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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拟对核技术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8-01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3-59002831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52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邮编226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南通航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探伤铅房及工业CT装置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境内

    南通航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海门区滨江街道烟台路333-15号厂区内,项目内容:将原厂区的1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铅房搬迁至新厂区车间西南部(原使用的老探伤机拟进行退役处理),并配备1台XXG-2255型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5mA)、1台XXHZ-1605型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5mA);在搬迁X射线探伤铅房的南侧扩建1座X射线探伤铅房,并配备1台XXG-3005型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00kV、最大管电流5mA)、1台PTX-225HP/11型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25kV、大焦点最大管电流52mA、小焦点最大管电流14mA);在搬迁X射线探伤铅房的南侧新建1台HT450CT型工业CT装置(最大管电压450kV、大焦点最大管电流27mA、小焦点最大管电流11mA),用于对客户公司生产的实验板材、液氧蒸发器及其他容器进行无损检测。详见《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

    X射线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须随身携带辐射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

    (三)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门机联锁、急停按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监测1~2次。

    (六)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胶片等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规范处置。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