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20日做出输变电、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0日我局对以下输变电、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59002831
通讯地址:南通市姚港路52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编制单位 |
报告 类型 |
批准文号 |
审批 日期 |
批复 全文 |
1 |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电厂 |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电厂17MW/34MWh共享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 |
江苏新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通环辐评〔2023〕9号 |
2023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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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
泓北沙~恒科ⅡT接康辉220kV线路工程项目 |
江苏春骥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通环辐评〔2023〕10号 |
2023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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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苏联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联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2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项目 |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通环核评〔2023〕23号 |
2023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