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 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JS202204210074 | 南通市如东县栟茶镇三星村4组,如东同创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无危废处置资质,2019年、2020年两次非法倾倒填埋6000多吨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飞灰(危废),填埋于连云港赣榆区吴林村西、八条路水库附近。南通多家企业产生的危废均由该公司非法倾倒填埋。 | 南通市如东县 | 土壤 | 2022年4月22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公安局和生态环境局组成专案调查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1.如东同创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固废处理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废弃物填埋场运营管理;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2.经专案组初步调查,发现该企业与如东、海安、海门等地多家单位有资金往来,涉嫌存在为相关单位联系固废处置的情况。通过对涉及的运输车辆行使轨迹的摸排,暂未发现到连云港赣榆区吴林村西、八条路水库的轨迹。通过电话、发函等方式,请求连云港市生态环境执法局、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执法局协助调查,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执法局电话反馈,经初步实地勘探和走访,信访反映地点暂未发现工业固废倾倒填埋。 |
部分属实 | 如东县政府责成专案组针对初步调查掌握的线索对涉及的相关单位开展深入调查,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 无 |
2 | D2JS202204210075 | 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镇街道,赢创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际使用机器与环评不吻合,环评批复为碎石机,实际为洗沙。多次反映无果。 | 南通市崇川区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22日,崇川生态环境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赢创建筑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垃圾处置、再生利用,该单位年产15万吨再生石粉、15万吨再生瓜子片、25万吨再生石子项目通过环评审批、验收。2021年3月,该单位与南通隆旭石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将厂区项目转租给南通隆旭石业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经营。 2.2022年3月9日,崇川生态环境局对南通隆旭石业有限公司进行大气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车间内生产设备增加了1套滚筒筛设备用于洗砂,原环评无洗砂工艺,也无洗砂设备,检查时洗砂工段在生产,洗砂工段未取得环评及相关审批手续。崇川生态环境局当场责令该单位停止洗砂设备的建设使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4月22日,崇川生态环境局对南通隆旭石业有限公司进行后督查,该单位不在生产,生产设备不在运行,洗砂设备部分已拆除。 |
部分属实 | 1.4月22日,崇川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金额2.45万元。 2.崇川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该问题的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拆除洗砂设备,恢复原状。 |
无 |
3 | X2JS202204210067 | 南通市海门区北京路民生河桥东侧,和泰公司、铭泰公司、蓝泰公司、金锐陶瓷、青龙港慧聚药业及周边几家制药企业,常年排放有毒有害废气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 南通市海门区 | 大气 | 2022年4月22日、23日,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及属地政府进行联合核查。 1.举报反映的和泰公司、铭泰公司、蓝泰公司、金锐陶瓷均位于海门区北京路民生河东侧,4家企业全称分别为:南通和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蓝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铭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市金锐高技术陶瓷有限公司。群众反映的青龙港慧聚药业实为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海门区三厂街道青化路18号。该区域周边无其他制药企业。 2.南通和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缆加强芯生产,年产FRP加强芯500万千米、PP填充绳8000吨扩建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经查,该企业南车间原主要涉气浸塑工段等生产设备均已于2022年2月拆除外迁。现场检查时,南车间喷码工段,北车间加热固化、套塑等剩余工段正在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的排气筒进行采样监测,结果低于标准限值。检查发现,该企业原南车间部分厂房2022年4月初租给江苏艾维实验器材有限公司,建设医疗采样棒生产项目,生产设备尚未安装完毕不在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3.江苏蓝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生产,SMC、BMC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建设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无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已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车间东侧、北侧大门处于开启状态,BMC复合材料不在生产、SMC复合材料1条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SMC复合材料挥发性有机废气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进行采样监测,结果低于标准限值。检查发现,该企业密闭的烘房(稠化工段)内正在作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未按环评要求配套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 4.