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能海上漂浮集中式光伏电站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经审查,我局对《华能海上漂浮集中式光伏电站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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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华能海上漂浮集中式光伏电站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4〕14号 |
2024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