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海门过江通道规划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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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海门市委员联系小组

建议/提案号:

第 0526 号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海门过江通道规划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情况分析: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协同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2020年1月3日,南通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提出要“全方位融入苏南,全方位对接上海,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实践三个“全方位”、答好南通“发展四问”,加快推进过江通道规划建设势在必行。南通新机场选址逐步明确,北沿江高铁规划建设加速推进,南通发展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南通作为上海北大门综合交通枢纽的地位日益凸显,过江通道规划建设迫在眉睫。为此,我们建议同步加快推进海门海太过江通道、崇海过江通道规划建设,为南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情况:

1.海太过江通道。该通道已列入《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江苏省长江干线过江通道规划方案研究(2018-2035年)》、《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规划(2019-2025年)》、《江苏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0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2020年江苏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项目推进计划表(征求意见稿)》及《2020-2022年全省交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计划》。目前,省铁路办已确定如通苏湖铁路预可研究单位,省交通厅已确定高速公路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通常高速(含海太过江通道)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送审稿编制,海门市也正在开展海太过江通道方案研究,并就土地保障等作了前期准备工作。

2.崇海过江通道。该通道已列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江苏省长江干线过江通道规划方案研究(2018-2035年)》、《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目前,已完成《崇海过江通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南通市级层面评审,南通市交通局已上报省交通厅待审。

存在问题:

1.海太过江通道项目推进制约因素仍然突出。海太过江通道研究区域走廊内有一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长江刀鲚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需穿越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且对岸需穿越长江保护岸线。同时,海太过江通道预留空间较小,在不足200米的通道内规划有综合天然气管道、高速公路、城际铁路等过江设施,目前各项目的前期研究推进时序存在时间差,将会影响海太过江通道整体规划建设时序。

2.崇海过江通道苏沪两地联合推进机制尚未形成。崇海过江通道虽已列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但苏沪两地就崇海过江通道规划建设具体推进方案尚未明确,尚需要明确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建立崇海过江通道苏沪两地联合磋商推进机制,将崇海过江通道规划建设迅速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联系沟通对接,加快问题协商解决。

具体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建议南通市级层面成立推进海门过江通道建设指挥部,瞄准“在2021年底前开工建设海太过江通道”的目标定位,由熟悉过江通道筹建工作的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过江通道规划建设的统筹组织,发挥牵头抓总、沟通协调作用,推动有关工作及时落实落细落地。2.加强规划对接。建议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汇报,按照《南通新机场空铁枢纽集疏运体系(综合交通)规划》中关于海太过江通道方面的研究,提出南通工作方案,努力推动省级部门加快海太过江通道前期工作。建议加强与苏沪两地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汇报,促成省级层面沟通协调,力争将崇海过江通道纳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省市实施方案,推动苏沪两地尽快启动崇海过江通道前期工作。3.做好筹建工作。建议同步组织做好海太过江通道前期准备工作,安排南通市有关部门配合省厅做好通常高速公路国土空间规划,为下一步做好海太过江通道国土空间规划预控、土地调整和生态防护林调整作好准备,同时委托科研单位深入开展海太过江通道工程筹建研究。建议实质性启动崇海过江通道规划建设工作,及时加强联系沟通促成与上海市相关规划协同,并纳入上海市相关规划;加快推动《崇海过江通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省级评审,为下一步做好土地规划调整和生态防护林调整作好准备;加快推动南通绕城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客观上形成省际断头路,以此倒逼崇海过江通道加快筹建;同时委托科研单位开展崇海过江通道筹建研究。

承办单位:

主办:

交通运输局

协办:

海门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

答复日期:

2020-04-20

答复内容: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经研究,现对海门市委员联系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海门过江通道规划建设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为服务全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今年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服务的实施方案》,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盯到底”的重大项目服务制度,每个重大项目均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及时跟踪掌握项目进展,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对于海门市委员联系小组提及的两条海门过江通道项目,我局将明确专人对接服务、全程跟踪,全力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环保问题,为项目最终落地提供保障。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0日

联 系 人 姓 名:周浩

联 系 电 话:15722518990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