江苏铭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租用南通和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东侧混料和挤出车间从事PP填充绳生产。该企业PP填充绳8000吨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PP填充绳8000吨项目正在组织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车间内无明显异味。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挤出工段挥发性有机废气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进行采样监测,结果低于标准限值。检查发现,该企业混料工段移动式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效果较差,地面积尘较多。 5.南通市金锐高技术陶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氮化硅、碳化硅生产,年产氮化硅60吨、碳化硅20吨建设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无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已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仅有烧结炉(电加热)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车间内无明显异味。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烧结炉挥发性有机废气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进行采样监测,结果低于标准限值。检查发现,该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光氧处理工艺比较落后。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对上述四家企业所在园区三处进行了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6.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兽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企业在产项目均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企业E车间、研发实验室正在组织生产,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其余车间不在生产,厂区内有轻微异味,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执法人员现场用pH试纸对E车间废气治理设施碱吸收液、废水治理设施碱喷淋进行测试,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在产的研发实验室排口(DA006),E车间排口(DA002)废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排口(DA004)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均低于标准限值。 |
基本属实 | 1.海门生态环境局对江苏艾维实验器材有限公司医疗采样棒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6万元,目前该企业已自行停止生产和建设,正在着手编制环评资料;海门生态环境局对江苏蓝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烘房(稠化工段),未按要求配套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7.8万元。4月26日该企业已完成整改。 2.海门生态环境局责令江苏铭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完善混料工段粉尘收集处理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责令南通市金锐高技术陶瓷有限公司改进烧结炉废气处理设施,提高废气处理效率;要求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 3.海门区政府要求海门经济开发区、三厂工业园区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管,做好群众沟通工作。海门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区域企业日常监管,做好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无 |
4 | X2JS202204210065 | 南通市海门区兴旺肉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将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丢弃场外马路边或填埋在屠宰场周边,伪造台账骗取国家处理补贴;死猪经常丢弃在兴旺屠宰场(老址)通吕公路边或掩埋在江苏泰森食品有限公司的河北侧堤岸北(从泰森食品有限公司西侧马路向北,过了桥向北20米左右向东的小路,沿路向东约20-30米北侧下面的凹地)、兴旺屠宰场西北角,污染周边环境。兴旺屠宰公司场内违规设置两条管线长期非法开采地下水。 | 南通市海门区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22日,海门区政府组织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海门港新区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市海门区兴旺肉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畜禽肉批发、零售,该企业年屠宰加工3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 2.经核实,该企业发现病死猪后,在驻场官方兽医的监督下将病死猪放入厂区屠宰场冷库,约10天左右交由海门港新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上门收集人员装车,运至中心后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4月22日现场核查了2020年11月以来该企业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台账,未发现有伪造骗取补贴现象。 3.对举报反映的3个点位进行现场核查。兴旺公司西北角现为一闲置地块,随机选取两个点位,向下深挖约2米,未发现掩埋病死生猪。江苏泰森食品有限公司北侧为海门港新区纳潮河,对举报反映的凹地随机选取两个点位进行采挖,挖掘深度约1.2米,未发现掩埋的病死猪。兴旺屠宰场(老址)通吕公路边种有树木及农作物,周边环境良好,未发现丢弃的病死猪。 4.海门区水政执法大队现场核实,未发现该企业私自凿井取水行为。 |
