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4220078 | 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通洋路东侧,泰辉针织印染有限公司,印染废料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印染废水有时未经处理,超标排放,废水异味扰民。 | 南通市如东县 | 水 | 2022年4月23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如东经济开发区赴现场核查。 1.泰辉(南通)针织印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销售;服装、帽子、床上用品生产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该企业年产3200吨针织纺织品染整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年产7160吨家纺印染生产线技改项目通过环保审批,一期项目通过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该企业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冲洗水、中水回用废水等。该企业厂区北侧建有一套50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部分通过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接入如东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最终送如东恒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和合同纠纷自2020年12月起处于停产状态,部分车间门口贴有法院封条。企业治理设施不在运行,厂区内各池体内无生产废水,现场无明显异味,危废仓库无危废贮存。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了该企业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企业用电、用水、用汽记录,均符合停产情形。 3.经查,2020年12月7日如东生态环境局曾对该企业排放废水中总锑浓度超标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该企业涉嫌污染环境罪案移送如东县公安局。2021年11月23日、12月22日,如东生态环境局分别对该企业1号车间东侧露天场地倾倒固废、厂内西北侧场地填埋固废的环境违法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产生的固废规范贮存。2021年12月30日,如东生态环境局对厂内西北侧的原锅炉房地下风道点位填埋危废问题移交公安部门。 4.2022年3月17日,如东县公安局经过多轮调查,就该企业污染环境案与如东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会商,认为:1、关于重金属锑处理超标,无法认定污染环境后果,不宜追究刑事责任;2、关于两年内三次行政处罚,因无证据表明系排放有毒物质,无法认定刑事犯罪;3、针对含油污液体、含油污砂石三吨以上,无证据表明直接排放、倾倒、处置的危废三吨以上,无法证明公私财产损失超过30万元,亦无法认定利用渗坑逃避监管。最终认定本案严重污染环境的证据不充分,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对该企业污染环境案作撤案处理,并于2022年3月30日函告如东生态环境局,退回案件。因该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在2018年7月,已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如东生态环境局未予立案。 |
部分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该企业环境监管,开展停产期间环境隐患排查,确保环境安全;企业恢复生产后,对废水、废气开展监督性监测,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2.如东县政府责令如东经济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推动企业优化治理设施,确保企业恢复生产后达标排放。 |
无 |
2 | D2JS202204220069 | 南通市如皋市吴窑镇台商城附近,慧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时扬尘、异味扰民。 | 南通市如皋市 | 大气 | 2022年4月23日,如皋市政府组织如皋生态环境局、吴窑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汇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玻璃钢蓄电池充电架加工项目生产。该公司玻璃钢蓄电池充电架加工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疫情原因处于停产状态,东格栅车间工人正在对操作台周围加装塑料隔板进行密闭改造,调料工序的密闭改造已完成,但车间内仍有明显异味;打磨车间已对原来分散布置在车间不同区域内的切割机、打磨机进行整合,进一步密闭并对打磨工序加装活性炭吸附装置;拉挤车间因空间较大,物料存放区废气未单独收集,收集效果欠佳。现场在该公司厂区内及厂区周边巡查,无明显异味,也未见扬尘。如皋生态环境部门曾于2021年12月、2022年1月对该单位无组织废气与有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1.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对格栅车间操作台进行密闭,做好拉挤车间物料存放区的密闭和收集处理工作;进一步论证废气收集和处理效果,提高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 2.待该公司复产后,如皋生态环境局组织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作相应处理。 3.如皋市政府责成吴窑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低气压等特殊天气情况下做好限产或停产工作,减少废气对周边居民影响。 |
无 |
3 | D2JS202204220067 | 南通市海门区高新开发区,江苏金轮橡胶有限公司,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生产时异味扰民。 | 南通市海门区 | 大气 | 2022年4月23日,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和海门经济开发区进行现场检查。 1.江苏金轮橡胶有限公司动态生产再生胶新建工程项目、再生胶动态脱硫技改项目均通过环保审批、验收。 2.经核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最南侧车间内安装有一条蚀刻去膜生产线。调阅资料显示,该生产线为2019年12月海门市金蔚电子有限公司租赁江苏金轮橡胶有限公司车间后安装。2020年4月该生产线进行单机调试,后因市场原因一直未投入生产,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该企业其他生产车间生产内容与环评一致。 3.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细碎工段不在生产,其余工段正在生产,门窗关闭,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但厂区内有一定橡胶异味。