。现场施工单位、排污单位可按权限登陆市级工况用电监测系统进行情况说明等信息更新维护操作。

供应商现场演示系统用户接入规模,在全国范围内云平台接入环保用电监管工业企业数量超过3500家得15分、1500家至3500家之间得8分、500至1500家得2分、500家以下不得分;注:供应商对现场演示的环保用电监管企业用户接入数量真实性负责;接入企业须为用于产污、治污监测的工业用户;

供应商现场演示PC端应用,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实现平台功能要求,提供真实系统平台演示的,依据功能的可操作性、便捷性、稳定性、成熟性等综合比较,评委在0-10分酌情打分;

供应商现场演示APP端应用,要求实现平台功能要求,提供真实系统平台演示的,依据功能的可操作性、便捷性、稳定性、成熟性等综合比较,评委在0-10分酌情打分,供应商未进行APP端应用演示不得分;

供应商现场演示微信端应用,要求实现平台功能要求,提供真实系统平台演示的,依据功能的可操作性、便捷性、稳定性、成熟性等综合比较,评委在0-10分酌情打分,供应商未进行微信端应用演示不得分。

5

服务分

10分

人员组成:4分。项目人员组成不少于6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职称。人员组成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项目组成人员中每多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项目组成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员工,评选现场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备查,否则此项不得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本地化服务能力比较,最高为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地化服务方案和佐证材料,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方式及内容等酌情打分,评委在1-4分酌情打分;

技术培训比较,最高为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培训计划科学性、内容安排合理性酌情打分,评委在1-2分酌情打分;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