部分属实 | 1.海门港新区对纳潮河北侧堤岸北地块开展环境整治,已于4月25日完成整改。 2.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兴旺公司日常监督管理,驻场官方兽医继续监督规范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台账记录。 3.海门区水利局组织对兴旺公司用水审计,进一步核实该企业用水结构。 4.海门区政府要求属地政府海门港新区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海门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无 |
5 | X2JS202204210066 | 南通市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镇,南通常安水务有限公司,近 4、5年污水管网破裂,渗漏红色污水,被淹没的农田析出盐霜,导致农作物减产,常有红色污水流入北凌河。目前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常安纺织园区企业大面积停产。 | 南通市海安市 | 水 | 2022年4月22日,海安市政府组织海安生态环境局、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现场核实。 1.南通常安水务有限公司主要为海安常安纺织科技园内企业提供污水处理、工业用水供给服务。该公司3万m3/d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经环保审批,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2015年6月建成运行,已通过环保验收;二期工程2021年7月建成运行,正在组织环保自主验收。该单位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经查,常安水务排放池—北凌河排口排水管道2014年底建成,因管道材质及施工焊接工艺达不到要求,自2018年起开始出现破损现象。出现管道破损情况后该单位立即通知常安园区企业停止排水,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同时协商补偿群众损失。常安水务2021年开始排水管道施工改造,已于2022年3月完成排放池—北凌河排口沿线4.3公里老化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并投入使用。 3.经查,2020年11月份因常安水务污水管网出现破裂,渗出的污水污染了热港村20多亩小麦,小麦出现黄花现象。海安开发区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常安水务负责人、热港村负责人和受害农户三方协商,对受灾农户损失情况在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了经济补偿赔偿并对受影响农田采取过水降盐和喷施叶面肥等补救措施。2022年4月26日,海安农业农村局现场查看目前在田小麦生长情况,结果显示小麦生长未见异常。 4.经查,常安水务污水处理厂根据南通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决定将排污口设置于北凌河南岸,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4月22日现场检查时,常安水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池正在排水,调阅自动监测数据显示无异常。海安生态环境局对常安水务废水排放池取样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海安生态环境局对北凌河常安水务排口东30米处、北凌河凌洋桥断面(上游)、北凌河宏伟桥断面(下游)取样监测,结果显示上下游水质无异常。现场至北凌河排口勘查,尾水与周边水体感官无明显差异。 5.经查,常安纺织园目前已投产企业30家,2022年1-2月份常安园区投产企业生产平稳,3-4月份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生产负荷下降,但未出现大面积停产情况。调阅常安水务4月21日进水量为19591吨,与2022年1月至3月正常生产进水量平均值19342吨相比无明显变化。 |
部分属实 | 1.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安生态环境局落实严格监管责任,督促南通常安水务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对管网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海安市政府责成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落实街道包案人,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着力化解环境信访矛盾。 |
无 |
6 | X2JS202204210064 | 南通市海安市十余家生产铝锭的加工铸造厂,违反国家环保政策,使用废铝、刨花铝、带油的切割铝屑等再生铝回炉生产,偷排大量污染物,如:宏宇铝业、诚超铝业、鑫博铝业等。 | 南通市海安市如东县 | 水 | 2022年4月22日,海安市政府组织海安生态环境局、南莫镇、海安经济开发区、大公镇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1.经调查,海安市十余家生产铝锭加工铸造厂主要包括2021年省环保督察交办指出的5家再生铝冶炼企业:海安宏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南通鑫博铝业有限公司、海安县荣盛铝业有限公司、南通海江铝业有限公司、上海贤拓铝业科技海安有限公司。另排查出6家涉铝加工企业:江苏诚超铝业有限公司、南通嘉实铝业有限公司、海安县隆盛铝业有限公司、南通茂荣铝业有限公司、南通辉恒铝业有限公司、南通市明鑫铝业有限公司,共11家。 2.针对2021年省环保督察交办的5家再生铝冶炼企业,海安市积极整改,依法撤销这5家企业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和排污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改。目前相关企业均已经停产。 3.针对其余排查的6家涉铝生产企业,海安生态环境局统一要求严格按照环评使用铝锭作为原料,不得添加铝屑等作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目前受疫情影响,原料产品无法进出,相关生产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其中明鑫铝业拆除了部分生产设备。现场检查调阅相关企业2021年以来原料消耗记录,发现存在使用铝锭、铝屑及边角料等作为原料的情况。同时检查发现嘉实铝业和辉恒铝业2021年自行检测报告中存在检测污染物种类缺项情况;茂荣铝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未如实申报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情况。 |
部分属实 | 1.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宏宇合金、鑫博铝业、荣盛铝业、海江铝业、贤拓铝业5家企业在未取得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2.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诚超铝业、嘉实铝业、隆盛铝业、茂荣铝业、辉恒铝业严格按照环评及验收要求使用原料,对生产使用原材料种类发生变化进行重新论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作相应处理。 3.海安生态环境局对南通嘉实铝业有限公司、南通辉恒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自行检测报告中存在检测污染物种类缺项情况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各处罚金额2万元;对南通茂荣铝业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未如实申报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行为立案查处,处罚金额0.5万元。 4.海安市政府责成南莫镇、开发区、大公镇对相关企业开展不定期网格化巡查,督促严格按照环评及验收要求组织生产活动,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加装用电监控,生产区域安装视频监控。 |
