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的面积比例为62.7%,三类面积比例为16.8%,四类面积比例为13.8%,劣四类面积比例为6.7%。与2019年同比,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降低26.4个百分点,劣四类面积比例上升6.2个百分点。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