现场调阅在线监控平台数据,四个排气筒数据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丁基再生炼胶工段5#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进行采样监测,同时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脱硫工段2#排气筒、再生炼胶工段3#排气筒、捏炼工段4#排气筒、丁基再生炼胶工段5#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硫化氢)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恶臭)进行采样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4.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由于橡胶行业的特殊性,即使该企业不生产,堆放在车间和仓库的原料及成品仍会产生一定的橡胶异味。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在有效期内,最新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尚未备案。 |
基本属实 | 1.海门生态环境局对江苏金轮橡胶有限公司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32万元。 2.海门生态环境局对海门市金蔚电子有限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拆除,恢复原状。 3.海门生态环境局要求江苏金轮橡胶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废气治理水平,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4. 海门区政府要求海门街道切实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工作。 |
无 |
4 | D2JS202204220062 | 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余南村15组,余东福兴幼儿园北侧100米,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 南通市海门区 | 土壤 | 2022年4月23日,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和余东镇政府赴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举报点位中间是一条东西长约70米、宽约4米的砂石路,路南北两侧农田边确实堆有约50平方米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经查,海门区余东镇拟在余南村福兴幼儿园北侧100米处修建一条村级水泥路,因村民有异议搁置,临时修成了砂石路。周边部分村民为了方便在路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镇村保洁人员没有做到及时清运。 | 基本属实 | 1.余东镇政府立即组织镇保洁服务中心前往现场清理该区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当天已完成清理。 2.海门区政府要求余东镇切实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强化镇村人居环境整治,规范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贮存,同时做好群众沟通工作。 |
无 |
5 | D2JS202204220057 | 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镇港闸路1号,启东市大洋港造船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及环保设施,喷漆喷砂产生的砂渣、漆雾、漆渣漂浮空中,铁器敲击声等噪音扰民。近期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 南通市启东市 | 大气 | 4月24日,启东市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及吕四港镇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启东市大洋港造船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船舶修造、渔业机械、船用五金等。4月2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不在生产。经查,2021年10月启东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船舶修造存在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完成环保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同年12月14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55万元。至今未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2.经核查,该公司产生的冲刷除锈废水经集水沟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进入油水分离器处置,清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集中拖运至吕四污水处理厂;对切割、焊接粉尘配备了10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对分段涂装废气配建有喷漆房,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一般固废有废钢材、渣砂、集尘灰、氧化铁皮,统一回收后外售;生活垃圾、废抹布、劳保用品由环卫清运。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漆桶、废刷子、漆渣,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南通)有限公司处置,已按规范配建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修理过程中会有敲击声产生,通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2021年12月14日启东生态环境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后,启东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部门多次前往现场检查,该公司均不在生产。 |
部分属实 | 启东市政府坚持立行立改,明确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确定工作目标,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处置。 1.启东大洋港造船有限公司尽快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在取得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2.吕四港镇、启东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监管,常态化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要求,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
