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4170078 | 南通市通州区南通天山建材,分别在九圩港大桥城港路889号、平桥镇九圩港32组长江岸线内、五接镇东沙长江大桥北岸桥头,违法建设散装水泥库(长江岸线治理保护的取缔项目),均位于长江岸线3公里内,破坏长江岸线生态环境。其中城港路889号还建有别墅。 | 南通市通州区 | 生态,水 | 2022年4月21日,南通市水利局组织通州区水利局、五接镇等部门赴现场核查,举报件反映的三处分别为南通天山建材有限公司、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江苏润特建材有限公司。 1.经查,南通天山建材有限公司租用南通市水利局九圩港闸管所国有土地,该地块共6亩,建有散装水泥储罐及生产生活管理用房。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原九圩港闸管所)曾于2021年7月向该企业发出《告知函》,明确协议到期后收回该地块,停止所有生产经营活动,要求其提前做好土地归还准备工作。目前土地未归还,水泥储罐内仍有水泥,现场有运输车辆停放,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仍在使用。反映的“别墅”实为一幢二层楼房,一层办公、二层生活。 2.经查,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曾因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南通金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厂区段长江堤防内建设3个水泥储罐。2020年2月,该企业停止经营行为,但违法建设的储罐和建筑未拆除。目前该企业的输送管道、桥架等辅助设备已实施拆除,同时,4月18日起对罐体内粉煤灰进行清运,待清运完成后拆除罐体。 3.经查,江苏润特建材有限公司2021年起租用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后方陆域从事水泥仓储项目经营,建设9个水泥中转库,因批建不符涉水行政违法行为,已由通州区水利局在2020年责令限期改正。后因行政处罚权赋予镇街行使,已将该案移交镇政府处置。 |
部分属实 | 1.南通市水利局责令南通天山建材有限公司停止地块内生产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已签订承诺书,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不停放运输车辆,确保无人员生活和办公,将地块归还给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南通市水利局将跟踪督促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按协议收回土地。 2.通州区政府约谈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加快违规建筑拆除进度,属地平潮镇政府跟踪督办。 3.南通市水利局责令通州区水利局会同五接镇政府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督促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
无 |
2 | D2JS202204170074 | 南通市如东县袁庄镇工业园区内,1、盛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西侧一条小河(南北走向)的西侧,设有一处仓库,堆放大量固废,异味严重;2、江苏振通门业有限公司,南厂区外西侧一条南北走向的河,4月15日该条河流最北端水面外冒乳白色污水,当天下午相关部门用泵车向河内灌入混凝土,要求排查污水来源。 | 南通市如东县 | 水 | 2022年4月18日,如东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袁庄镇赴现场调查。 1.南通盛泰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天然食用香料、香精生产、销售等,年产50吨桂醛项目2011年经环评审批,2014年通过环保验收;年产150吨苯甲醛项目2011年1月经环评审批,分两期建设,分别于2011年9月和2014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年产56吨天然香料技改项目2015年经环评审批,2017年通过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江苏振通门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进户门、防火入户门、室内木门等生产和销售,年产6万平方米木质门生产项目2011年经环保审批、验收,年产15万扇防盗门生产项目2015年经环保审批,2017年通过环保验收;新建整体家具及木质门和钢质门改扩建项目2019年经环保审批,2022年通过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 2.现场检查发现,南通盛泰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侧南北走向小河为公司内部河道,河道西侧设有5个仓库,南侧2栋为五金配件仓库,北侧3栋仓库分别为一个成品仓库(1号)和两个原料仓库(2号、3号)。检查时,1号仓库存放有苯甲醛成品,2号仓库存放有原料,3号仓库存放有苯甲醛回收料等物料。经查,该企业苯甲醛回收料为副产品,用于出售;该企业厂区内小河西侧的仓库建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检查发现,该企业3号仓库下风向有一定气味,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该企业原料仓库下风向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企业在厂区东北侧建设有一间30平米的危废仓库,地面设置防渗及导流槽。该企业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现场检查时,江苏振通门业有限公司西侧南北走向河道被封堵,河道内河水发黑,河面有漂浮物,并伴有一定异味。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在被封堵河道内和封堵两端外河道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被封堵河道水质属于劣Ⅴ类水质;封堵两端外河道南侧和北侧分别属劣Ⅴ类和Ⅴ类水质。