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通市区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8.0分贝。五县(市)城镇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海安镇54.3分贝、如城镇53.9分贝、掘港镇50.2分贝、海门镇53.7分贝、汇龙镇54.3分贝。
2014年,南通市区1类功能区(居民、文教区)、2类功能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功能区(工业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4a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昼间等效声级值符合标准,夜间超过标准6.0分贝。五县(市)城镇各功能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除如城镇部分功能区超标外其余均符合相应的功能区标准。
2014年,南通市区交通干线平均车流量为1486辆/小时,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68.1分贝。五县(市)城镇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海安镇63.9分贝、如城镇64.3分贝、掘港镇66.4分贝、海门镇65.1分贝、汇龙镇67.9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