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年7月30日
地点:南通环境教育馆
发布人: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葛文华
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监测处处长 吕 欣
主持人: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万 华
全文实录
万华 :
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将围绕2025年上半年大气、水环境质量和涉气、涉水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两个议题展开。
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同事,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葛文华、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监测处处长吕欣,他们将向大家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我是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万华,今天的发布会由我主持。
首先,请吕欣处长发布2025年上半年大气、水环境质量。
吕欣:
各位媒体朋友:
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聚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按照发布会安排,下面由我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
今年上半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全省领先。聚焦PM2.5、臭氧“双控双减”,深挖重点源污染减排潜力,开展臭氧污染“夏病冬治”,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上半年,南通市PM2.5平均浓度30.1微克/立方米、全省第1,同比改善0.7%,优于省内沿海地区3.9—4.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81.2%、全省第3,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市气温偏高,降水量和雨日明显偏少,较易出现臭氧超标,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下降2.9个百分点。
市县齐抓共管成效显著。坚持市县同治同降,建立健全大气环境指挥调度机制,充分运用走航监测、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将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不断提升问题发现解决能力,形成上下贯通、信息共享、反应迅速、指挥有力的一体化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体系。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通州湾示范区等地PM2.5浓度均呈现同比改善,其中,如东县、启东市、通州区、海门区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在全省54个县(市、区)中位居前列(均进入全省前十),启东市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率两项指标全省第一。
扬尘污染防治纵深推进。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各类污染源清单式管理,充分运用市“扬尘一张网”平台,高效规范预警信息处置,最大限度降尘抑尘,上半年,全市降尘量均值1.6吨/月·平方公里、全省最优。
2025年上半年,全市共采集降水样品222个,无酸雨样本,酸雨发生率为0。
虽然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形势依旧不容乐观,上半年臭氧超标天同比增加,臭氧污染呈加重趋势。下一步,我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统筹开展工业源、机动车、扬尘源、生活污染“四源共治”,加强空气污染过程应对,把市民推窗见绿的幸福感作为攻坚的原动力,为南通持续擦亮蓝天底色贡献更坚实的力量。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级水平,省控以上断面达标率较2024年同期实现稳步提升。全市16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55个省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8.2%。与2024年上半年相比,国、省考断面达标率维持高位稳定。总磷、氨氮等重点因子浓度呈现同比改善,表明我市持续实施的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措施取得了积极进展。
重点流域水质保障有力。长江南通段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优良水平。 全市21条主要通江支流水质均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确保了清水入江; 14条入海河流中,13条达Ⅲ类标准,1条达Ⅳ类标准。
饮用水安全防线全面筑牢。全市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100%,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近岸海域水质继续稳中向好。春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3.5%,同比上升13.3个百分点,达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劣四类面积比例为1.9%,同比下降10.2个百分点。同步抓好国控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上半年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4.6%,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
主城区水生态治理成效凸显。聚焦主城区100平方公里范围内55个监测断面,建立“周监测、周分析”的动态监控机制,实现水环境质量全时段、全方位监测;创新构建“数据透明-公众监督-治理优化”的闭环管理机制,通过《江海晚报》、“南通百通”政务平台等多元化渠道定期公布水质数据,有效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2025年上半年,主城区55个监测断面水质基本稳定在Ⅲ类或优Ⅲ类标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不断增强。
今年以来,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明显改善趋势。但进入汛期以来,部分河流水质有所下降,不能稳定达标。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水环境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汛期重点断面水质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万华 :
下面请葛文华局长介绍南通市涉气、涉水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葛文华:
各位媒体朋友: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是加强法律威慑,建立健康、公平经营秩序的重要手段。2025年,南通市生态环境部门围绕环境质量改善核心,聚焦大气、水环境监管,借助“大数据”、无人机等技术,精准监管企业的排污状况,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有的放矢”。为切实增强企业环保法治意识,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为企业规范治污提供警示参照,推动企业从 “被动守法” 向 “主动治污”转变,切实落实好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下面,我通报一批涉气、涉水典型案例:
涉气方面
一、海安某家居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5年4月15日,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工况用电监控异常预警信息,对某家居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喷漆房正在使用,喷漆房门已关闭,但废气处理设施中的水帘设施未开启,活性炭设施末端风机未开启,活性炭箱前段的集气管道破损脱落,活性炭箱门未关紧。执法人员现场使用便携式VOCs检测仪在喷漆房内测得浓度为144.7mg/m³,在喷漆房外测得浓度为14.3mg/m³。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立案查处,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捌佰元整。
二、启东某建材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5年4月8日,根据信访举报线索,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前往某建材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钢结构表面处理项目并投入生产。现场车间内有产品已完成喷漆,正在晾干,车间大门未密闭,执法人员使用移动式VOCs检测仪在车间大门口测得数据为4.038mg/m³,喷漆工艺使用油漆及固化剂均属于溶剂型涂料,生产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废气治理设施已安装但未开启使用。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立案查处,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叁仟陆佰壹拾元整。
涉水方面
三、如东某染色有限公司逃避自动监控设施监控排放污水案
2025年5月26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干警通过无人机高空监控企业污水处理站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将一根橘黄色软管放入清水池溢流水槽,向清水池内排放清澈液体,污染源监管平台数据显示如东某染色有限公司污水排口正在排水。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为南通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利用污水自动监控设施每4小时整点取样的间隔时段排放未处理达标的污水,并在排水结束前20至30分钟,通过橘黄色软管往清水池溢流水槽注入自来水稀释污水,以此规避自动监控设施的超标报警。同步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稀释前后外排污水COD浓度从343mg/L快速降至149mg/L。
该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篡改数据”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之规定,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已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四、海安某农牧有限公司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案
2025年5月24日,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重点河道进行巡查时发现,某农牧公司南侧河道水面存在异常漂浮物,随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存栏生猪约1200头,在其南侧东西向河道发现有猪粪漂浮。经进一步核查,公司工作人员抽粪泵开启后未关闭,导致猪粪从猪舍下方蓄粪池输送至沉淀池,沉淀池满溢后经地面流入雨水管道,最终排入南侧东西向河道。海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河道水样采样监测显示:总磷为3.12mg/L、氨氮为5.2mg/L、总氮为10.5mg/L、化学需氧量为28mg/L。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万华 :
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记者朋友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谢谢!
南通电视台:我市在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有哪些举措?
葛文华: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部、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通过“制度+技术+服务”的组合拳,把涉企检查全面纳入规范化、差异化、数字化轨道。
一是规范涉企检查,约束执法行为。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次数。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审批要求,实施“扫码入企”、出具检查通知书、告知企业检查结果等执法检查程序。高效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精准开展个案执法检查、合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一事项由“一个部门牵头、一次进门、全面体检”,杜绝多头、重复检查。
二是加强源头预防,强化科技赋能。利用智能化监管平台,大力推行非现场、无感式执法,不搞无差别、拉网式排查。积极运用大数据、AI大模型等技术手段,精准筛选问题线索,精准锁定对象范围,达到预警条件时,先线上提醒并辅导企业整改,确需转现场检查的履行相关程序。实现从“人海战术”向“智慧执法”转变,既守住环境底线,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三是强化柔性执法,引导企业守法。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实施定向、精准普法,引导企业知法、守法。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行道歉承诺、学法积分、学法减罚等柔性措施,引导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实施正面清单,全面落实现场免检、管控豁免等激励措施,真正做到“执法不扰企、服务不缺位”。
万华 :
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结束。如果记者朋友对发布内容需要进行深度采访报道,可以和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联系,由宣教中心统一扎口协调安排。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出席和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