无 |
7 | X2JS202204210063 | 南通市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长期废气扰民,鸿富达利化工、沃兰化工、高盟化工、永盛化工、凯塔化工、施壮化工等企业均超标排放;泰禾化工、利田化工、鸿富达利化工,私设活动暗管,长期偷排废水。 | 南通市启东市 | 大气,水 | 2022年4月22-26日,如东生态环境局和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人员前往调查核实。 1.如东洋口化学工业园产业定位为精细化工,目前共有入区化工企业78家。经查,交办件中涉及的八家企业分别是南通鸿富达利化工有限公司、南通沃兰化工有限公司、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永盛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利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八家企业在产项目均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均领取排污许可证。 2.经查,2019-2021年期间,如东洋口化工园空气优良率分别为85.01%、91.10%和92.35%;PM2.5、PM10、O3、CO年浓度均值呈下降趋势;SO2、NO2年均值变化幅度不大。2021年12月14日、2022年4月22日,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园区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布设4个监测点位,结果显示均达标。目前园区已完成废气预警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园区全覆盖监测要求;持续开展走航监测,并实时通报异常数据,对走航监测排查出的相关企业采取约谈、限产、停产等行政措施以及依法查处,倒逼企业进行环境规范化整改。梳理排查区内重点废气企业,在32家重点监管企业厂界安装废气监测设备,强化园区废气监管预警。虽然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总体逐年改善,但在偶尔出现非正常工况或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气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3.现场检查时,举报反映的八家企业均在生产。执法人员对八家企业开展兜底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危废管理、环境应急与安全、排污许可证等。检查发现有少数企业存在跑冒滴漏等现场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南通鸿富达利化工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池未清空,有近二分之一的积水;南通永盛化工有限公司亚氨基二乙酸车间废水处理三效蒸发器处围堰破损、有裂缝;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VOCs监控房东侧房屋内的吨桶放料口滴漏,滴漏的盐酸流到屋外无防流失措施的露天场地;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棉隆车间干燥工段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后新增一个废气排放口;江苏利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罐区一东区装卸区围堰内的雨水明槽上方场地破损、罐区一西区围堰装卸区内防腐层损坏剥落以及乙氧基喹啉车间北侧围堰破损裂缝。 4.现场检查时,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委托第三方公司按照规范对八家企业废气有组织排放口废气特征污染物以及厂界臭气浓度进行同步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针对信访件中反映的“泰禾化工、利田化工、鸿富达利化工,私设活动管道,长期偷排废水”问题,如东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现场核查,未发现私设管道、偷排废水的情况。委托专家对三家企业进行了水平衡核查,结论为2021年度企业的实际总用水量、蒸汽用量、废水总排放量基本合理。 |
部分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南通鸿富达利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22万元;对南通永盛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22万元;对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万元;对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1万元;对江苏利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万元。 2. 如东县政府责成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园区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做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环境管理。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及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1〕24号)要求,严格项目准入,加强源头治污,推进限值限量管理,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争创“无异味”园区。 3.如东生态环境局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不定期组织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无 |
