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南通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微信 发布时间:2019-04-12 11:55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9年4月,市政府办印发实施《南通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通政办发〔2019〕33号),《计划》明确了2019年我市水环境质量目标、重点任务,并安排了285项重点工程项目,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一、《计划》的水环境质量目标

《计划》中明确了2019年我市水环境质量目标:

1、5个国考断面、31个省考以上断面(包含5个国考断面)水质持续改善,优良率(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分别达到100%和71%,主要入江、入海河流控制断面稳定消除劣Ⅴ类。70个市考以上断面(包含31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提升到65.7%,力争消除劣Ⅴ类断面。其中,5个国考断面和26个省考断面必须确保达到省“水十条”目标要求,其余39个市考断面在《计划》中也明确了年度质量目标。

2、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海安新通扬运河应急备用水源地和启东头兴港应急备用水源地完成达标建设。

3、6个地下水国控点位和6个省控点位的水质级别保持稳定,水质极差比例不高于25%;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定,5个国控、3个省控近岸海域点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不低于62.5%;完成省下达的13个水系黑臭河道整治任务,年底前市区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市区及各县(市)城关镇纳入考核的9条城市河道监测断面水质有所改善。

二、《计划》的重点任务

基于我市水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计划》提出了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开展服务业水环境治理、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强水资源节约、保障水环境安全、严格水环境管理等9个方面41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治理措施和要求,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的开展。

三、2019年重点工程项目

《计划》中明确了2019年共安排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等7大类285项重点工程项目,制定了各县(市、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使工作明确化、责任明确化、时间明确化。

原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