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南通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书面材料基本齐全,我局依法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16日-7月18日(3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13-59002831。
企业名称 |
原法定代表人 |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
南通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吴子华 |
周雄伟 |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