8 | X2JS202204210061 | 南通市如皋市高新区城南街道申徐村1组,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夜间偷排废气,废水去向不明(旁边无污水管道);该厂在城南街道海阳南路8号的分厂,从事金属电镀,偷排绿色污水。 | 南通市如皋市 | 大气,水 | 2022年4月22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城南街道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共有两处生产经营场所,分别为:高新区城南街道申徐村1组的桃园厂区,主要从事模具制造,该公司汽车内饰模具、检具、工装自动化及可发性聚苯乙烯发泡模具、发泡聚丙烯模具加工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如皋市城南街道海阳南路8号的海阳路厂区,主要从事汽车零配件生产加工,中高档仪表加工项目、仪表台模具搪塑设备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及新建汽车仪表板搪塑表皮加工项目经环保审批,目前建成投产二分之一产能,正在组织自主环保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桃园厂区检查情况。4月22、25日白天检查时,该厂区只有机加工车间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经调查了解,该厂区铸造车间溶化和浇涛因避峰用电在夜间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高新园区污水管网,如皋市环境监测站对排放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4月23日夜间现场检查时,该厂区仅铸造车间在生产,混砂和熔化在生产,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浇涛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4月23日,如皋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桃园厂区西侧磨桃河河水采样,结果符合Ⅳ类内河地表水标准。4月27日,如皋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桃园厂区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后续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相应处理。 3.海阳路厂区检查情况。4月22、23日白天现场检查时,该厂区仪表台模具搪塑设备(电铸)和汽车仪表板搪塑表皮加工项目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电铸生产废水经一级处理-过滤-深度处理-反渗透-精密过滤处理后循环利用,现场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如皋市环境监测站对排放的生活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4月23夜间现场检查时,仅塘塑设备车间在生产,其余车间未生产,配套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部分属实 | 1.如皋生态环境局督促超达装备公司(桃园厂区)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提升废气收集处理效果。 2.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超达装备公司(海阳路厂区)的中高档仪表加工项目、仪表台模具搪塑设备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及新建汽车仪表板搪塑表皮加工项目三个月内完成环保验收。 3.如皋市政府责成城南街道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定期巡检,督促企业常态化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
无 |
9 | X2JS202204210062 | 南通市如皋市磨头镇场北支线西路,卓伟纺织、步升纺织,废水直排南侧沟渠及西侧刘岱中心河。 | 南通市如皋市 | 水 | 2022年4月22-24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磨头镇政府对南通卓伟纺织品有限公司和如皋市步升纺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 1.卓伟纺织实为南通卓伟纺织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坯布织造加工,坯布织造加工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部分用于肥田利用,部分排入场北支线公路边污水管网排入新联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步升纺织实为如皋市步升纺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坯布织造、浆纱生产加工,坯布织造、浆纱生产加工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浆纱生产产生少量清洗水,少量的生活污水和清洗水经收集池收集预处理后综合利用(还田),废水收集池原对外排放管道已被属地政府封堵。 3.4月22日对厂区南侧灌溉渠和刘岱中心河现场核查,灌溉渠干涸无水。磨头镇场北支线公路将刘岱中心河分为南、北两段,公路下方涵洞高于刘岱河南段水位,公路南段河水不流动,水质较清,公路北段水质感观差,公路边有污水渗漏流入河中。如皋生态环境局对刘岱中心河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河道水质为劣V类。 |
部分属实 | 1.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如皋市步升纺织有限公司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再还田利用。 2.如皋市政府要求如皋生态环境局加大对两家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3.如皋市政府责成磨头镇政府制定新联村刘岱河附近区域污水收集、处理整治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
无 |
10 | D2JS202204210066 | 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东洲新村小区旧城改造过程中,污水管道未疏通,污水外溢至地面,55号住户自来水表一直淹没在污水中。 | 南通市启东市 | 水 | 2022年4月22日,启东市政府组织住建局、城投集团、南城区、农业银行、原施工等单位到现场核查。 1.群众反映的地点为启东市汇龙镇东洲新村55号楼,建于1989年,共居住24户,为农业银行房改房。2020年该楼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在该楼东侧主干道增设了雨水管道,接入北侧建新路雨水总管中,实现了雨污分流,同时,对原有管道进行疏通。 2.现场检查发现,靠近建新路处管道存在堵塞,地面存在积水现象。疏通单位立即对该区域管道着重进行了疏通处理,同时对地面及水表进行了清洗。4月23日该区域所有污水管道的疏通工作全部完成,并再次对该区域进行了冲洗。 |
部分属实 | 启东市政府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处置。 1.启东农业银行落实疏通单位定期对该总管进行清理。 2.南城区街道办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
无 |
