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pH计、电导率仪采购询价公告
来源: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05 15:29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对以下项目拟用询价的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实验室pH计,电导率仪采购

二、项目预算:总预算40000元。pH计和电导率仪单台预算上限2万元。

三、报价内容:供应商需对我中心需求的pH计、电导率仪费用进行分开报价,单价和总预算均不允许超预算。

四、项目需求:

1.采购需求表

序号

品名

数量

1

实验室用pH计

1台

2

实验室用电导率仪

1台

2.技术要求

2.1电导率仪

2.1.1工作条件

电源要求:支持多种供电模式;支持200–240 V, 50/60 Hz输入;

操作温度:0 ~ +60 °C操作湿度: 90% (无冷凝);

2.1.2技术指标

界面语言支持中文;

支持显示电导率、盐度、总溶解固体、温度;

支持至少存储500 组数据;

支持按下即读、间隔测量、连续测量等多种测量模式

数据存储:校准数据都存贮在日志中。在“按下即读”模式和间隔测量模式时可自动存储。在“连续读数”模式时需手动存储;

支持温度自动修正/ 补偿;

支持锁定显示数据功能;

支持自动识别校准标准;

防水性:测定仪外壳至少可防飞溅的水(IP54);

2.1.3电极指标

2.1.3.1温度

量程:-10.0~110.0℃;

分辨率:0.1℃;

准确度:±0.3℃;

2.1.3.2电导率电极

电导率:

量程:0.01 μS/cm ~ 200.0 mS/cm;

分辨率:0.01 μS/cm~0.05μS/cm;

电阻率:

量程:2.5~49欧姆·厘米;

分辨率:0.1欧姆·厘米(最大0.05欧姆·厘米);

2.1.4仪器配置

台式主机一台,1米长电缆电导率电极2根(其中一根适用于超纯水的测定),电极支架1个,0.01mol/l KCL电导率标准液。

2.2 pH计

2.2.1 工作条件

电源要求:支持多种供电模式;支持200–240 V, 50/60 Hz输入;

操作温度:0 ~ +60 °C操作湿度: 90% (无冷凝);

2.2.2技术指标;

具有数据锁定显示功能;

显示:可同时显示如下2个电极的测量读数,pH电极:pH、mV、温度;

支持至少存储500 组数据;

支持按下即读、间隔测量、连续测量等多种测量模式;

数据存储:校准数据都存贮在日志中。在“按下即读”模式和间隔测量模式时可自动存储。在“连续读数”模式时需手动存储;

支持温度自动修正/ 补偿;

支持自动识别校准标准;

防水性:测定仪外壳至少可防飞溅的水(IP54);

2.2.3电极指标

2.2.3.1温度

量程:-10.0~110.0℃;

分辨率:0.1℃;

准确度:±0.3℃;

2.2.3.2 pH电极

量程:0~14;

分辨率:0.1/0.01/0.001可选;

精度:0.02;

2.2.4仪器配置

台式主机1台,1米长电缆pH电极1根,电极支架1个,pH 4.01、7.00、10.01缓冲液1套、pH电极储存液及清洗液(各500mL)1套。

3.安排原厂工程师负责相关耗材的安装、调试及保养,维护后仪器应能正常恢复使用。

4.验收:到货后进行验收,检查产品有无损坏,要求能满足实验室使用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报价。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报价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价资格。

六、响应时间和联系人信息

1.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6月12日17 时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报价方式:请具有资质的供应商根据附件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及盖章后的报价材料,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做无效响应处理,以上材料纸质版请在规定时间内密封寄送至采购单位。

3.报价材料寄送: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8号,接收人:赵莉,联系方式:0513-85158692,19952565466。

4.中标条件:符合资质的投标供应商以最低价中标。如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少于三家作流标处理,如价格最低供应商弃标,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征得采购人同意,无理由弃标将作为不良供应商一年内不允许参加本单位的采购项目竞标。采购人可按价格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或重新采购。

七、合同签订与付款

1.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天内。

2.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款项。

3.采购方要求的货物必须及时供应到位,保证仪器正常运行,非客观原因而故意拖延供应时间扣除合同价1%。

八、其它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质疑,请于6月12日17 时前向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行政财务科(电话:0513-85158692)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