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通市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57.8和49.9分贝。五县(市)城镇区域声环境质量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海安镇57.0和44.8分贝、如城镇55.8和45.4分贝、掘港镇51.2和44.8分贝、海门镇53.6和44.1分贝、汇龙镇54.2和46.3分贝。
2013年,南通市区1类功能区(居民、文教区)、2类功能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功能区(工业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4a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昼间等效声级值符合标准,夜间超过标准5.5分贝。各县(市)城镇中1类区、2类区、3类区及4a类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
2013年,南通市区交通干线昼、夜间平均车流量分别为1433辆/小时和439辆/小时,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68.4和58.4分贝。五县(市)城镇交通干线昼、夜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海安镇64.0和51.3分贝、如城镇64.2和53.8分贝、掘港镇66.1和52.6分贝、海门镇65.7和53.2分贝、汇龙镇67.8和53.0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