11 | D2JS202204210064 | 南通市如东县栟茶镇江安村,如东县江安船舶修造厂,露天刷漆,异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 南通市如东县 | 大气 | 2022年4月22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和栟茶镇赴现场核查。 1.如东江安船舶修造厂主要从事船舶修造项目。该单位船舶修造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现场检查时,该单位生产厂区内有一名工人正在对船舶进行露天刷漆,其他工序均不在生产。执法人员现场使用便携式VOCs气体检测仪在刷漆小滚筒附近、涂料桶口附近、刷漆作业区域附近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单位使用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10%。经调阅2019年~2022年四年环境信访台账,未查询到涉及该单位的信访举报记录。 |
部分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大于10%的涂料进行露天刷漆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5.4万元。要求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严禁露天油漆作业。 2.如东县政府责令栟茶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该单位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指导做好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
无 |
12 | D2JS202204210048 | 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育爱村26组15号,厕所安装暗管将排泄物直排笑军河,粪便沉淀池内污水通过地下管道排入河内。 | 南通市崇川区 | 水 | 2022年4月22日,陈桥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 1.举报反映的崇川区陈桥街道育爱村26组15 号为一村民家,该户家中原有4个抽水马桶,马桶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河道。2021年12月,该村民对3个闲置的马桶进行了拆除,并对管道进行了封堵,建设了三级沉淀池,剩余的1个马桶废水通过管道排入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 2.4月22日,陈桥街道工作人员前往该村民家进行核查,发现三级沉淀池运行正常,该村民定期清理池中废水,将废水用于肥田。但考虑输送方便,三级沉淀池预留了一条水管用于排放,该水管明管放置,4月25日已将该水管封堵。 |
部分属实 | 该村民已对三级沉淀池第三格水管进行封堵。陈桥街道及育爱村工作人员提醒户主定期清理沉淀池内废水,防止溢流。 | 无 |
13 | D2JS202204210045 | 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郑甸村3组小马桥10组,如皋红宇皮革有限公司,15年前在一处鱼塘内掩埋制革废料(含六价铬),至今未清理。 | 南通市如皋市 | 土壤 | 2022年4月22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九华镇进行现场核查。 1.经核查,如皋市九华镇小马桥村9组的如皋红宇皮革有限公司已关停,营业执照处于吊销状态,厂房出租给如皋市洲盛装潢材料厂。现场检查如皋市洲盛装潢材料厂办公楼前有一景观池,景观池内池水眼观清澈,养殖有景观鱼。经向洲盛装潢材料厂负责人了解,其表示2010年租赁后对厂区内进行清理和翻建,并在办公楼前自挖建设景观池,清理和翻建过程中未发现有填埋废料。 2.现场对厂区周边区域巡查,西侧为郑甸大港,郑甸大港内河水清澈,北侧为居住线,居住线后为居民河,居民河内河水清澈,郑甸大港、居民河两岸植被均长势良好。郑甸3组未发现有鱼塘,仅在小马桥村10组范围内有一处鱼塘,鱼塘内河水眼观清澈,周边植物长势良好。 3.经向九华镇郑甸社区、小马桥村三名原村干部了解,郑甸村3组和小马桥9组区域内无鱼塘,仅小马桥9组与10组交界处有一处鱼塘,该鱼塘由来已久,十五年来该鱼塘内鱼苗长势良好,鱼塘周边农作物长势良好,未发现也未听说红宇皮革在该鱼塘填埋废料。 4.2022年4月24日,如皋生态环境局对小马桥村10组鱼塘、郑甸大港及如皋红宇皮革有限公司北侧居民线后居民河河水进行采样监测,总铬均未检出。 |
部分属实 | 1.如皋市政府要求九华镇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池塘周边土壤进行开挖检测并对地下水质开展监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2.如皋市政府统筹如皋生态环境局、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作用,严格执法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压实各企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治理的主体责任,合法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固体废物。 |
无 |
14 | D2JS202204210026 |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金庄村,南通宏瑞工业废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原南通五窑砖瓦厂内),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 | 南通市通州区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22日-24日,通州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石港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 1.南通弘瑞工业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从事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利用,有机营养土和市政路基土项目生产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该公司利用河道淤泥、城市生活污泥及生物污泥掺和秸秆、稻壳、锯木屑等配比发酵剂好氧发酵生产有机营养土;利用河道淤泥及工业废水处理污泥(一般废物)掺和石粉及黏土生产市政路基土。目前仅从事市政路基土生产。 3.经查,该公司市政路基土项目自投产至今,使用的原料(工业污水处理污泥)来源于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华电通州热电有限公司、光大水务(海门)有限公司3家企业。调阅相关资料,该公司共接收处置海一电子废水处理污泥22861.9吨,华电通州热电污泥1270.74吨,光大水务废水处理污泥166.26吨,提供有处置协议、转移联单、台账记录和污泥鉴别报告。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利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现象。另查,该公司市政路基土成品用于镇、村道路路基建设、道路修补等有台账记录,使用的工程土原料无台账记录。 |
