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二一年五月局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5-06 14:47 累计次数: 字体:[ ]

1.严格落实省厅和市委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专题学习和研讨,抓好两个实践活动项重点任务落实。

2.针对土壤污染防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从制度机制上查找根本原因。

3.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现场推进会。

4.持续开展汛期水质保障措施专项督查。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和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项目进度,确保形成治污能力。

5.组织开展夏季臭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实现差异管控。持续推进废气活性炭吸附设施专项整治,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源头替代工作。推进市区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划分相关稳评、征求意见等工作。

6.组织通州区和崇川区分别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工作。协助召开江苏省2021年“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现场会。完成发电行业2020年碳排放核查相关准备工作。

7.更新南通市2021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组织开展农用地详查验收。

8.按照“双60”要求排查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覆盖率,调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老旧工程改造,发现问题及时督查督办,确保按序时进度推进相关工作。

9.公布2021年度第一季度环评文件技术复核结果,通报存在问题,组织整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政策培训。

10.大力推进危废仓库审批监管缺位问题整改。推进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试点工作。

11.深入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防范联动工作,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印发实施《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做好节日期间生态环境安全工作。

12.制定《南通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部署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废水偷排直排环境违法行为、大气污染因子协同管控专项执法检查。

13.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列出任务清单。组织开展2020年度环境质量公报的编制工作。

14.印发实施《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2021年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15.分解2021年市本级生态专项资金项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项目责任人及项目实施时间。修订《南通市环保局环保项目库及省级以上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6.制定《2021年六五环境日暨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方案》,启动各项活动准备工作。

17.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