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苏环办〔2018〕515号)
来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01-07 10: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信用办:

    现将《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