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2021年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示
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1〕195号)和《南通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拟纳入我市2021年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方式:电话59002857;邮箱nthbzfj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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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