部分属实 | 1.通州生态环境局责令南通弘瑞工业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台账记录; 2.通州区政府责成石港镇履行环保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通州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治污措施,严格环境管理,依法依规处置固体废物,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15 | D2JS202204210024 | 南通市如东县东安科技园江珠路12号,江苏泓扬土壤科技有限公司,用工业污泥生产有机肥,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 | 南通市通州湾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22日,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核查。 1.江苏泓扬土壤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有机营养土及液态肥生产。该公司年产30万吨有机营养土及7.5万吨液态肥生产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的生产原料为南通区域内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标准》的一般固废污泥。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混合搅拌及中和添加生产,污泥置于储罐中发酵,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进料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恶臭,臭味较明显。通州湾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企业原材料污泥进行抽样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指标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标准》。同时对企业厂界处无组织恶臭采样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 3.经调阅企业台账资料,2020年6月以来企业共接收南通市区域内1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126043吨;接收南通市区域内8家工业企业的一般工业固废污泥31205吨。其中接收的6家污水处理公司无污泥检测报告,5家工业企业无污泥检测报告。检查发现,企业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信息不全,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记录。另查,该公司在2020年3月与江苏金逸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处无锡市)签订一般固废处置利用服务合同。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接收5批,合计220吨VC废料及蛋白粉废料,用于培菌发酵。 |
部分属实 | 1.通州湾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1万元。同时,督促企业完善污泥管理台账,按排污许可证要求保存台账资料。 2.通州湾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入场污泥检测,禁止接收处置环评规定范围外的工业污泥。同时要求其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针对进料处恶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目前该公司已制定整治方案和考核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污泥管理,对进料处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3.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环境监管,加强巡查频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无 |
16 | X2JS202204210003 | 南通市崇川区莲花苑小区北侧北园路上的一段花圃,无花草树木,乱堆垃圾杂物,环境脏乱差;东赵家巷几幢楼前后,砍伐原有树木用于种菜,夏季施肥孳生蚊蝇,环境脏乱差;东赵家巷四幢楼下,越实门窗店,门窗、杂物等堆放在人行道;东方菜场,环境脏乱差。 | 南通市崇川区 | 其他污染 | 4月22日,崇川区政府组织市政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城东街道赴现场核查。 1.崇川区莲花苑小区北侧北园路花圃为7个大小不等花圃,花圃用地属莲花苑小区,总面积约为120平方米。现场核查发现,北园路花圃现场存有少量乔木,且有部分沿街商户晾晒、堆放杂物。 2.东赵家巷一共有6幢楼房,小区西侧紧邻莲花苑小区,东侧为东赵家巷路。现场核查发现,东赵家巷楼房前后小区绿化带内乔木、灌木保存基本完好,但确实存在少量居民破坏绿化带草皮种植蔬菜现象。 3.越实门窗店位于东赵家巷4幢楼下,主要经营门窗制作与销售。现场核查发现,越实门窗店存在杂物堆放于人行道问题。 4.东方菜场位于崇川区人民中路150号,2021年进行硬件改造提升,包括顶面重新粉刷、周边路面重铺沥青、门头广告更换等15个项目。现场核查发现,东方菜场存在环境较差问题。 |
部分属实 | 1.崇川区城管局要求莲花苑经营户立即清理花圃内晾晒及堆放杂物;城东街道制定花圃植被补植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 2.城东街道对东方菜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对菜市场环境较差问题开展整改。目前菜市场已进行了整改,卫生全面打扫,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 3.城东街道将上述地区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抓长效,长效抓。东赵家巷小区保洁及志愿者对小区内乱种植问题进行清理。越实门窗店清理了店外堆放的杂物。 |
无 |
17 | X2JS202204210005 |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金建船舶修造厂九圩港长江岸线紧邻大冈港务公司码头西侧,润华运输公司在此处非法建设码头,夜间非法装卸散装水泥,属于应拆未拆项目,扬尘污染严重扰民。 | 南通市通州区 | 大气 | 2022年4月22日,通州区政府组织平潮镇、水利局、交运局和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核查。 1.群众反映的润华运输公司实为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以南通润华运输有限公司名义租用南通金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场地进行水泥中转仓储、销售活动,2018年填报了《水泥仓储、销售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经查,虹闸建材2014年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南通金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厂区段长江堤防内建设水泥储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该公司已缴清罚款并拆除了违法建筑。