执法人员调阅资料和现场询问发现,2022年4月15日该河段位于振通门业西北角对岸的河面上有白色废水泛出,袁庄镇政府为防止受污染河水扩散,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对该水下排口实施混凝土封堵,在河道南北两侧筑坝拦截,被拦截河道约260米。该排口实际为袁庄镇工业园区振兴路雨水管网排口,因该雨水排口上游园区污水收集管网与雨水管网塌陷,导致相邻处两个管井串通,当污水管网水位升高时,污水从污水管网顺流到雨水管网,最终排入河道。 4.执法人员现场排查该排口西侧上游4家企业和下游1家企业,分别为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南通轩舒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旷美帽业有限公司、南通宇叶塑胶管业有限公司和南通振通门业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自2月25日起油水沉淀工段停产,无生产废水产生,检查时应急池内贮存有废水,雨水、污水排口不在排水。厂区雨污管网混乱,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现象;南通轩舒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一条浆纱生产线正在生产,污水排口阀门紧闭,雨水排口正在排水,监测数据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因雨污分流不到位,部分沉淀池内生产污水串入厂内雨水管网,最终排进园区雨水收集管网;南通旷美帽业有限公司、南通宇叶塑胶管业有限公司均无生产性废水产生,雨水、污水排口均不在排水。南通振通门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北厂区雨水、污水排口均不在排水。南厂区污水排口正在排放,监测结果符合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以上5家企业均配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 |
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未按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应急池内贮存有废水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万元;对南通轩舒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隐患风险排查不到位,部分废水收集沉淀池内污水进入厂内雨水管网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44万元。 2.如东县政府责令袁庄镇政府对受污染河水进行处理,对河道清淤疏浚。会同相关部门对袁庄镇工业园区雨污管网进行详查,对园区雨污总管规范设置。 3.如东生态环境局、袁庄镇政府责令园区内企业全面自查自改,规范建设雨污管网和标准化雨污排口。 |
无 |
3 | D2JS202204170072 | 南通市海门市三星镇绣女路工业园区内的多家喷胶棉(如:德胜、天利、万锦等)生产企业和多家记忆枕小作坊,废气异味扰民,废水直排。 | 南通市海门区 | 大气,水 | 2022年4月18日,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三星镇政府赴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海门区三星镇绣女路周边无工业园区,无喷胶棉、记忆枕生产企业。绣女路南起召良村22组,北至太益路,全长约2公里,两侧主要为商业街、家纺市场,有近400家沿街门面,其中有3家酒店、1家大润发超市、3家工业企业。3家工业企业均为家纺成品生产企业,无生产性废气、废水产生。绣女路区域生活污水已接管入市政管网。 2.群众举报的德胜、天利、万锦三家企业均不在绣女路。德胜、天利两家原为喷胶棉生产企业,已分别于2014年、2021年10月停止喷胶棉生产。原德胜公司厂房现租给2家纯家纺类加工企业,无生产废气、废水产生;天利公司因拆迁2021年10月停产关闭,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 3.经查,万锦喷胶棉厂全称为海门市万锦无胶棉厂,目前在经营,主要从事无胶棉制造和销售等,年产1800吨无胶棉项目2020年经环保审批,2021年完成自主验收,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效期至2025年。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一条无胶棉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厂区及周边未发现明显异味。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并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东侧泯沟及北侧安运河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时门窗未关闭。废气处理设施内活性碳自2020年11月底至今未更换;企业食堂有排水管通往东侧泯沟,未接入厂区化粪池。 |
部分属实 | 1.海门市万锦无胶棉厂自行停产整改,立行立改。4月18日当天封堵食堂生活污水排水管;4月19日,安装污水连接管道,将食堂生活污水接入厂区化粪池,并对化粪池进行清理抽运;4月20日,完成废气处理设施内活性碳更换,废活性碳规范贮存于危废仓库。 2.海门生态环境局对海门市万锦无胶棉厂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3.8万元。 3.海门区政府要求三星镇政府切实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海门生态环境局加强现场执法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确保问题处理到位。 |
无 |
