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河塘整治的建议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农工党南通市委员会

建议/提案号:

第 0261 号

标题:

关于加强农村河塘整治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情况分析:

近年来,随着农村河道整治行动计划的推行和河长制的实施,农村四级以上河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是,农村大多数四级以下的河塘堵塞不畅、筑坝分段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当前,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水体污染积重难返。首先在印染、钢丝绳等企业较多的地区,多年来受到的重金属等工业污染难以彻底清除,导致河塘水质发黑发臭;其次受到传统种养模式影响,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尤其是规模养殖业畜禽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等,在很大程度上对水体造成污染。第三由于农村居民环保意识淡薄,存在随意往河塘中排放生活污水或抛弃杂物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河塘水体质量。

二是河塘环境纷繁芜杂。由于农村河塘分布广泛且多由农户各自负责或分段管理,造成河塘环境清理不及时也难到位。一方面,水面恶性杂草繁衍速度快,打捞成本大;另一方面,大多数河塘多年没有疏浚,导致水底杂物较多,另外,河坡上乱堆乱放情况严重,秸秆随处,垃圾成堆。

三是废沟呆塘水系不畅。农村河塘大量存在堵塞不畅、水草封河、筑坝分段现象。原来可供人下河捞鱼摸虾的小河小塘,因得不到及时清淤除草,如今已成为生活垃圾的投放地、水草封盖的臭水沟、建筑垃圾的填埋场,切实影响了农村生态环境。

具体建议:

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规划。要切实加大城乡统筹力度,通过区域开发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配套,真正做到城乡同步建设、同质管理、同等标准。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农村的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工程建设,将有条件开展雨污分流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排污管网;对没有条件进行雨污分流的进行雨污截流,就近接入排污管网,有效截断排入河塘的雨污水。二是抓好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坚决落实禁养区、限养区的相关规定,完善并出台养殖场关停计划和实施办法,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限期关停,限养区内关停小型分散畜禽养殖场,并防止反复。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对于违法用地需强制拆除的养殖场,要按拆违程序进行处理;对违规排放污染物的养殖场,要按相关法律及时予以查处。规范大型畜禽养殖场污水废物的治理,鼓励通过生态种养和以有机肥为中心开展循环农业项目建设。三是实施河塘环境整治及畅通工程。大力实施农村河塘环境整治计划,分大小、主次、急缓等不同情况,分期分批有计划地组织清淤整治,并彻底清除河塘内及河岸的各种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同时,要结合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快实施河网水系沟通规划,拆除影响河道畅通的旧桥和筑坝,打通“断头河”,拓宽“卡脖河”,使河塘与河道形成完整流通的水系,从而提高河水的流动性,改善河塘水质。

承办单位:

主办:

水利局

协办:

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答复日期:

2020-04-20

答复内容:

市水利局:

经研究,现对农工党南通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河塘整治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提案提出者时参考。

一是坚持改善生态环境目标不动摇。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紧紧围绕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这个核心,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把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当作一项政治工程、实事工程和民心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强化推进。制定《南通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255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确保70个市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达到71.4%以上。以碧水保卫战的过硬成果,推动农村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深入实施全流域水环境整治。按照轻重缓急,把工作力量从主要河道向支流、从一二级河道向三四级河道延伸,摸清污染源头,一河一策,分类治理,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组织开展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建立名册台账,突出抓好源头污染管控,研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并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体系,按季度进行考核督查,压实属地农村水环境治理责任。

三是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开展执法“亮剑”行动,保持执法“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高压态势。对生产工艺相同、污染物性质相似、地理位置相近的农村中小企业,单独或依托工业园区(集聚区)以及治污能力强的规模企业,建设集中式的污水处理设施,打造工业污水处理“绿岛工程”。同时在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加强沿河及支流污水排放量较大单位的管控,建立废水(生活污水)临时收运处理设施,严防废水直排河道。

四是加快实施常态化活水畅流机制。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配合制定全市范围的畅流活水方案,充分借鉴濠河及周边45平方公里水质提升工程的成功案例,探索更大范围的常态化活水机制,设法在非潮汛期内河水体也能做到自由流动,增强河道水动力,增强末端水体的流动性。

五是依法监管畜禽养殖业污染。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0〕42号)要求,依法加强禁养区监督管理;做好生猪生产环评管理服务,积极开展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严格依法监管畜禽粪污处理,将畜禽养殖污染纳入日常环境检查、网格化监管工作范围,采取随机抽查、例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有力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加大生态扶持力度,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是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一方面依托主流媒体宣传环保科普知识、环保法律法规,定期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环境问题有效解决;另一方面利用新媒体扩大环保宣传力度,扩大南通环保微信公众号“南通生态环境”的影响力,与江海明珠网、南通发布、濠滨论坛等新媒体合作,开设环保新闻、政策法规、环保科普、环保执法等栏目,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知晓度,积极引导广大居民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动员广大居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维护环境,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氛围。开展“公众看生态”活动,邀请更多公众参观环保科普基地、垃圾发电厂、生态村镇等,让他们亲身体验生态南通建设的成效,感受“污染容易治理难”及“保护环境,重在参与、贵在行动”的深刻哲理。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0日

联 系 人:徐思敏

联系电话:59002810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