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南通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来源: 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0-04-29 14:25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0年4月26日,市政府办印发实施《南通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通政办发〔2020〕33号)。

《计划》明确了2020年我市水环境质量目标、重点任务,并安排了255项重点工程项目,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一、质量目标

1、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原则,2020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5个国考断面、31个省考以上断面(包含5个国考断面)水质持续改善,优良率(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分别达到100%和74.2%。70个市考以上断面(包含31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提升到71.4%。全市31个省考重点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确保达到82%。

2、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强化应急备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列入省名录的4个应急备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提升。

3、6个地下水国控点位和6个省控点位的水质级别保持稳定,水质极差比例不高于25%。

4、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中趋好,5个国控近岸海域点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80%,8个省控以上(含国控)近岸海域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75%。

5、巩固市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纳入国家黑臭水体监管平台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稳定在100%,并确保无返黑返臭现象。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二、重点任务

围绕农村和城镇两大战场,聚焦工业、农业、生活、服务业四大领域,推进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进一步强化长江保护修复与水源地保护攻坚,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基于我市水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计划》提出了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治理、保障水环境安全、开展水生态修复、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严格水生态环境管理等8个方面38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治理措施和要求,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的开展。并安排完善经济政策、深化科技支撑、加强督查督办、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考核奖惩等5大保障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三、重点工程项目

《计划》中明确了2020年共安排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等7大类255项重点工程项目,制定各县(市、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使工作明确化、责任明确化、时间明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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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