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4010084 | 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顾桥社区,社区居委会办公地西侧农田,堆存大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 南通市 如皋市 |
土壤 | 2022年4月2日,如皋市长江镇政府会同如皋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核查。采用无人机全区域无盲区拍摄摸排、社区走访问询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该社区办公室西侧为185亩连片农田,未发现生活垃圾,但田埂边发现有未清理的枯草。 | 部分属实 | 如皋市长江镇政府已于4月2日当日清理完毕。 | 约谈1人 |
2 | D2JS202204010073 | 南通市通州湾东安科技园区东安大道,南通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门窗未密闭,未采取降尘措施,扬尘、鱼腥异味扰民。 | 南通市 通州湾 |
大气 | 2022年4月2日,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区生态环境局赴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企业一期3号、8号生产线以及二期2号、3号生产线均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厂界及排气筒废气中恶臭、颗粒物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企业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载明的排放标准。但企业4条正在生产的生产线制粒工序制粒机均存在密封不严、废气外逸情况,现场异味较大;企业一期、二期车间楼顶楼道口大门均未关闭,楼道门口有恶臭气体溢出。企业办公楼正在施工,施工现场少量砂石,约3立方,未完全覆盖,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情况,检查时企业现场已将砂石覆盖到位。 | 属实 | 1.通州湾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置行为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拟处罚款2.6万元。督促企业制定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到位。 2.通州湾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加快无组织恶臭废气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制定废气处理设施运营和环境管理考核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3.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科技化监管手段,提升执法监管水平,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压实企业废气等污染物治理的主体责任。 |
无 |
3 | D2JS202204010063 | 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为民村13组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河中,导致河水轻度黑臭。 | 南通市 海门区 |
水 | 2022年4月2日,海门区政府组织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及临江新区管委会对被举报站点开展联合检查。经查,群众举报的实为南通市海门临江新区为民村5号污水处理设施站点,该站点西侧为南北向泯沟,泯沟内有水生植物,未发现黑臭现象。经采样监测,站点出水井水质符合设计标准,西侧排口附近泯沟水质为劣Ⅴ类水质。西侧泯沟北100米与李友河交界处断面为Ⅱ类水质。 | 基本属实 | 1.4月2日,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组织对站点周边及西侧泯沟进行清理,并落实常规管养单位,提升河道水质。 2.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做好区域内河道清理环境整治工作。 3.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
约谈1人 |
4 | X2JS202204010024 | 南通市崇川区和平街道颐和社区颐和花园13栋最西侧10号底楼车库(大门设在河东路),临街车库开设馒头店,使用煤炭炉,煤烟污染严重,且夜间面粉搅拌机噪音扰民。 | 南通市 崇川区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2日,崇川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属地街道对该店开展现场检查: 1.该店主要从事包子等食品加工,店内有面粉搅拌机1台、风机1台及煤炉1台。检查时不在营业,煤炉不在使用,地面堆放有少量散煤,现场责令其禁止使用煤炉并立即清理散煤。 2.该店一般营业时间为早晨4时30分至8时,4时30分至5时30分期间使用面粉搅拌机,作业时产生噪声。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于凌晨5时左右在面粉搅拌机开启的情况下,对该店经营噪声开展监测,监测数据达标。 3.虽营业噪声达标,但因距离居民较近,营业时间较早,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
部分属实 | 1.4月2日,崇川生态环境局对该店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店立即停止散煤和煤炉的使用,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对面粉搅拌机采取降噪措施。4月3日,复查时该店停业,并将散煤和煤炉清空。 2.崇川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街道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网格化巡查力度,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发现并得到有效解决。 |
无 |
5 | D2JS202204010023 |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葛长路村2组西侧靠近通富路处,违规填埋建筑垃圾24亩。 | 南通市 通州区 |
土壤 | 该件为重复件,2022年3月29日,通州区组织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及兴仁镇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举报地块已种植小麦、蚕豆及树木,农作物长势良好。葛长路村委会当日安排了挖土机在现场随机开挖五处,开挖深度约2米,发现有2个点位泥土中含有混凝土碎石、碎砖等建筑垃圾,除建筑垃圾外未发现其他固体废物。经现场踏勘,举报地块及附近河道、鱼塘未发现异常,河道水质监测结果符合Ⅳ类水标准。 | 属实 | 2022年3月30日,兴仁镇政府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对该地块进行全面开挖清理,规范处置建筑垃圾。截止4月3日晚,兴仁镇已安排人员转移树苗,挖掘机已进场,预计4月30日前清理到位。同时已安装摄像头,对整个挖掘清理全过程监控,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现场监督。通州区人民政府责成区城管部门指导兴仁镇对挖掘出来的建筑垃圾按规范处置工作,防止出现随意丢弃、倾倒等不规范处置现象。通州生态环境局加强开挖过程的环境监管。 | 无 |
