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农村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国家战略的交汇点,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深入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有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为打造美丽江苏南通样板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机制体制,强化整治与监管协同推进。
一是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合力。分年度印发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年度治理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2023年省考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目标为42%,全市2023年新增完成治理农户7.2万户、新增完成治理行政村254个,累计完成治理行政村830个,累计治理农户64万户,治理率达56.5%,超额完成省考核任务。二是抓实运维监管,提升运行成效。市级出台《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均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运维管理体系。印发《2023年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跟踪监测方案》,组织对全市84套小型集中式处理设施和18套分户设施进出水进行每月跟踪监测。三是组织排查整治,有序推进整改。制定《南通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各地持续组织开展已建设施“回头看”,截止2023年底“回头看”专项整治共排查设施1309个,排查发现问题103个,已完成问题整改103个,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5%。
2023年,农村生活治理率已达56.5%,比2022年底提升17个百分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验在2023年5月份的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培训班上做了交流分享,如皋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案例成功入选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的全国20个生态环境治理典型案例。
二、坚持科技赋能,建立高效智慧监管体系。
在全省率先推行非现场监管实践,持续提升非现场监管“数字化应用、专业化支持、精准化执法、高质化服务”水平。4月9日,南通市非现场监管执法做法在2024年第一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高级研修班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一是创新开展“五全”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快提升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效能实施方案》等文件,做到有违法必查纠、轻违法重整改、无违法不打扰。1060家排污单位完成自动监控设施“五全”建设,做到设备全检定、设施全验收、异常全标记、质控全流程、数据全联网。二是构建指挥调度体系。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指挥调度工作实施方案》,投资1400余万元打造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平台,接入实时监测点位5000余个,覆盖全市大气、水环境、扬尘等监测站点2182个,重点污染源实现在线监控全覆盖,2023年以来共发布环境质量监控点位数据异常、污染源监控数据超标等指挥调度指令5911条,有效预警反馈率100%。三是全面推行智慧执法。全面增加非现场监管执法频次,办理“全时段+大范围+精准化”非接触式执法案件1044件,2023年10月起非现场监管案件立案数单月占比均达60%以上。实施“自动+人工”双线索派发机制,以自动监测、用电监控数据为线索,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5件。率先出台《走航车、便携式GC-MS、FID检测仪等仪器监测数据用于执法工作方案》,办理全省第一起运用走航监测数据直接处罚案件。四是率先完成装备配备。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全省率先完成全域标配执法装备配备。在重点断面、国控站点周边布设无人机机库,实现24小时全天候动态监管,利用无人机机库查处的某养殖户非法设置排污口排放污水案作为部级典型案例予以推广。
三、坚持助企为民,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需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全省率先出台《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行政处罚企业合规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企业合规指导清单,明确32类98项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审慎监管。截至目前,办理合规治理案件30件,涉及处罚金额420余万元。海安某生物质发电企业合规治理不予行政处罚案,纳入全市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案例予以推广。二是优化执法帮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的通知》,将895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累计开展指导帮扶495次,2023年入企检查次数同比下降41.67%。对全市341家“白名单”企业开展环保“体检”,印送指导意见书276份。依托省生态文明学院,开展环保总监全覆盖培训,办好“总监说法”等普法专栏,“环保总监制度助推企业尊法守法绿色发展”入选全市首届“法惠民安·治在江海”示范项目。三是落实轻罚免罚。出台《对环境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认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认定的意见》,全面规范轻罚免罚行为,办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850余件,减免处罚3900余万元。印发《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学法减罚促进企业规范治理的意见(试行)》,将学法考法情况纳入处罚案件自由裁量因素,增强企业守法自觉。
四、坚持制度为纲,不断夯实执法能力水平。一是聚焦能力提升。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打造统一领导、整体优化、战训耦合、一体履职、高效协同的一体化生态环境执法新格局。出台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提升方案,制订“341”执法效能提升计划,深入开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全年发布部级典型案例2个、省级典型案例21件、市级典型案例48件,不断增强企业和公众环境守法意识。全面开展四季实训活动,持续增强问题发现能力、治理服务能力、案件办理能力。二是深化部门联动。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多部门常态化开展12项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1年联合市公安局,组建全省首支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融合战队。深化行刑衔接,“公检法环”四部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每季度组织召开会商会。依托融合战队优势,设立联合情报研判室,联合开展实战实训,2023年累计办理大案要案33件,其中涉嫌刑事犯罪2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8人。三是全面推进“双随机”监管。强化企业监管库建立,保持企业库动态更新,基本做到排污单位全覆盖。建立全市10657家双随机企业监管库,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079家,一般排污单位 9560家,大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统筹兼顾。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管理。制定包括被检查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证后执行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培训及装备物资储备情况等日常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做到一次检查覆盖全面。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更严举措推动新征程生态环境工作,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全面推开非现场执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贡献南通力量。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