无 |
6 | D2JS202204220055 | 南通市通州区高新区文盛路与锦绣路交界处,棉花机械厂厂区东侧、靠河边的2家企业(主要从事喷漆作业),夜间偷排废水至东侧河道内,白天油漆异味扰民。 | 南通市通州区 | 水,大气 | 2022年4月24日,南通高新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环保办赴现场核查。 1.经现场核查,南通高新区文盛路与锦绣路为两条平行线路,无交界点。南通棉花机械有限公司厂区东侧无河道,厂区外西侧约30米为新江海河,厂区内1号厂房的东南侧企业实为赛纬精密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号厂房东南侧企业实为南通鲁尔过滤技术有限公司。 2.经查,赛纬精密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矿物铸件项目在未经环评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建设、研发试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不在生产,修整车间内有喷漆痕迹和油漆气味,车间外未闻到明显油漆气味,车间内电缆沟槽内存有少量废水,与外界不联通。 3.现场检查时,南通鲁尔过滤技术有限公司厂房内仅建设安装有1台锯床,无其他生产设备。经调查,该公司无生产工段,产品的毛坯件和喷漆工段均委外生产。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工艺废水、废气产生,无喷漆痕迹,未闻有油漆异味,未见废水排放河道迹象。 |
部分属实 | 1.通州生态环境局对赛纬精密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矿物铸件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0.4348万元,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矿物铸件生产,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 2.通州生态环境局加强跟踪督查,督促赛纬精密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规范废水收集处理,将电缆沟内废水和泥渍妥善处理。4月25日,赛纬精密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已将生产设备全部拆除,生产车间已全部清空。电缆沟内泥水混合物已清理装袋,并和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固废处置协议,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3.南通高新区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严把项目准入关。 |
无 |
7 | X2JS202204220060 | 南通市如皋市市政府大气监测点周边,每天洒水车不间断洒水,影响监测数值。 | 南通市如皋市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24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城管局等部门进行核查。 1.南通如皋监测站省控大气监测站点,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路,如皋市政府院内,监测设备安装于政府楼六楼楼顶。站点周边四至道路为:南侧惠政路、东侧海阳南路、北侧解放路、西侧府西路。 2.根据如皋市政府部门职能分工,如皋市城管局环卫处负责如城街道主要道路的洒水清扫工作,环卫处根据《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规定,对如皋市中央大道、花城大道、中山路、李渔路围合区域内主要道路常态化落实洒水保洁作业,区域内道路每天洒水作业至少一次,并根据不同季节要求调整作业模式及作业频次。大气站点周边海阳南路、惠政路为双向8车道,解放路为双向4车道,每天车流量大,容易产生道路扬尘,属于城市道路保洁重点道路。4月份在气温较高期间,如皋市城管局环卫处按照规范要求适当加大了对重点道路的洒水保洁频次。 3.根据省控大气站点运维单位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该站点监测数据与如皋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一致水平,道路洒水保洁过程中监测数据并无较大波动,未对监测数据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如皋市城管局将进一步优化道路洒水保洁作业时间,尽量避开人流、车流高峰,同时加强宣传,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群众误解。 | 无 |
8 | X2JS202204220062 | 南通市如皋市搬经镇凤凰橡胶厂、城北街道龙洋橡胶厂、磨头镇晖阳橡胶厂,夜间生产时刺鼻橡胶味扰民。 | 南通市如皋市 | 大气 | 2022年4月23至25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搬经镇、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分别对凤凰橡胶、龙洋橡胶、晖阳橡胶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凤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分为东西两个厂区共三个生产项目。西厂区建成年产1200吨丁基胶内胎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东厂区年产180吨丁基胶再生胶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年产140万条橡胶内胎项目通过项目清理登记备案。已领取排污许可证。4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东厂区再生胶项目不生产,内胎项目混炼车间一条生产线(共两条生产线)及53台硫化机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现场在运行,pH试纸测试喷淋液检测呈碱性。4月24日,如皋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内胎项目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符合相关标准。 2.南通龙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丁基再生胶的生产与销售。该公司年产3000吨再生丁基胶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4月23日傍晚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滤胶、精炼工序正常生产,车间门窗密闭,两套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但车间在开关大门、设备装卸料时会有无组织气体逸散,车间内外有异味。该公司曾于3月16日委托江苏恒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3.南通晖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摩托车内胎、电动车内胎。该公司年产150万条摩托车内胎、150万条电动车内胎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4月23日夜间检查时,该公司硫化工段在生产,其余工段不在生产。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处理,检查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在运行。但检查发现,硫化车间窗户未能全部密闭,硫化车间内橡胶异味较明显,车间外异味不明显。现场检查发现,涉及产生粉尘的混炼工序收集效果不佳,车间积尘明显。 |
