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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2年度监测系统工作会议

来源: 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2-01-10 字体:[ ]

2022年1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监测系统2021年度工作总结暨2022年度一季度工作部署会议》,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厅监测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监测系统2021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力推进全市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抓紧抓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南通”提供支撑与保障。

参加会议的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申卫民,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李丽,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监测工作分管领导,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人,市局科技与监测处全体人员。

会上,首先由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围绕2021年度监测工作开展、监测能力建设、企业自行监测监管、2022年度监测工作筹划等情况进行交流发言;其次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交流发言;然后,市局科监处传达省厅监测工作会议精神,并就2022年度一季度重点监测工作任务进行部署。

省厅监测工作会议主要有五点意见:

1、落实垂管要求,扎实推进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2、压紧监管责任,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3、认真总结评估,科学谋划明年重点工作;

4、坚持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5、坚决守牢底线,抓好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

2022年度一季度监测工作四项重点任务:

1、重点污染源碳协同监测工作

各地要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30万千瓦以下的火电、水泥、玻璃、废弃物处理等行业重点排污单位监督监测(执法监测)时,同步开展CO2排放监测。

2、国控降尘点规范化建设工作

要确保9个国家级降尘监测点位周边环境稳定,对降尘监测点位加设护栏并树立警示牌,以避免无关人员靠近破坏降尘采样缸或样品。

3、国控地下水采样点整治工作

确保9个国控地下水采样点监测井主体、保护设施与标识、出入道路及周边环境状况等符合规范要求。

4、持续提升监测人员业务水平

对各监测站业务骨干继续开展强化培训,采取各单位组织自学+集中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巩固提升2021年度监测技能竞赛成果。

除此之外,各地各单位要参照去年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常规监测工作,以开局就是决赛、起步就要冲刺的姿态,齐心协力顺利完成2022年度各项监测工作任务。

随后,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李丽副主任就今年监测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一是地方监测站要与驻市监测中心加强合作,避免开展重复性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监测工作成效;二是各驻地生态环境部门要与驻市监测中心、监测站保持信息互通,提高监测成果的共享共用;三是对于监测预警信息,要及时反馈应对处置情况;四是要注意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危废过程管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五是执法监测单位要回避自行监测业务委托,保证执法监测数据的公正性。

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申卫民总结发言。申局长充分肯定全市2021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成效,呈现出三大亮点:一是治污攻坚,监测作用持续提升;二是源头治理,监测溯源有力推进;三是深化垂改,能力建设成效明显。同时,也指出监测系统存在三个短板:监测能力下降、监测权威受损以及监测研究偏少。对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着重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申卫民要求:

一、高度重视监测能力建设

监测工作要从以支撑污染防治为重点,向全面支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转型,要从环境质量为重点,向生态质量和环境质量两手抓两手硬转型。各地要认真研究《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规划》和《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对标找差、取长补短,拉长强板、补齐短板,满足新形势下环境监测工作新需求。按照《关于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监测装备的通知》要求,结合碳监测的最新要求,对照属地污染源的执法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需求,尽快补齐环境监测装备,确保满足必要的硬件条件。

二、持续强化自动站点运维保障和质控

在加快自动站点建设的同时,要做好站点的运维管理,强化数据质量和运用。对辖区内水、气、声自动监测站点组织开展质控检查工作,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要切实做好国、省控监测站点基础保障工作。特别要重视预防人为干扰工作,不能有“针对性喷雾、引流截流等选择性治理”侥幸心理,确保不发生人为干扰自动监测站点行为。

三、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检测机构监管

要从以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质量为重点,向环境质量数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双提升转型。必须加大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按要求开展核查和抽测。与执法部门联动,每年至少组织2次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自行监测有关信息上传至省平台。另外,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形成有效震慑,规范监测行为,提升监测质量。

申卫民强调,

一、规范申请点位临时替代。进一步规范国省控监测点位临时替代调整工作程序,每年1月和7月,集中报备未来半年点位调整计划,否则不予受理。各地要提前与水利、住建等部门对接,根据建设工程计划实施时间,提前提出点位临时替代申请。

二、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测作用。统筹做好辖区内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安装联网工作,推动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确保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无死角、全到位,建立自动监测监控“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促进自动监测监控数据全面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