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通市2023年度拟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的公示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7-31 17: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78号)要求,在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自愿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预核,我市7个乡镇(街道)、13个村基本符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的申报条件和标准,拟上报省生态环境厅。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广大村镇居民积极参与并监督生态创建工作,现对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的地区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23年7月31日至8月6日。

二、公示期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受理、接待反映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的来信、来电和来访:

电话:0513-59002815,电子信箱:nthbgl@163.com,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52号,邮编:226007。

三、南通市拟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名单

拟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

海安市:雅周镇东夏村;

如皋市:长江镇,长江镇富圩村、蔡埠庄村、田王村;

如东县:大豫镇,马塘镇,大豫镇一门闸村,长沙镇四桥村,新店镇新联村;

启东市:惠萍镇,北新镇,东海镇武东村,海复镇糖坊村;

崇川区:永兴街道,陈桥街道集成村,幸福街道幸福社区;

通州区:兴仁镇,川姜镇义成村,金新街道邢园村。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