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地点:南通环境教育馆
发布人: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 郭炜
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负责人 徐顾丹
海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杨晓燕
主持人: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万华
全文实录
万华: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将围绕《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全量核算登载政策文件解读和海安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全量核算登载工作情况三个议题展开。
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同事,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郭炜、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负责人徐顾丹、海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晓燕。他们将向大家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我是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万华,今天的发布会由我主持。
首先,请郭炜处长解读《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
郭炜: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统筹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方案,旨在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修订背景
我市最早于2013年4月印发《南通市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后于2014年4月印发《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分别于2017年、2019年、2021年对预案内容进行修订。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预警等级、区域应急联动、应对效果评估等提出了新要求。根据上述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9月14日印发了修订后的《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二、主要内容
预案修订后,由总则、组织体系与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豁免、应急终止、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及附则九大部分构成。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警分级标准
结合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等因素,将预警划分为3个等级,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统一以日AQI(空气质量指数,用来定量描述空气质量水平的数值)为指标。根据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按程序发布、调整、解除预警。
黄色预警:经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接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经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接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经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或接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二)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预警发布等级,实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各级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工业减排措施(如工业企业实施限停产、停止开停车与检修放空作业等)、扬尘减排措施(如停止建筑物露天拆除、暂停土方开挖、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频次等)及机动车减排措施(如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停止作业、部分区域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机械等)等,还包括公众健康防护措施(如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停止学校户外活动等)、倡议性减排措施(如合理设定空调温度、乘坐公共交通或新能源汽车等)。预案详细明确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应急响应措施,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精细化管理水平,减轻污染程度。(预案原文件可至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解读回应”专栏查阅)
(三)应急豁免
污染治理水平国内领先或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居民基本生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企业,可评为豁免企业,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三、主要变化情况
(一)调整应急组织体系
预案新增3个应急处置参与单位。其中,市科技局负责先进适用科技的研发与成果转化,市商务局配合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煤、成品油及涉VOCs排放的产品等的质量监管。
(二)优化应急响应措施
预案新增4项减排措施,包括停止道路沥青铺设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施工作业、主城区储油库分时段开展装卸汽油作业等2项强制性减排措施,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使用、强化公共交通运输保障能力等2项倡议性减排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好《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持续提高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参与单位职能分工的协调性,助力各地、各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协同防控的合力,确保各项应急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万华:下面请徐顾丹处长解读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全量核算登载政策文件。
徐顾丹: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排污许可制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手段。目前,排污许可证对于主要排口限制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一般排口仅限制污染物排放浓度,对于一般排口及无组织排放总量未进行载明。同时,当前由于管理口径、核算方法不一致等原因,排污许可登载的允许排放量与环评批复量、环境统计数据等往往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企业需多头填报,也不便于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
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实现“一套数据,服务多方”,我市先行先试,率先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放总量数据统一工作,创新开展排污许可全量核算与登载,补充登载一般排放口以及无组织排放总量,并选取海安、苏锡通产业园区先行先试。从前期试点成效上来看,实施排污许可全量登载,实现了排污总量全监管,深化了排污单位总量管理意识,同时进一步激活了排污权交易市场。
本次,我局总结海安、苏锡通试点经验,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全量登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配套出台《南通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全量核算技术指南(试行)》。
