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12月更新情况的公示
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1〕195号)、《南通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通环办〔2021〕5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的通知》(通环执〔2023〕7号)的要求,现对南通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12月更新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方式:电话59002857;邮箱nthbzfjd@126.com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