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陆海联动,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南通市深入贯彻落实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部署,实施陆海统筹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以攻坚成效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沿海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部门协作,建立入海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将入海排污口整治验收工作纳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全面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各地入海排污口整治情况实施“回头看”,加强业务指导和调度推进,注重整治落地见效。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南通实际,细化了入海排污口分类,明确了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和监管要求,组织各地开展新一轮摸排,做到入海排污口“应备尽备”。
二是坚持一河一策,加强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印发实施《南通市重点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实施方案》,明确了以掘苴河环东闸口、通吕运河大洋港桥、通启运河塘芦港闸断面等3个国控河流入海断面为重点,将我市11个国省考河流入海断面全部纳入治理与管控范畴。3个重点国控河流入海断面已全部制定实施“一河一策”总氮治理与管控方案。针对今年以来部分入海断面总氮升高问题,深入开展溯源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污染源制定整改措施44项,建立总氮问题定期调度会商机制。
三是坚持陆海统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11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完成底数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制定“一区一策”,截至6月底,完成1座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5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全市新增完成治理农户2.12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组织开展已建设施“回头看”,排查设施341个,发现问题55个,完成问题整改43个。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整治,完成142家单个50亩以上、连片100亩以上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美丽海湾示范建设。围绕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进一步识别自身禀赋、特色优势、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治理重点等,按照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原则,完善了各岸段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南通市互花米草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启动互花米草治理工作,截至6月底已完成2180亩。积极推进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贯通工程,构建沿江沿海生态廊道,预计新增里程145公里,年底前实现基本贯通。
今年春季,我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 86.7%,同比上升 10.5 个百分点,优于年度考核目标 23.7 个百分点。虽然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改善尚不稳定,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汛期存在波动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加快补齐城乡水环境治理设施短板,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推动降低城镇污水处理厂总氮等污染物出水浓度,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开展水环境生态修复,清除内源污染,增加水体自净能力。根据水质状况动态排布总氮整治措施。优化总氮监测监管体系,在现有国省市控断面基础上,根据区域总氮污染状况,在掘苴河等重点河流干流上游、入海闸和主要支流增设监测断面,全面监控总氮浓度变化及污染状况。
(二)有序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制定实施入海排污口整治验收管理办法,对排污口整治情况严格把关。对照验收标准和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目标、措施等要求,逐条逐项抓整治,在销号时确保整治措施全部落实,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常态化现场核查,重点核查整治验收通过的排污口的“一口一档”和日常监管情况,对违法违规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加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执法震慑。
(三)完善美丽海湾长效监管机制。以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河口、岸段为重要单元,坚持问题导向和精准施策,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坚持治理与监管并重,细化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分工,常态化开展海湾巡查监管,推进形成分工明确、多方联动、顺畅高效的美丽海湾综合治理与监管机制。积极创建省级美丽海湾示范项目和全国优秀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