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拟对输变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02 17:5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3-59002831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52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邮编226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220kV总变电站工程

南通市通州湾境内

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苏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位于南通市通州湾沿海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厂区内,工程内容:本期建设1座220kV变电站,电压等级为220kV/35kV,本期4台主变(#1、#2、#3、#4),户外布置,容量为4×150MVA;220kV出线本期2回,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本期35kV出线21回,每台主变配置2×8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2)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行期

(1)生态环境: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声环境:本项目220kV变电站使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在设备招标时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从严加以控制,以达到降低设备噪声水平的目的;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运行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变电站所在厂区厂界噪声排放稳定达标。

(3)电磁环境:本项目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电磁环境的影响。变电站22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 布置,对工频电场具有良好的屏蔽作用。

《报告表》中施工期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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