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注册
排污单位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注册(平台地址:http://218.94.78.91:18000),注册信息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行业类别、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参加排污权交易活动的排污单位应持CA数字证书登录排污权交易平台进行操作。交易双方应妥善保管自己所持CA数字证书,因保管不善导致数字证书遭盗用、冒用、伪造或篡改等后果,排污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企业申请出让、受让排污权
(一)出让申请
1、排污权出让方需线上填写《江苏省排污权出让申请表》,选择交易方式,排污权交易方式包括电子竞价、挂牌交易和协议转让。若交易方式属于协议转让,选择协议企业(需协议企业已在平台申请受让并发布受让信息)。
电子竞价是指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报价,按照报价高低顺序确定受让方。
挂牌交易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拟出让的排污权交易信息挂牌公布,在挂牌期限截止时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受让方。
协议转让是指交易主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电子平台开展交易。
2、出让方根据平台要求上传排污许可证正本扫描件、富余排污计算报告及佐证资料等材料。
(二)受让申请
排污权受让方需线上填写《江苏省排污权受让申请表》,并根据平台要求上传项目立项文件或可研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等材料。
三、 生态环境部门资格审核
申请交易范围在同一设区市内的,由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预审,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审核。
申请跨设区市交易的,由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预审,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初审,省生态环境厅审核。
四、 平台信息发布
排污权交易申请材料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出让公告、受让需求信息,在排污权交易平台公开发布。
五、 交易组织实施
协议转让:双方交易申请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由排污权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协议转让公示信息。协议转让信息公示7天无异议后,交易双方线上签订电子合同。
电子竞价和挂牌交易:在排污权电子竞价、挂牌交易出让信息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按照排污权交易流程,完成企业注册、受让申请资格审核并满足受让方须具备的条件后,方可报名参与交易。具体交易流程请登陆平台查询,或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六、 企业价款结算
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将成交价款汇至交易机构专用账户,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上传缴纳价款的凭证,交易机构向双方出具《江苏省排污权交易凭证》。
受让方凭《江苏省排污权交易凭证》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
出让方凭《江苏省排污权交易凭证》向当地税务部门补缴当年度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注销。通过平台上传缴费凭证、排污许可证变更或注销证明后,交易机构在3天内向出让方拨付交易价款,出让方收到价款后3天内向受让方出具交易金额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