6 | X2JS202204010016 |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在长江岸线内非法建设散装水泥库,污染周边环境,2020年确认为违法建筑,至今未拆除;南通天山建材有限公司租用南通市水利局九圩港闸管所国有土地,非法毁林建造散装水泥库、别墅;江苏润特建材有限公司租用南通格雷特重工场地,在长江岸线内非法建设散装水泥库,污染周边环境。 | 南通市通州区市水利局 | 生态 | 2022年4月2日、3日,通州区组织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和平潮镇对虹闸建材、润特建材进行检查。2022年4月3日,南通市水利局对天山建材进行现场检查。 1、2022年4月2日,通州区组织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平潮镇开展现场检查。经查,2014年该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南通金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厂区段长江堤防内建设水泥储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该公司已缴清罚款并拆除违法建筑。未发现占用长江岸线问题。2017年该公司在南通金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水泥储罐及彩钢瓦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1月已由通州区城管局处罚。2020年2月,该公司已停止经营行为,但违规建设的储罐及建筑未拆除。 2、2022年4月3日,南通市水利局对南通天山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租用地块共6亩,建有散装水泥储罐及生产生活管理用房。2007年10月南通天山建材有限公司租用该地块时,没有林地,现场零星有一些龙柏苗,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非法毁林”的情形;反映的“别墅”实为一幢二层楼房,一层办公、二层生活。 3、2022年4月3日,通州区组织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五街镇对江苏润特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检查时正常生产,装卸作业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运输车辆,脉冲袋式除尘器在运行,未发现有水泥扬散现象。作业场地洒水车正在进行洒水作业,全自动高压微雾降尘加湿器正常使用,未发现有扬尘污染及其它环境污染问题。 |
部分属实 | 1、通州区政府约谈南通虹闸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立即拆除水泥储罐及彩钢瓦等违规建筑,目前部分设施已拆除,计划于4月底前拆除到位,通州区持续强化监管,杜绝违建行为。通州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江苏润特建材有限公司的执法监管和法规宣传,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环境管理,提高治污水平。 2、南通市水利局督促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按协议收回土地,责令南通天山建材有限公司停止地块内生产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已签订承诺书,承诺2022年4月疫情缓解后,1个月内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不停放运输车辆,确保无人员生活和办公,半年内将地块归还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九圩港水利工程管理所收回土地后,加强管理,确保不再出现此类现象。。 |
无 |
7 | X2JS202204010003 | 南通市通州区南通耀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长期将处理金属表面的废酸污水直排地下及徐龙界河,雨天大量黑色、乳白色污水直排徐龙界河,导致河水变色、鱼虾死亡,最近一次为2022年3月21日。相关部门已到现场取样。 | 南通市通州区 | 水 | 2022年4月2日至8日,通州区组织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平潮镇现场核查。 1、4月4日-4月6日,通州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南通耀龙金属制造有限公司雨污管道进行探测,4月8日,通州生态环境局联合通州区公安局对雨污管道全面排查,未发现雨污管道串联、暗管偷排直排现象。4月2日,通州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采样监测,徐龙界河达Ⅲ类水质标准,车间排口中总镍、总铬等因子符合排放标准,总排口中废水总镍、总铬等因子未检出,总铝符合排放标准。目前正对地下水、厂区南侧徐龙界河河水进行跟踪采样监测。 2、3月22日,通州生态环境局、平潮镇对徐龙界河周边涉水企业排查,发现南通耀龙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因违规操作,造成乳化液泄漏至徐龙界河,造成河水污染。现场巡查,未发现鱼虾死亡。事故发生后,通州生态环境局立即响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消除污染。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徐龙界河、厂区雨水沟内水体进行采样监测,徐龙界河水质符合Ⅳ类标准。通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启动生态损害赔偿。 3、发现南通耀龙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存在年产3500吨和年产4500吨不锈钢饮用水管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新增不锈钢管件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验收。铝合金锥管项目氧化工序属于金属表面处理项目,未申领排污许可证;15吨废酸自2017年起暂存于危废仓库内,至今未转移,存在重大环境隐患。 |
部分属实 | 1.通州生态环境局责令南通耀龙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立即停产,对未批先建、未领取排污许可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对其铝型材氧化工序、不锈钢饮用水管生产线和不锈钢管件生产设备电源控制柜进行查封; 2.平潮镇人民政府履行环保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南通耀龙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督促企业纠改。 3.通州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企业未整改到位不得生产。实行提级监管,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从严执法监管,对前期工作中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情形,进行问责追责。 |
无 |
8 | X2JS202204010004 | 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两侧的二十余家餐饮店,油烟排口高度不达标,油烟严重扰民,尤其是露天烧烤。 | 南通市崇川区 | 大气 | 2022年4月2日、3日,崇川区政府组织虹桥街道综合执法局对此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 1.餐饮服务单位共32家,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中,烧烤店及经营面积100平米以上餐饮店有13家,均已安装油烟在线监控。 2.因疫情原因12家店铺暂停营业,其余单位无堂食,生意较少,现场未发现露天烧烤现象,已要求此处餐饮单位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维护。 3.前期,崇川区城管局及虹桥街道对上述32家餐饮服务单位多次开展执法检查。2021年12月2日、2022年3月1日,街道组织集中培训,与商户签订承诺书,督促其正常使用相关设备。同时区城管局和虹桥街道加强执法工作,已对5家单位违法行为立案处罚。3月底,前期检查发现问题的5家餐饮单位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了清洗维护,3家餐饮单位升级了净化设备。从前期管理情况看,有时存在露天烧烤的情况。 |
属实 | 1.崇川区虹桥街道通过召集商户集体培训、个别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经营户树立环保意识,做好油烟净化设备的维护清洗,督促规范使用,减少油烟排放,同时杜绝露天烧烤。 2.崇川区继续实施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南通市餐饮场所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督促城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局、虹桥街道履职到位,从严审批把关,从源头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