《通知》要求,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主动申请参加排污许可全量登载工作,补充登载一般排放口以及无组织允许排放量,废气指标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PM),废水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氮(TN)、总磷(TP)。在排污单位首次申请、延续、重新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时,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可鼓励并指导排污单位开展全量登载工作,逐步实现全市排污许可证全量登载全覆盖。在实际核算和登载过程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中污染物排放量可以对应到排污许可证各个排口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规定从严确定;无法对应的,按照本次全量核算技术指南提出的核算方法从严确定。参与排污许可全量登载的企业,可将补充登载部分的减排量作为富余排污权,出让给其他企业,也可将补充登载部分中有偿取得的排放量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低息贷款。
接下来,我局将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在排污单位首次申请、延续、重新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时,科学开展全量登载工作。二是动态调整工作要求,随时保持与企业的充分互动,根据反馈情况持续调整工作思路,遇到特殊情况组织开展“一事一议”,切实核准企业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
万华:下面请杨晓燕副局长介绍海安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全量核算登载工作情况。
杨晓燕: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近年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持之以恒推进总量改革,研究提出多项创新举措,排污许可全量登载便是其中一项。从2021年开始,海安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围绕排污许可全量核算登载,探索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有序推进,全量登载工作没有大规模集中开展,而是在企业首次申请、延续或变更排污许可证时,一并开展相关工作,不额外增加企业负担;二是规范核算,严格按照环评或相应的技术规范,采用产排污系数法、物料衡算法、实测法等多种方式进行核算,确保总量核得准;三是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激励企业通过污染深度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在减排工程完工后,及时开展减排指标核算和登载工作。
到今年9月底,海安共核发排污许可证833张,其中重点管理269张,简化管理564张。在原先主要排口许可总量的基础上,我们额外完成了330个废水一般排口、489个废气一般排口和54家废气无组织排放许可总量的核算和登载,全量核算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也为我们环境管理带来了正面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现排放总量数据统一。以往在环评、排污许可、环境统计、减排核算、总量平衡与交易等多个领域,因为核算办法不同,核算出来的数据就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给企业带来了不少困扰,时常分不清究竟该以哪一套数据为准。此次,通过推进全量核算,我们对已建企业,在排污许可阶段对其总量进行校准;对新建企业,在环评阶段对其总量进行源头统一,逐步实现“一套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也为后续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提供了有效支撑,提升了总量管理的精准化程度。二是深化企业总量管理意识。原先按照技术规范,我们海安全市仅有121家排污单位在许可证中登载了许可排放量,其余单位均仅对排放浓度进行许可。通过推进全量登载,进一步扩大了领证单位浓度、总量“双控”范畴,让企业能够主动结合自行监测数据,关注自身的排污量,并在执行报告中详细记载总量落实情况,从而不断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不仅浓度达标,总量控制也达标。三是进一步激活排污权交易市场。通过推进全量登载,让排污单位的排污权范围更加完整,进一步推动了排污权抵押贷款和排污权交易工作。企业可用许可证中登载的排污权进行抵押贷款,截至目前,海安已累计发放贷款8000余万元,为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同时,企业若开展了减排工程,可在项目完工后,对减排量进行核算,申请在排污许可证中核减相应指标并登载核减数量,作为自身的富余排污权纳入储备。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能够清楚地知晓自己的“腰包”里还有多少富余的总量,可以出让给其他排污单位或者用于保障自己后续的新上项目。以我市某陶瓷企业为例,此前该企业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形成了氮氧化物39.9吨、二氧化硫9.3吨的大气减排总量,通过许可证登载后这部分指标就可作为富余排污权进行交易。
接下来,海安局将按照市局要求,以全量核算技术指南的印发为契机,继续稳步推进全量登载、规范开展全量核算、强化排污许可审核,鼓励排污单位主动减少排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高品质生态环境齐头并进。
万华: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记者朋友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谢谢!
新华日报:重污染天气期间,对于不同污染程度、不同环境管理水平的企业,有哪些途径保障企业落实差异化的管控措施?
郭炜:近年来,部、省先后出台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等政策文件,引导企业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行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行业高质量发展双赢。
我市将持续深入贯彻相关要求,确保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优先管控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工序,切实发挥减排效应,力求科学、精准制定各行业企业管控措施。二是针对重点行业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定期开展绩效分级评价,按照A、B、C、D不同等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企业标准,对环保管理水平领先的企业按要求放宽减排措施,深化落实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三是针对重点行业之外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污染治理水平领先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居民基本生活的,符合要求可评定为豁免企业,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既让环保管理水平高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也让持续提标改造的企业看到希望,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
南通电台:请问为什么要开展排污许可全量核算工作?能够解决什么问题?
徐顾丹:由于现行各种环境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侧重点不同,污染物排放数据的核算口径和范围也各不相同,比如环评批复中的项目总量是为了控制区域污染物总排放量,需要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总量指标,包含了所有排放环节、包括废气无组织排放;而排污许可制度倾向于现场监管,更关注重点环节排放情况,仅在主要排口处划定排放“上限”,一般排口确保浓度达标即可;排污权交易与排污许可证载量相挂钩,但排污许可中一般排口及无组织排放许可量的缺失,使得可交易和可抵押的排污权也不够完整。于是在企业实际生产中,常常出现各口径排放数据不统一、与实际排放情况有偏差,企业对自身排放情况有困惑,新上治污设施实际运行效果缺少佐证和支撑,各个平台填报数据都不一样,明明开展了减排工作却难以用于排污权交易,污染物排放量说不清、说不准;对于环境执法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也常常只关注主要排口,对环评管理的要求难以兼顾,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模式始终留有缺口无法闭环。
为此,我们开展排污许可全量核算工作,串联衔接环评、排污许可与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管理制度,让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说得清、说得准,做到排放心中有数、减排有据可依、交易有量可卖。
万华: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结束。如果记者朋友对发布内容需要进行深度采访报道,可以和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宣教中心联系,由宣教中心统一扎口协调安排。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出席和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