部分属实 | 1.如皋生态环境局督促凤凰橡胶加强环境管理,制定整治方案,进一步提升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减少废气对居民的影响,同时尽快将贮存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提升环境安全管理水平。 2.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龙洋橡胶对厂区环境开展全面整治,对两套废气处理的收集系统(尤其西段精炼区)进行继续优化和整改,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确保废气处理设施高效运行。 3.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晖阳橡胶建立粉尘清扫、车间密闭制度,对粉尘收集处理装置进一步提升改造。 4.如皋市政府要求属地镇、区落实监管责任,如皋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常态化对相关橡胶企业开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5.如皋市政府正在制定《如皋市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对再生橡胶行业开展整治,对不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整治不达标的橡胶企业,依法关停退出。 |
无 |
9 | X2JS202204220058 | 南通市如皋市吴窑镇人民南路88号,吴窑镇家具城内恒新新材、基信生活、捷皋、雷诺等多家企业,废水直排园区北侧缪庄四级河,废气扰民,油漆桶、废漆渣随意处置,近期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 南通市如皋市 | 水,大气 | 2022年4月23至25日,如皋市政府组织如皋生态环境局、吴窑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 1.经查,吴窑镇家具城内目前有6家在产企业,分别是江苏中兆基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捷皋家具有限公司、如皋金马艺杰家具有限公司、南通壹拾捌家具有限公司、江苏巨高家居有限公司、江苏意丽达家具有限公司。反映的雷锘家具(南通)有限公司在吴窑镇家具城东北方向约300米,核查吴窑镇家具城内及周边无举报反映的“恒新新材”。 2.4月23日-25日对吴窑家具城内6家企业及雷锘公司进行核查,相关企业生产时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在正常运行,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主要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雷锘家具喷漆工序、贴皮工序、UV喷涂线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中兆基信未及时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废水处理设施收集池有渗漏。(3)前期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喷漆工序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现象。 3.经查,家具城无雨水排口,雨水、污水经管网混合收集后泵入吴窑镇污水管道送如皋市吴窑城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4月24日现场检查时,对吴窑家具城内管网进行排查,原通往家具城北侧的雨水排口已从内部封堵,家具城内有异味,周边无明显异味。4月25日现场检查时,家具城内管网因下大雨水位较高,积水未及时抽送至污水管网;家具城内有异味,周边无明显异味。沿家具城北侧缪庄河排查,未发现家具城有异常排水现象,但发现河道北侧有部分生活污水排入缪庄河,缪庄河水感观较差。 |
部分属实 | 1.如皋生态环境局对雷锘家具(南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江苏中兆基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立案查处,责令两家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分别拟处罚款1.6万元、2.2万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家具城内及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如皋市政府统筹属地政府和生态环境局督促吴窑家具城进行雨水、污水管网改造,确保雨污分流;责成吴窑镇加强对吴窑家具城和周边企业的网格化巡查,如皋生态环境局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整改升级,压实各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 3.如皋市政府统筹属地政府和生态环境局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治办法,对存在的生产管理不到位、危废清理周期较长等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实。 4.如皋市政府责成吴窑镇落实属地责任,对缪庄河沿线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摸排,对排查发现的雨污混流管网进行改造,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至污水管网;对缪庄河进行整治,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 |
无 |
10 | X2JS202204220057 | 南通市崇川区五山新苑小区拆迁安置房一、二层,沙县小吃、梅干菜烧烤、飞云阁羊肉汤、海鲜烧烤等餐饮店,紧邻五山小学,油烟、异味扰民。 | 南通市崇川区 | 大气 | 2022年4月24日、25日,崇川区城管局、狼山镇赴现场检查。 1.群众反映的崇川区五山新苑小区2011年8月交付,其中15幢、33幢为商住楼,临街一层、二层为店铺,三至六层为居民住宅,距离五山小学约100米。该处共有10家餐饮单位,均领取了营业执照。其中9家单位产生油烟,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 2.检查时,除兰州拉面因疫情原因至今歇业外,其余餐饮单位仅从事外卖经营,炒菜时油烟净化设施开启。其中,崇川区旺辉菜馆、崇川区海丽小吃、崇川区枫建小吃、崇川区妍妍早点店、崇川区知佳堂烧饼店、崇川区洪涛羊肉汤馆、崇川区品飞饭店等7家餐饮单位存在油烟净化设施老旧、净化效率差等问题,厨房附近有油烟味。 |
