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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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提出者:

周维华

建议/提案号:

第 0201 号

标题:

关于推进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情况分析:

随着社会的经济的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更加受到重视,现实中,各种垃圾越来越多,引发环保问题十分严重,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身体的健康。而垃圾分类和回收却仍然是一个重要却难以解决的问题。尽管垃圾分类与回收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在落实过程中却面临诸多现实问题。

  一:垃圾分类困难重重,理念难以转换为实践

  二:垃圾分类知识匮乏,尽管垃圾分类作为口号以被民众熟知,但真正的垃圾分类知识却宣传不足,现实中常出现分类错误。

  三:以家庭为单位的垃圾分类仍然任重道远。城市垃圾中,生活垃圾的比例高,难以实现垃圾真正分类,居民中只有一个垃圾桶并不会设置垃圾分类桶,直接导致生活垃圾在源头上无法实现合理分类。

  四:垃圾清运能力相对滞后,尤其在乡村。

具体建议:

1,落实宣传工作,让理念深入人心。垃圾回收问题的根本在于观念的转换,只有将垃圾分类的理念深入人心,才能为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奠定基础,应以学校,社区,单位等组织为依托,以公共传媒为渠道,从观念到具体内容,多角度全方位地落实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工作。2,发挥社区功能,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的垃圾分类。家庭仍然是生活垃圾的重要来源,是垃圾回收链的重要环节。只有在源头上实现垃圾分类,才能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工作。社区作为最接近家庭的组织,应通过上门沟通、分发宣传册、提供分类垃圾桶等途径,将垃圾分类带入百姓家中。3,出台切实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管,促进市场化运营。及时有效清除垃圾。4,强化政府职能,对有毒垃圾实行引导并加强控制。应落实环保部门的分类工作,在回收过程中真正实现分类垃圾、分类处理,同时对污染程度大的有毒垃圾、电子垃圾等环保部门应设点便于居民回收并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各种媒介的宣传,发挥社区功能从源头抓好垃圾分类并加强有毒垃圾的控制,督促各个环节的分类回收工作落到实处。

承办单位:

主办:

城市管理局

协办:

生态环境局

答复日期:

2020-04-14

答复内容: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经研究,现对周维华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提案提出者时参考。

一、明确生活垃圾管理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住建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因此,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的监管,城管局负责生活垃圾的监管。南通实际管理是由市城管局负责生活垃圾的应急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暂存中转、运输和焚烧处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企业污染排放情况进行监管。

二、提升垃圾处置总量

1、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全面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转调配场)项目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化处置项目建设、秸秆资源化处置项目建设、有害垃圾处置项目建设。针对部分可生态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集中就地生态化处置,削减生活垃圾总量;不可生态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提升生活垃圾处置效率。

2、生活垃圾绿色焚烧。倡导“绿色焚烧”理念,优化技术工艺,有效解决焚烧烟气和飞灰、渗沥液等处理问题,提高污染控制水平。满足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限值收紧要求的同时,保持现有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满负荷运行,提升处置总量。

3、加强宣传引导力度。通过街道、社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生活垃圾分类大讲堂等活动,采取荣誉奖励等方式鼓励市民对居民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投放。

三、垃圾分类处置

按照垃圾分类类别,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和循环利用。家庭源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过程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收集后的有害垃圾作为危废交由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废弃电器电子类可回收物,交由有资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回收处置。

四、生态环境部门协同合作

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通过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做到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4日

联 系 人:王雷

联系电话:59002831, 13776905908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