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一、区域声环境
南通市区(含通州区)区域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别值为57.7分贝。五县(市)城区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别值分别为:海安55.5分贝,如皋48.5分贝,如东54.3分贝,海门54.3分贝,启东54.4分贝。
二、功能区声环境
南通市区1类功能区(居民、文教区)、2类功能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功能区(工业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4a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夜间噪声超过标准5.5分贝。
五县(市)城区1类区、2类区、3类区及4a类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中,除如皋1类、2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出现超标外,其余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
三、道路交通声环境
市区交通干线平均车流量为1124辆/小时,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7.7分贝。五县(市)城镇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海安63.9分贝、如皋60.7分贝、如东67.4分贝、海门66.8分贝、启东67.8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