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某涉嫌非法设置排污口案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引入现代科技,“天眼”助力养殖尾水监管,将执法工作落在“高”处。5月以来,如东生态环境局先后在北凌新闸、环东闸口两个受养殖尾水影响较大的国考断面周边架设无人机机库,通过无人机航拍、红外遥感等技术对重点河道规划航线并部署定时巡检计划,实现无人机全天候自动巡查、养殖尾水动态实时监管。
2023年5月26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无人机站巡查推送的线索 “航拍发现,海堤河西侧有一白色PVC管正在向河里排放废水”,经核查发现养殖户陆某某将养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汇至生物净化塘中,塘内有一个水泵通过黄色软管连接至地埋式的PVC管道,最终排向东侧的海堤河内。经检测,排放废水总磷浓度为1.59mg/L,超过《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表1中总磷二级限值(≤0.8mg/L)。
陆某某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擅自在南美白对虾养殖场设置污水排口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南通市某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涉嫌偷排废水案
“叮铃铃,叮铃铃……”2023年6月26日临近下班时,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手机发出一阵急促的铃声, “徐局长,我们的工作人员在汛期河道巡查工作中发现有一处市政雨水排口正在流淌红色废水,量还不小……”。“偷排?”两名执法人员不约而同的说出这个词,立即驱车奔赴现场并联系监测站对污水进行采样,制定好排查计划,执法人员使用撬棍等工具对雨水井进行逐一翻看。“雨水井内积存有大量红色废水,且废水颜色明显更红。方向对了,就在附近!”执法人员立即对附近企业进行检查,最终发现该红色废水为南通市某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印刷机清洗废水。
该公司在印刷机下设置有集水沟用于收集日常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通过地埋管排向雨水管网,最终排入厂区外葡沟河。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许某涉嫌非法设置排污口案
经历了几天的雨水,2023年6月7日的启东迎来了雨后的清晨,在一声清脆的电话铃声后,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三局全员出动,驱车奔赴江海澜湾旅游度假区,原来是当地网格员向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反映了他们辖区存在水产养殖场偷排养殖废水的现象。养殖场内尚且泥泞的道路未能阻挡执法人员的步伐,进入养殖区域后,敏锐的执法人员通过听声辨位立即锁定了该养殖场北侧堤岸的一个排污口,发现该排污口安装了3台潜水泵,大量养殖尾水未经处理正在流出,执法人员在固定证据资料后联系养殖场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污水排放,拆掉擅自建设的排污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在汛期有少数不法企业心存侥幸、环保意识淡薄,企图利用暴雨天气浑水摸鱼,将生产废水掺杂在雨水中一起排放。殊不知,执法人员的监管并不会因为恶劣天气而放松。为强化汛期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趁雨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水环境质量,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关于开展池塘养殖尾水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等方案,依托信访举报平台、无人机机库自动巡航、环保网格员巡查等方式,对疑似存在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检查点位329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77个,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10个,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督促企业紧绷生态环境安全这根弦,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守住汛期生态环境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