4 | D2JS202204170053 | 南通市如皋市丁堰镇堰南路8号,高城精制棉有限公司,废水处置设施不正常运行,未开启时异味明显。处置废水产生的污泥露天堆放在厂区西侧马路东侧,污泥异味扰民。 | 南通市如皋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8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丁堰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 1.如皋市高诚精制棉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精制棉及其制品项目生产。该公司年产3000吨精制棉技改项目经环保审批、验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行业和疫情原因自行停产,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了停排报告,现场水处理设施好氧池正在曝气,未发现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调阅该公司2022年以来的在线监控数据,排放废水日均值均达标。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异味来源为厌氧池,厌氧池已加盖,污水处理设施旁未感觉有明显异味。2021年5月、9月,如皋生态环境部门曾对该公司废水进行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标准;2022年1月、2月,该公司曾委托第三方公司分别对废水、废气进行监测,结果符合标准。 3.该公司水处理污泥存放于公司西南侧污泥仓库内,地面采取防渗措施。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北侧另建有一临时污泥堆放场地,上方安装有雨棚,场地采取防渗措施,四周砌有围挡,污泥堆场有无组织异味散发。现场沿厂区西侧通扬运河沿岸排查,未发现有污泥堆放痕迹。该公司水处理污泥委托第三方处置,经核查污泥台账与转移联单相符。 |
部分属实 | 1.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将北侧临时污泥堆场内污泥进行清运,同时督促公司加强污泥堆场的管理,及时清运,减少异味扰民现象。 2.如皋生态环境局、丁堰镇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定期巡检,督促企业常态化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3.待该公司正式复产后,如皋生态环境局再次组织对废水、废气开展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无 |
5 | D2JS202204170038 | 南通市如东县卫海北路60号,磐石机械有限公司,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无环评手续,废气无组织排放,焊接、切割及油漆异味扰民。 | 南通市如东县 | 大气 | 2022年4月18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栟茶镇赴现场核查。 1.信访件反映的磐石机械有限公司,实际为江苏如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扩大石油机械出口技改项目2006年经环保审批,2008年通过验收;年产120台智能型遥控钻井动力大钳技术改造项目2009年经环保审批,2015年通过验收;年产200台智能型遥控钻井动力大钳项目2014年经环保审批,2015年通过验收;新建固定式X、Y射线探伤项目2017年经环保审批,2018年通过验收;年产400台套A级锅炉配件2018年经环保审批,废气、废水、噪声2019年通过验收、固废2021年通过验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打磨、焊接正在生产,配套的移动式烟尘吸附净化设备正在运行。其他工序均不在生产。晾干车间内有喷完漆的设备正在晾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晾干车间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的排气筒、厂界下风向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 3.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所有生产车间均为密闭车间,切割和焊接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吸附净化设备处理排放在车间内。热处理所有的处理炉全部采用电加热,回火工艺采用电加热保温后出炉自然冷却;多用炉采用电加热,不用其他燃料,多用炉渗碳和淬火工艺过程中使用甲醇和丙烷,箱式回火炉和多用炉的废气合并后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该企业废气产生工段距离最近居民约70米,不利天气情况下,企业排放废气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现场检查时,厂区内和下风向均未发现异味。同时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部分未作业焊接工段未配备有移动式焊烟净化设备。 |
部分属实 | 1.如东县政府责令栟茶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配备足额焊烟净化器,确保焊接烟尘得到有效收集。 2.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该企业日常监管,及时开展废气排放检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6 | D2JS202204170023 | 南通市海安县白甸镇,南通科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东侧设有一台燃油锅炉,至今未安装在线监测。2022年春节期间,车间内沾染化学品的建筑垃圾堆放在厂区丙类仓库内,非法处置危废,将危废放入厂区门口铁皮垃圾箱内,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 南通市海安市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8日,海安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白甸镇政府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科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油垢清洗剂、磷化液、乳化液、防锈油等生产和销售。