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南通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7-29 09: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2年7月26日经市政府同意,由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编制背景

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关系美丽南通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土壤、地下水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规划》。

二、主要特点

《规划》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对“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规划》分析了我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十四五”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力争解决一批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是注重安全保障。《规划》突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对基本民生、环境安全的保障作用,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涉镉等重金属排查,保障农用地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实施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风险管控,保障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增强农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是体现特色亮点。《规划》谋划了一批具有南通特色的专题任务,力争走在全省前列、走出南通特色。土壤方面,建立重点监管单位全生命周期监控平台,对企业项目建设、生产、关闭搬迁等全过程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跟踪监测、风险预警,保障地块安全利用。地下水方面,以“一企两场一区”为重点,实施溯源排查、隐患整改、源头减排、监测预警等措施,提升地下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平,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业农村方面,以河道水系为主线、以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片区化治理,系统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区域治水、黑臭水体整治和厕所革命工作。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设置5个章节、3类目标指标、4大主要任务、24项重点工程,对全市“十四五”时期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进展与形势”:总结概括了“十三五”时期我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研判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十三五”期间,重点围绕完善管理体系、摸清土壤家底、严控污染源头、加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监管、推进土壤治理修复等方面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圆满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双90”目标。围绕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两个方面稳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排查,养殖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整治。

第二章“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等内容,设置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3个方面9项重点指标。提出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完成上级下达指标,国控风险监控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分别减少3%、2.5%,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数量新增2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列入全国农村黑臭水体采集与监管平台的黑臭水体整治率达100%等具体目标。

第三章“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等4项任务。一是坚持“控源头、防新增、重监管、保安全”,持续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受污染耕地为重点,强化耕地分类监管,巩固提升农用地安全利用水平;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强化企业法定义务的落实,防范新增土壤污染;以土壤污染高风险遗留地块为重点,依法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扩散;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严格用地准入管理,杜绝违规开发利用。二是按照“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的思路,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分区防治和目标管理,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三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从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生态健康养殖、秸秆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等方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四是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第四章“重点工程”:根据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和地方上报需求,对应《规划》主要任务,围绕土壤和地下水调查与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个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时期需要重点实施的24项重点工程。

第五章“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经济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实施效果评估等4个方面,明确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推动规划任务落到实处,确保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原文:市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南通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