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通市2021年度拟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的公示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0-12 17: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61号)要求,在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自愿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预核,我市15个乡镇(街道)、18个村基本符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的申报条件和标准,拟上报省生态环境厅。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广大村镇居民积极参与并监督生态创建工作,现对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的地区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二、公示期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受理、接待反映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的来信、来电和来访:

电话:0513-59002815,电子信箱:nthbgl@163.com,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邮编:226007。

三、南通市拟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名单

拟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

海安市:海安街道,胡集街道,城东镇南阳村,曲塘镇郭楼村;

如皋市:搬经镇,九华镇,搬经镇谢甸村;

如东县:掘港街道,栟茶镇,曹埠镇,河口镇,双甸镇高前村;

海门市:三厂街道,临江镇,三星镇平山村、太阳村、大石村,余东镇凤凰村;

启东市:南阳镇,汇龙镇,吕四港镇,经济开发区庙效村,北新镇红阳村,惠萍镇东兴镇村,王鲍镇建群村;

通州区:刘桥镇,石港镇睹史院村,金沙街道平桥镇村,二甲镇余西居,西亭镇草庙村,东社镇香台村;

崇川区:观音山街道,陈桥街道树北村。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