该公司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项目2016年11月通过环保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登记备案,2019年1月按照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要求进行了整改并通过专家组验收,2019年领取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厂区东侧锅炉房内确有一台0.5吨/小时的燃油锅炉,主要用于冬季对原料解冻,排污许可证要求每月对燃油锅炉废气开展一次手工自行监测,未要求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调阅锅炉房运行记录,该单位2021年1月、2月、12月有使用燃油锅炉情况,并已开展手工自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标准。2022年1月起该单位使用保温槽罐车运输原料至厂区后直接输入储罐中,未再使用燃油锅炉。 3.经查,该单位在1月15日至1月26日期间对厂区西北侧生产车间地面进行环氧地坪修复,清理原有环氧地坪时产生了约1.3吨沾有化学品的环氧地坪打磨粉,使用吨袋包装贮存在厂区南侧丙类原料仓库内,未及时进入危废仓库贮存管理。3月25日,该单位与海安蔚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合同,将1.3吨环氧地坪打磨废漆渣进行转运处置,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记录。 4.经查,该单位危险废物为废原料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污泥、废乳化液、废机油,2020年以来均委托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调阅该单位危废贮存台账和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未发现该单位有擅自转移处置危废现象。经向负责白甸镇瓦甸片区的环卫工人了解,该单位南门外西侧的铁皮垃圾箱内为该单位的生活垃圾。 5.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废活性炭实际更换量与自查评估报告中要求更换量相差较大,废气处理设施中的废活性炭未及时更换;2022年一季度未如实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
部分属实 | 1.海安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及时更换废气处理设施中的废活性炭和未如实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5万元。 2.海安市政府责成白甸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责任,督促该单位严格按照自查评估报告和排污许可证要求组织生产,及时维护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贮存处置危险废物。 |
无 |
7 | D2JS202204170018 | 1、南通市如皋市开发区邓元村电镀园区,聚园电镀厂、创园电镀厂及园区内其他2家电镀厂,生产废气扰民,电镀废水排入东风河;宏皓污水处理厂,废水排入东风河内;伟达塑料厂、华鑫制药厂、高压电器厂,南通锻压厂、友邦涂料厂、华能漂染厂、中国肠衣城,生产废水晚间排入东风河,导致水体黑臭。2、如皋市开发区新生村姜桥港河两侧的新生工业小区,至信有限公司、新民食品厂、如皋酒厂、利都肠衣厂及新生木材市场内的木材厂(仅一家企业),生产废水均排入姜桥港河,导致河水黑臭;如城新民工业小区内的企业及如城方庄沿河工厂,废水排入姜桥港河,导致水体黑臭。3、东风河、姜桥港河建筑堤坝,导致河水无法流入如泰河,以保证如泰河内水质监测点位达标。 | 南通市如皋市 | 水 | (一)举报件提及的东风河沿线核查情况 1.东风河位于如皋城北街道中部,南北走向,南起如泰河,北接红旗河,全长4.126公里,属于三级河道。经查,电镀园区内创园电镀、聚园电镀、延康汽车零部件、华灿电讯4家企业的生产废水专管送至如皋宏皓金属表面水处理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园区污水处理中心)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伟达塑料厂、华鑫制药厂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宝林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高压电器厂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惠民西路污水管网。南通锻压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综合利用(还田)。友邦涂料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邓元路污水管网。华伦漂染厂生产生活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通扬路街道污水管网。“中国肠衣城”以江苏联众肠衣有限公司为主体,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其中,南通锻压厂、友邦涂料厂、华伦漂染厂、中国肠衣城实际与东风河相距较远。 2.经对举报件涉及东风河沿线企业核查,结合如皋生态环境局的日常监管情况,上述企业中东风河沿线的金属表面园区4家企业及宏皓污水处理厂在东风河未设置污水排口,仅有华灿电讯设置两个雨水排口,检查时雨水排口无水排放,应急控制阀门关闭。检查时金属表面园区内企业污染处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落实了排污许可证要求,废水、废气设施正常运行。另查,有自建污水处理站的华伦漂染、江苏联众肠衣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处理后送恒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东风河。 