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建议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季红星

建议/提案号:

第 0528 号

标题:

关于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情况分析:

近年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我市PM2.5为36.8ug/m3,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0.8%,蓝天天数显著增加。同时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力度加大,建设工程数量众多,施工面积大,分布区域广。轨道交通、城市开发、园林绿化等大量工程建设,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也愈发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

去年我市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南通市区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市区施工扬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市区施工扬尘防治的主体责任、技术标准、监管部门、执法处罚等相关要求,推进了市区5000平米以上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市区施工扬尘办牵头组织各部门、地区开展了督查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施、检查过程仍然发现存在一些问题:(1)监管统筹不足。《实施意见》对扬尘污染的职能上已有分工,但部分建设工程、拆迁改建、堆场裸土等任存在权属不清,红线交叉等情况,各部门、地区监管中各自为政,易形成盲区。(2)主体责任落实有待提升。经过近年来宣传、要求,建设、施工单位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有所提高,但现场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管一下,好一会”的现象,自主性落实程度不高。(3)问题处置不及时。去年以来各级检查中发现各类扬尘问题中,有部分问题长期存在,未整改、短暂整改时有发生,部分施工、拆迁工地受到上级反复通报,影响我市形象。(4)惩处措施综合运用不多。目前扬尘防治是全国普遍性要求,我市建筑企业在外地已有受到综合惩处案例,有效地提高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我市尚运用不足。

具体建议:

近年来,上海、南京等一些城市就建设工程扬尘污染管理,已进行体制建设和制度设计。在此建议我市学习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推进扬尘防治工作:一是强加监管统筹。市区施工扬尘办牵头制定全年施工工地扬尘防控目标计划,住建、市政、城管、水利、交通等主管部门加强扬尘监管,统筹考核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通创区等地区工作,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属地之间的保障信息共享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特别是政府投资、主导的建筑、市政、道路建设等施工工地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严格执行6个100%抑尘措施,合规使用全密闭智能渣土运输车辆。收储地块、征拆工地(地块)等属地政府应落实防尘措施,确保扬尘管理符合规范。三是运用综合惩处措施。《南通市区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已明确运用“以税控尘”手段,但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主管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可根据现场情况实行差异化管理。情节较轻的,立即整改;违法违规的,停工处罚;屡教不改的,信用降级。运用综合监管措施,推进我市施工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精细化。

承办单位:

主办:

生态环境局

协办:

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答复日期:

2020-04-17

答复内容:

市住建局:

经研究,现对季红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2020年以来我局采用颗粒物走航、雷达平扫、道路尘负荷走航等综合技术手段开展市区大气污染精准整治,累计形成走航报到15份,通过污染防治攻坚平台交办问题98件,初步构建了市区扬尘问题属地政府(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单位信息传递及反馈机制。我局按照“百日行动”要求,会同市住建、市政和园林、城管等部门开展检查,对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曝光,每周例会上通报相关问题。

2020年,我市推行“以克论净”考核办法,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重点管控区域道路积尘、积泥、杂物量应低于1克/平方米。通过道路尘负荷监测,发现土方作业施工工地、弃土点附近路段及主要运输道路积尘严重,我局将每月持续开展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告各属地及市级部门和单位,提供科技支撑,协同做好工地扬尘治理。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7日

联 系 人:刘捷

联系电话:59002759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