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策扶持引导 推进我市生猪生产健康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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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民盟南通市委员会

建议/提案号:

第 0325 号

标题:

关于加强政策扶持引导 推进我市生猪生产健康发展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情况分析:

生猪生产供应事关群众“菜篮子”和农民就业增收,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大局。由于近两年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加上有些地方盲目扩大畜牧业环保禁养区、限养区,生猪存栏和猪肉市场供应严重不足,导致猪肉价格暴涨。根据有关统计数据,2018年我市生猪存栏230万头,但2019年底全市生猪存栏仅80余万头,同期能繁母猪存栏量同样下降幅度巨大。2019年生猪累计出栏298万头,较2018年同期下降20%左右。猪瘟疫情爆发以来,我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控体系,出台扶持政策,落实省补资金,规范禁限养区,建立挂钩制度,保障增养补栏等一系列措施,初步遏制了生猪存栏下滑势头,出现了止跌回升迹象,但生猪产销形势依然严峻,完成国家下达的2020年达到常年饲养量的80%、2021年达到常年饲养量的目标任务比较艰巨。

猪粮安天下,猪肉保供稳价,中央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畜牧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座谈会要求,千方百计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千方百计确保春节等重要节日猪肉供应,确保2020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是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一、我市生猪生产复养任务存在的困难障碍

我市恢复生猪生产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给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集中在疫情、用地、环保以及资金等方面。

1.养殖场复养积极性还不高。多数养殖场考虑到疫病传播途径多、传播速度快等因素,缺乏复养信心,为避免扩大损失,保持观望的还比较多。部分通过风险评估的养殖场有复养意愿,但由于能繁母猪、种猪价格高,甚至购不到能繁母猪,出现“没猪可养”的状况。也有养殖户担心高价购买能繁母猪后,一旦猪肉价格下跌,会出现严重亏损的现象。

2.生猪规模场建设布局亟待调整优化。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补栏增养与疫病防控相结合,应大力发展生猪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各地要从政策层面破解畜禽养殖用地障碍,统一规划标准化规模养殖用地。

3.国内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依然较大。目前我市生猪存栏50-199头的中小型养殖场(户)达3857户,生猪存栏量达33.5万头,占总存栏量的42.9%。由于这些养殖场现有的设施设备及管理能力与防控要求不相适应,大面积鼓励中小户增栏补栏的技术条件仍不成熟,需要加强其防控设施和防控能力的建设。

具体建议:

1、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体系建设。非洲猪瘟的流行,是造成养殖户产生惧养心理的重要原因,只有提振养殖者信心,确保复养、补栏成功,生猪生产才能逐步恢复。在目前没有非洲猪瘟疫苗的情况下,构建生物安全屏障显得尤其重要。第一,压实规模化养殖场防疫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强化生物安全,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抓好引种、检测、猪场及周边环境净化、车流物流人流管控等方面,切实加强“外堵内防”、消毒灭源,实行封闭式管理,消除疫情隐患,提升预警能力。鼓励养殖场建设全自动料线,平均需要150-200万元左右的建设资金,建议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或给予短期贷款贴息。第二,建设生猪运输车辆洗涤消毒中心。据调查,我国非洲猪瘟由人员车辆携带病毒传播占比达到了41.5%,其中猪场车辆带毒传播又是重中之重,因此在我市生猪存栏量大的海安、如皋、如东等地投资建设“生猪运输车辆消毒洗涤中心”十分必要。目前建设这类洗涤消毒中心大约需要200万元左右的投资,特大型养殖场可以采用养殖场自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中小养殖场的洗涤消毒中心可由政府投资建设后交第三方托管运行,同时对洗涤消毒过程制订作业标准并进行实时监控。运行中可对消毒车辆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补充运维成本。运输车辆经过清洗消毒后发放生猪运输通行证,方可在该区域从事生猪运输活动,装运人员、卸猪人员同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第三,构建生物安全屏障。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合理布局养殖区域,切实提升规模养殖以及科学绿色养殖水平。要对大中型规模猪场、种猪场“两场”周边2公里范围内现有养猪场进行全面排查,在切实保护养殖户利益的前提下,加快推动“两场”周边中小规模养殖场(户)逐步弃养、退养,全方位构建生物安全屏障。2.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目前我市根据法律法规已完成禁养区技术调整,调整后禁养区的个数共计99个,较调整前减少了212个,面积减少了984.6平方公里。我市各地要将调整后的禁养区和限养区方案尽早对社会公布,简化环评审批手续,并在相当长时间内保持政策的延续性,让想养的养殖户吃上定心丸。3.落实保障生猪养殖用地。生猪规模养殖用地是恢复生猪生产的关键,规模猪场是生猪增养扩养的主力军。我市要贯彻好国家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最新文件精神,允许和鼓励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并落实存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改造升级所需土地。要合理规划一批标准化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规划单体规模500亩以上、存栏5万头以上特大型养猪场建设用地,并同步考虑沼渣沼液的就近消纳和循环利用的实际需求。4.出台稳定生猪生产临时性救助补贴政策。能繁母猪数量的回升是生猪恢复生产的前提条件。当下,能繁二元母猪价格达8000元,普通种公猪达15000元,且十分紧俏,同时种猪的购买存在较大生物安全风险。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对规模化养殖场给予临时性救助补助,适度提高重大疫情死亡生猪的保险赔付标准,鼓励养殖场自留能繁母猪和人工授精,帮助其恢复产能。5.践行稳产保供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养殖模式。生猪生产的健康有序发展一定要走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建议在南通地区因地制宜重点推广以下模式:一是工厂化规模养殖的“中粮模式”,布局建设5-10个年出栏5万头以上的特大型养殖场;二是农牧按比例循环的“松江模式”,以家庭农场为依托,每1亩农田配套养殖2-3生猪,实现出勤粪便就地还田和内部循环;三是农民适度规模养殖的“温氏模式”,发展“公司+农户、家庭农场”的模式,将中小养殖户纳入到公司产业链条之中,提升养殖的集约化水平;四是市场化收贮运转还田的“南阳模式”,政府投资建蓄粪池,保证粪污“存得住”,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上门有偿收集运输,保证粪污“运得出”,经过腐熟处理就近还田,保证粪肥沼液“用得掉”。

承办单位:

主办:

农业农村局

协办:

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答复日期:

2020-04-20

答复内容:

市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现对民盟南通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扶持引导,推进我市生猪生产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提案提出者时参考。

2016年,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函》(苏环函〔2016〕163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工作,所辖县(市)禁养区划定方案均经原省环保厅组织专家技术审核,并于2016年12月底前分别正式发布实施。根据原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6月底我市进一步完善了禁养区划定方案,并制作完成禁养区配套图件。全市原共划定禁养区311个,面积为3654平方公里。

201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稳定生猪生产、推动绿色养殖的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回头看”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苏环办〔2019〕313号)要求,深入细致开展禁养区划定排查整治工作。各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被划入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其他区域,坚决予以取消。目前各地已完成禁养区技术调整,并已全部印发依法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方案。重新划定后,全市畜禽禁养区共计99个,面积为266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45.67%减少至33.36%。

下一步,我市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0〕42号)要求,依法加强禁养区监督管理;做好生猪生产环评管理服务,积极开展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严格依法监管畜禽粪污处理,大力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加大生态扶持力度,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0日

联 系 人:徐思敏

联系电话:59002810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