该公司原租赁南通金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舶下水平台,2013年底搭建了简易码头,目前该码头水泥装卸设施、设备已于2021年底全部拆除,无船舶停靠和水泥装卸功能。 3.经查,虹闸建材2017年以南通润华运输有限公司名义租用南通金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厂区,建设了2只水泥储罐及周边两处彩钢瓦建筑,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被通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罚。2020年,该公司停止了经营行为,但违规建设的储罐及建筑未拆除。2022年4月3日,平潮镇政府委托有特种拆除资质的单位到现场勘察并制定了违建储罐及建筑拆除方案。4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违建的两处彩钢瓦建筑及附属设施已拆除,2只储罐内已清运部分物料。 4.经调查,群众反映“夜间非法装卸散装水泥”实为该公司夜间清运拟拆除储罐内的物料,清运过程中,企业使用洒水车、雾炮机进行扬尘抑制,减少环境影响。4月22日现场检查时,通州生态环境局对清运现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的4个点位均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1.通州区政府责成平潮镇政府督促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加快推进物料清运和水泥储罐拆除工作。目前,该公司按照前期制定的拆除方案正组织储罐内物料清运和罐体拆除。 2.通州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拆除过程中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在物料清运和设备拆除时采取抑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无 |
18 | D2JS202204210015 | 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集美路409号,会田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外企),2021年3月群众反映该公司机床地坑渗水、油水混合物排入雨水管道等问题,一直未予立案。相关部门已对喷漆房下达拆除通知,但至今仍未拆除。2011年建厂以来,铁丝、铁屑(含润滑油、切削液)及油泥,一直未按危废处理,直接出售给废品回收商。 | 南通市崇川区 | 土壤 | 2022年4月22日,崇川生态环境局对会田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 1.会田锻压机床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锻压机床生产,该单位锻压机床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完成排污登记管理。 2.2021年2月,群众反映该公司机床地坑渗水,油水混合物排入雨水管网问题。同年2月23日,崇川生态环境局检查时机床附近配套铁箱用于存储切削液,铁箱置于地坑内,地坑收集铁箱溅出部分废切削液;日常生产中切削液循环使用,废切削液作为危废处置。现场未发现有偷排污水的情况,但发现了该企业存在危废管理不到位和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环境违法行为。崇川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罚人民币29.8万元,现已履行并整改到位。 3.2022年4月22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对环保手续、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现场检查时,机械加工车间有7台机床,4台机床在生产,生产中切削液循环使用。该企业无工艺废水产生,现场未发现有偷排污水的情况。该单位机械加工产生固废主要是废铁丝、废铁屑、废边角料和废切削液,废铁丝、废铁屑、废边角料作为一般固废处置,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回收协议,现场提供了往来凭证和转账记录。废切削液作为危废处置,目前有13桶存放在危废仓库内,2021年以来未进行危废转移。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应急管理部门要求该单位拆除喷漆房,企业计划5月份拆除。 |
部分属实 | 1.崇川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规范环境和落实主体责任,持续跟踪该问题整改,规范处置危险废物。 2.崇川区政府责成陈桥街道履行基层网格环境监管责任,强化辖区企业环境管理。 |
无 |
19 | D2JS202204210009 | 南通市海门市货隆镇南京路邮政局西侧100米的私人羊圈,私拉乱建,异味扰民,羊圈西侧河流,水体黑臭。 | 南通市海门区 | 大气,水 | 2022年4月22日,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和四甲镇政府对群众信访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1.群众举报的南通市海门市货隆镇南京路邮政局西侧100米的私人羊圈实为一群众养羊散养户,2017年3月该散养户新建3排羊舍,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2017年4月开始自繁自养,至2022年4月22日现场检查时存栏壮羊8只,中小羊37只,共计45只,属非规模养殖。羊舍设施比较简陋,无堆粪棚,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羊粪羊尿收集后还田作肥料利用。 2.现场检查时,羊舍门窗关闭,羊舍内羊粪散落在硬化水泥地面上,羊舍西侧建有一个羊尿收集池,收集池上方有彩钢板遮盖。羊舍内外未发现养殖废弃物露天乱堆乱排现象,羊舍周边稍有异味。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散养户下风向三个点位进行臭气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调阅资料显示,该养殖户图斑为建设用地,该地块为禁养区。 3.羊舍西侧有一条南北走向的废弃泯沟,泯沟宽约3米,长约30米,泯沟内水量较少,杂草丛生。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羊舍西侧泯沟水质进行采样,结果显示水质为劣Ⅴ类。对照生态环境部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该泯沟为黑臭水体。 |
属实 | 1.海门区四甲镇政府2022年4月24日与该散养户签订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拆除补偿协议,4月26日已完成清栏、拆除。 2.海门区四甲镇政府对该养殖户羊舍西侧废弃泯沟开展整治,实施村级土方工程,放置涵洞进行疏通。 3.海门区政府要求四甲镇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村畜禽养殖场所日常巡查和管理,同时做好属地信访维稳。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