3.2022年4月19日,如皋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东风河起凤路、东风河仁寿路桥、东风河庆余路桥三个点位进行取样检测,结果对照轻度黑臭水体指标,东风河非黑臭水体。(二)举报件提及的姜桥港河沿线核查情况 1.姜桥港河位于如皋市城北街道东部与如城街道交界处,南北走向,南起如泰河,北接南凌河,全长4.8公里,属于三级河道。经查,新生工业小区实为皋开集团新生工业园区小作坊集中区,采用雨污分流建设,工业区内未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出园区接入新北路南侧市政污水管网。至信有限公司实为江苏诚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清洗水经沉淀回用池处理后回用。新民食品厂实为南通市维尔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庆余东路污水管网。如皋酒厂实为南通水明楼酒业有限公司,生活废水排入万寿路污水管网。利都肠衣厂实为南通利都肠衣有限公司,肠衣生产废水经过预处理后排入庆余路污水管网。新生木材市场内一家简易的木材加工场生活污水排入仁寿东路污水管网。新民工业小区实为沿路自然形成的十多家小微企业,其中一家小型石材加工点涉及生产用水,废水经沉淀排入污水管网;另有一加油站有少量洗车水经沉淀排入污水管网,其余为少量工人生活污水,就近排入污水管网。如城方庄村沿姜桥港河只有一小微红木家具加工点,生活污水综合利用(还田)。 2.现场对新生工业小区和诚豪玻璃所在的新北路至姜桥港雨水排口检查,未发现有排水入河现象。沿新生木材市场所在的仁寿路姜桥港雨水排口和新民食品厂所在的庆余东路姜桥港雨水排口检查,未发现有排水入河现象,但发现姜桥港沿线雨污水窨井部分有渗漏。 3.2022年4月19日,如皋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姜桥港庆余路桥、姜桥港仁寿路桥两个点位进行取样检测。监测结果对照轻度黑臭水体指标,姜桥港河非黑臭水体。(三)东风河、姜桥港河建筑堤坝核查情况经查,举报所述东风河堤坝为2019年如皋市城北街道实施控制闸建设工程时所筑施工坝,该工程后因群众矛盾而搁置,施工坝未拆除。东风河控制闸工程已列入2022年建设项目,将于近期启动。姜桥港河堤坝为2021年实施生态河道建设项目时在北侧靠南凌河建设的一座滚水坝,另外在南端与如泰运河交界处建设一座控导泵站用来提水,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姜桥港河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
部分属实 | 1.如皋市住建局、城北街道联合组织对东风河、姜桥港沿线雨污管网全面摸排,对排查发现的雨污混流管网进行改造,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至污水管网;在下雨或污水管网水位高的情况下,及时打开姜桥港泵站,部分污水分流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避免管网污水溢流入河。 2.如皋市政府责成城北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对皋开集团新生工业园区小作坊集中区内污水进行收集预处理。 3.如皋生态环境局针对群众反映和关心的废水、废气问题,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无 |
8 | X2JS202204170008 | 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薛窑农场,勋盛建材厂,建在长江支流如海运河界址内,紧邻居民区,生产及运输过程中震动、噪音、扬尘严重扰民,清洗的混凝土直排如海运河。 | 南通市如皋市 | 噪音,大气 | 2022年4月18日、4月19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长江镇赴现场核查。 1.经查,如皋市勋盛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配套建有一座内河码头。该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分别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该公司东侧为如海运河,码头建设在河道管理范围之内,2019年内河码头排查整改提升时对该公司相关手续进行了核实,码头建设地址符合整改提升要求。该公司西侧薛碾公路对面为薛窑农场职工自建房,50米范围内共有7户居民,其中4户被企业租赁作为职工宿舍使用。 2.该公司混凝土项目检查时正常生产,运输车辆在厂区和西侧公路行驶时,有一定扬尘和噪音,伴有轻微震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东北角被处罚并责令拆除的干式混凝土加工线虽已停产,但未拆除到位。如皋生态环境局4月24日组织对该公司粉尘、噪音、震动进行监测,后续将根据监测结果作相应处理。 3.该公司搅拌楼清洗水及罐车清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楼生产。雨水及场地冲洗水经收集沟进入厂区的三格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现场检查发现,雨水收集沟内有沙泥淤积,雨水收集不畅,且雨水收集池、应急池建设容量未达到环评要求。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沿厂区河岸边巡查,未发现有异常排口及排水现象。 |
部分属实 | 1.如皋生态环境局针对该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合计48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规范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事故应急池。 3.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意见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卫生防护距离未达到环评要求前不得组织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4.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企业将东北角的干式混凝土加工线彻底拆除,做到两断三清,4月21日已全部拆除。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