部分属实 | 1.狼山镇对该处餐饮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宣贯,普及油烟净化设备基础知识,要求经营户加强对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洗维护,保持正常运行。同时对崇川区旺辉菜馆等7家餐饮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7家餐饮服务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狼山镇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餐饮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在日常经营中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
无 |
11 | D2JS202204220044 | 南通市海安市西场镇壮志村17组,海安县壮志砖瓦厂,经常下午17点排放废气, 脱硫塔碱池添加片碱不规范,导致碱池水pH值约为5(低于规定值10),且使用煤炭烧窑。 | 南通市 海安市 |
大气 | 2022年4月23日,海安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和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现场核实。 1.海安市壮志砖瓦厂,主要从事多孔砖生产。该单位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淤泥烧结多孔砖项目经环保审批,通过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登记备案。码头建设项目经环保审批,暂未完成验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2.经查,壮志砖瓦厂为24小时连续作业,正常生产均有废气排放。该单位移动式隧道窑烟气采用双碱法脱硫,使用脱硫剂为液碱(氢氧化钠)、石灰(氢氧化钙)。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向脱硫池内添加液碱,该单位定期向脱硫池补充石灰,在pH约为9时补充液碱。执法人员现场在脱硫池内使用简易pH试纸检测显示为11。海安生态环境局现场在该单位脱硫池内取样监测,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于烟气排口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脱硫池中PH值为10.9;隧道窑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低浓度颗粒物均符合标准。 3.经查,壮志砖瓦厂移动式隧道窑现场使用煤炭进行助燃,经核实该单位使用的煤炭为低硫煤。根据自查评估报告显示,该单位年燃煤800吨,煤渣均回用于生产。 4.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移动式隧道窑烟道密闭措施不完善,存在烟气外溢,厂区道路地面有明显积灰。东侧车间内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了隧道窑制砖项目,暂不具备生产条件。 |
部分属实 | 1.海安生态环境局要求壮志砖瓦厂做好厂区内烟道密闭措施,做好移动式隧道窑窑头窑尾烟气收集,厂区地面及时清理,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2.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隧道窑制砖项目建设,对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万元。 3.海安市政府责成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及环保主体责任,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壮志砖瓦厂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加强环境管理,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无 |
12 | X2JS202204220020 | 南通市启东市江龙镇北上海至尊别墅112号,在小区河道中间填土搭建围墙,导致河道变窄,河水受到影响。2021年11月被举报后,至今未整改。 | 南通市启东市 | 水 | 2022年4月24日,启东市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龙镇负责人赴现场检查。 1.经查,北上海至尊别墅112号户主现居住于上海市,目前该别墅无人居住,2021年在小区人工开挖的景观河中间填土搭建围墙。 2.现场检查发现,该业主侵占河道搭建围墙的情况确实存在,导致小区内人工开挖的景观河河道变窄。汇龙镇已启动调查程序,依法对该围墙拆除。对于群众反映2021年11月份的举报,经查,相关职能部门当年未收到此类似举报线索。 |
部分属实 | 启东市坚持立行立改,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部门协同推进,确定工作目标,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处置。 1.汇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业主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2.汇龙镇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属地管理,督促做好小区内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3.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
无 |
13 | X2JS202204220037 | 南通市崇川区毓秀家园小区,R18005、R18006地块项目侵占生态红线,无环评批复,其中R18005地块已进行施工,导致毓秀家园小区29幢楼房下沉。 | 南通市崇川区 | 生态 | 2022年4月24日,崇川区政府组织崇川生态环境局、资规分局、住建局及钟秀街道对该问题开展现场调查。 1.毓秀家园小区位于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百花路与云安路交界处,2008年建成。R18005项目由南通积家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R18006项目由南通雅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上述两个地块均位于毓秀家园北侧、通吕运河南侧,2018年开始建设,目前已完工。 2.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版)规定,R18005、R18006地块项目建设时在省级生态保护红线“通吕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范围内。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版)和《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管控要求,通吕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不禁止房地产开发项目。2021年,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了崇川区生态管控空间调整方案,项目所在区域现已不属于生态管控区。 3.上述两个项目在建设前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崇川区行政审批局审批。 4.由于地质结构原因,上述两个项目在施工中导致毓秀家园部分住宅及车库墙体发生开裂。崇川区住建部门牵头对房屋墙体开裂等问题开展鉴定,鉴定报告显示“毓秀家园7、12、14、20、29幢住宅楼房屋部分构件出现裂缝等损伤,根据构件出现的裂缝等损伤特征分析,受伤的上部结构承重构件尚不构成危险点,目前存在的构件裂缝、房屋下沉等损伤尚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构件安全”。后经10余次协调沟通,2020年11月上述两地块开发商与毓秀家园142户居民中的136户达成补偿协议并补偿到位。 |
