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力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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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陈永兵

建议/提案号:

第 0407 号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力度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情况分析:

危险废物是指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其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具有长期性、潜伏性和滞后性等危害。我市近年来大力推进工业污染行业的调整和疏解工作,工业危险废物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已经得到遏制。但针对部分工业企业以及医院、科研机构、教学机构等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处理处置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偏低;处置设施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处置能力缺口较大,出路不畅,选址困难;无序回收仍占主体;长三角区域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和综合利用机制还未形成。

一、存在问题

1.处置设施能力存在缺口

随着我市经济的转型升级、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危险废物的来源、结构开始发生变化,社会生活源比重逐年上升,近两年产生量已超过工业源。特别是医疗废物、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增加较快,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凸显。从长远看,随着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汽车、制药、电子、集成电路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将导致我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进一步增长。同时,实验室废物、生活垃圾分类中产生的有害垃圾、机动车维修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等社会生活源危险废物也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迫切需要尽快填补处置能力缺口。

2.收集运输体系有待完善

从全市范围看,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行业从业人员能力不强,缺少大型专业化危险废物运输队伍。加之对于危险货物运输时间、路线、范围均有严格的限行措施,小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难以及时清运,重大活动期间部分产废单位存在内部废物积压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危险废物的及时收运。

3.市场良性竞争尚未建立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周期长,由于普遍存在“邻避效应”,新建项目落地困难。现有处置单位资源稀缺,供需双方地位失衡,个别经营单位独占市场,形成价格垄断,不能为产废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影响了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健康发展。

具体建议:

二、有关建议:1.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促进危险废物处置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一是加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推动危险废物专业化处置。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小、散、多的工业园区或地区,发展提供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和预处理等一揽子服务的行业。提升处置行业运营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和污染控制技术研发。二是完善处置技术和标准规范,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效率。加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基础技术、标准方面的研究。尽快制定出台大宗危险废物如废酸、废碱、废盐、废溶剂等的处置技术规范。对一些常见的危险废物如制备油漆稀释剂、燃料油、净水剂等尝试出台负面清单制度。三是探索危险废物处置多元化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出特定处置活动豁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例如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在其厂区(场所)内,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或者将位于同一工业园区内的特定企业产生的特定种类的危险废物作为生产原料进行定向利用等。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背景下,谋求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域合作,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资源在区域间的优化调配。2.优化处置行业结构布局,逐步解决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发展障碍。一是加快危险废物处置相关设施建设进度,防止分散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和焚烧设施。结合各地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及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处置需求,对设施结构规模进行调控。二是探索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大型产废企业和工业园区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保障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置能力。出台鼓励政策,修订完善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制度,多发展高环境标准、高技术工艺、高监管保障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三是设施建设应结合规划及本市市场需求,结合空间资源情况合理布局。3.加快构建长三角地区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和综合利用机制。一是建立市部级联席协调机制,逐步破除限制跨区域协同处置和综合利用的体制机制障碍。二是对于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三地要统一规划、科学布点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和处置场所。改革危险废物运输联单审批机制,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危险废物转移运输效率。三是实行长三角地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把危险废物利用转移到某地区处理的同时,应有一个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把相应的支持资金和技术等要素一并转移到该地区,为我市产业承接提供支撑。

承办单位:

主办:

生态环境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0-06-12

答复内容:

陈永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19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为2157家,产生量为68.87万吨。具体为海安市2.73万吨、如皋市14.49万吨、如东县17.45万吨、海门市5.53万吨、启东市3.61万吨、通州区6.53万吨、崇川区0.75万吨、港闸区1.63万吨、市开发区14.7万吨、苏通园区0.13万吨、通州湾示范区1.33万吨。从危险废物产生类别看,主要为农药废物、废酸、精(蒸)馏残渣、表面处理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他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医药废物等,年产生量分别为5.62万吨、3.49万吨、3.08万吨、2.85万吨、2.73万吨、2.66万吨、2.21万吨、2.07万吨。截至2019年底危险废物贮存量为3.06吨,较2018年底的12.53万吨危险废物库存量削减75.6%(数据来自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二、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一)危废处置能力大幅提高。我市按照统筹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大力推进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达到22.9万吨/年,是“十二五”末的12.5倍。其中,危废焚烧15.3万吨/年,危废填埋7.6万吨/年,基本满足南通市危废处置需求。目前,2万吨/年如东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项目已完成打桩,预计年底完成主体建设。另外,如皋飞灰填埋场二期工程、海门2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焚烧项目、如东恒祥环保服务有限公司25吨/日医废焚烧项目也在抓紧建设。这些项目的上马将进一步完善南通市危废处置结构。

(二)危废收集运输体系初步建设。一是加强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监管。根据系统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6家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从事我市危险废物转运工作,下一步我局将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监督管理。二是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能力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共有8家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单位、4家废机油收集单位,从事全市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的收集贮存工作。当前,部分小微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转移不及时、处置费用高等诸多问题,安全隐患日显突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印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390号)。我市将深入调研,并根据方案具体内容推进试点前期工作的开展。

(三)危废经营单位良性发展。目前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稳步提升,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危废经营单位44家,其中危险废物焚烧单位8家,填埋单位3家,基本满足我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近年来,全国众多知名危废经营单位进入我市,抢占我市危废处理市场,并形成良性市场竞争。比如东江环保、润邦重工、上海电气等大型集团公司,此类公司具备资质种类、技术水平、运营经验等多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在未来形成规模化协同效应,也有利于打造自身品牌。另一方面,资质审批权的放开将逐步促成原有地域保护壁垒的打破,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跨地域收购,抢占行业市场空间,但是在保证我市危废经营能力有序稳步提升的同时,也应兼顾严格准入和适度发展的原则,尽量避免发生危废经营单位无序上马,危废经营管理良莠不齐的情形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一要重点加大危废集中处置能力建设,2019年新增危废焚烧处置能力3.3万吨/年。建成海安1.3万吨/年飞灰等离子熔融项目和如东2万吨/年东江环保危废焚烧项目,开工建设如东刚性填埋场项目、海门1.5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项目、启动建设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项目、海门2万吨/年危废填埋场项目。二要着力提升重点行业固废危废处置能力。加快推进电极箔行业废酸“点对点”综合利用试点,通州区电子废物处置项目,中联集团处理电极箔废酸项目及如东县废盐处置、利用项目。三要进一步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推进通州区废弃物处置及废弃资源再生回收利用项目、开发区废有机溶剂等危废综合利用项目。四要全面提升危废本地处置率。提升现有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焚烧处置企业实际处置量达设计能力的80%以上,最大限度释放产能,危废本地消纳率达60%以上。

(二)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收集运输体系建设。下一步我局将建立健全与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对危废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生命周期监管。另外将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比较完善的小量危险废物收集体系,逐步实现试点区域内小量危险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到利用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我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组织试点单位申报,主动靠前服务,认真组织审核,严格高标准建设,科学确定试点名单。并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与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对试点单位集中收集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进一步引导危废经营单位健康发展。一是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批“放管服”改革,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促进我市危废经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要加强监管服务,逐渐淘汰一批不能满足安全环保要求的危废经营企业,大力扶持制度完善、管理精细、技术成熟可靠、污染较少的企业,形成良性竞争的环境。三是配合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于危废经营市场的管理,加强宏观调控,杜绝价格垄断的现象。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姓名:王 旭

联系电话:59002831

抄送:市政协人事代表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