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对狼山水厂、洪港水厂、如皋鹏鹞水厂、海门长江水厂四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以及老洪港应急水库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按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五个水源地各水质监测项目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满足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