部分属实 | 崇川区政府责成钟秀街道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 无 |
14 | D2JS202204220018 | 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海门货隆化工水玻璃厂,每天夜间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刺鼻废气,异味严重扰民。 | 南通市海门区 | 大气 | 2022年4月23日,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和四甲镇相关负责人现场核查。 1.海门市货隆水玻璃厂主要从事水玻璃生产销售,该企业玻璃水粘剂项目通过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备案,并通过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不在生产,燃油锅炉不在使用;经核查企业用电等情况,2022年1~4月份未组织生产;现场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陈旧,车间内混凝土水池壁上有多处裂缝并存在渗漏痕迹。该企业厂区南侧为运北河,东侧为S222省道,西侧为晶浩公司,北侧为货隆粮库。执法人员巡查企业内外及周边,未闻到异味及刺鼻废气。 |
部分属实 | 1.海门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对车间内混凝土水池进行修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2.海门区政府责成四甲镇政府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对该企业日常巡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工作。 |
无 |
15 | D2JS202204220014 | 举报人前期反映南通市如东县栟茶镇江安村26组如东众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相关环境问题,目前该公司表面拆除生产设备以应对督察,但场地上仍堆放2万吨建筑垃圾,待督察结束后将继续生产。 | 南通市如东县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9日、4月23日,如东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栟茶镇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如东众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型标准砖制造、码头经营,该企业年产新型标准砖1500万只项目、码头项目通过审批、验收,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涉及该厂房的建筑垃圾破碎项目环评正在办理中。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疫情影响不在生产。制砖项目位于企业北侧厂房,厂房内安装一台免烧砖线,另有一台免烧砖机线尚未组装;东侧和南侧分别堆有承装成品砖塑料托盘和石子、石粉等;西侧建有一间养护车间,用于堆放半成品砖。 3.检查发现,该企业南侧建有一座厂房,厂房内堆有石粉、石子、路料,两台破碎机处于拆分状态。破碎机输送带、筛料辅助设备及破碎主体设备未进行组装连接,未连接电源,设备均使用黑网覆盖。厂房外南侧有一块未硬质化空地,场地上有使用黑网遮盖的水泥粉储罐、下料斗、输送带等设备;堆有约2万吨混凝土碎块、砂石路料等,部分未使用防尘网进行遮盖,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地面有积尘。 |
部分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露天堆放砂石路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治扬尘措施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9万元。 2.如东县政府责成栟茶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对露天堆放的砂石路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并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开展未组装生产设备清理并完成混凝土碎块清理。 3.如东生态环境局明确要求该企业建筑垃圾破碎项目环评获批前,不得建设和投产。 |
无 |
16 | D2JS202204220011 | 南通市海安市滨海新区锦绣路32号,江苏欧岭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污水未经处理排入附近河道,导致下游养殖鱼虾受影响。 | 南通市海安市 | 水 | 2022年4月23日,海安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和滨海新区管委会进行现场核查。 1.江苏欧岭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租用江苏菲克莱斯柚木工艺品有限公司的2号、3号两栋厂房,10月开始从事户外家居用品的生产加工,尚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2.现场检查,该公司喷粉、焊接、打磨工段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在喷粉车间内使用VOCs快检仪测得浓度为0.519mg/m3。石材面板喷漆、涂胶及晾干工段未生产,车间内堆放有油性漆桶及环氧树脂胶桶,晾干房内堆放有已完成喷漆的石材面板。现场在晾干房内使用VOCs快检仪测得浓度为41.19mg/m3。 3.现场检查,该公司喷粉工段水浴水循环使用,石材面板清洗废水收集压滤后储存于车间内的20立方米收集池内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园区污水管网。海安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工作人员对欧岭公司东侧400米的安港河和北侧300米的环港北河巡查,两条河道岸边均未见有污水排口,河面未见有死鱼。走访河边农户,表示近期也未发现有死鱼现象。 |
部分属实 | 1.海安生态环境局对欧岭公司户外家居制造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未取得环评手续不得进行生产;对欧岭公司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进行涂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万元。 2.海安市水利局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并督促区、村加大对园区周边河道的常态督查和长效管护,加强源头管控和系统治理力度。 3.海安市政府责成滨海新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欧岭公司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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