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6月5日
主题:介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通报2022年南通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以及我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发展改革创新、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工作情况
地点:南通市新闻发布中心(图书馆6楼)
发布人: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朝晖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国江
南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建均
南通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周海军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裘晓东
南通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 朱永志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缪小娟
全文实录:
缪小娟: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同志: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每年的今天,也就是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和改善幅度全省第一;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实现历史性突破达到100%、全省第一;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五山地区滨江片区生态修复成为全国样板,被总书记赞誉为“沧桑巨变”。
今天,我们邀请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朝晖,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国江,南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建均,南通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海军,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裘晓东,南通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朱永志支队长向大家介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在场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有请周海军副主任介绍一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情况。
周海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南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今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旨在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凝心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平均浓度及改善幅度、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等指标均位列全省第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成效明显,连续两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借今天机会,向大家通报一下去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
一、健全治理体系,绘就生态文明建设“同心圆”。一是凝聚地区部门合力。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力建设彰显江风海韵的低碳花园城市。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月督察、季考核、年述职”工作机制,全省率先制订市级部门重点攻坚任务清单,开展季度评估和年度述职,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压紧压实条块治污责任。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建设,赔偿案件数居全国地级市之首,探索开展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工作,全国率先开展生态损害惩罚性赔偿试点,我市生态损害赔偿改革创新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新推行环保总监制度,全市984家重点排污单位设立环保总监。三是提升公众参与水平。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组织开展“千人进千企”生态普法、“政府开放月”等活动,打造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林”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基地,环境教育馆“青山书角”项目入选全省首批生态文化宣传示范点。
二、坚持生态优先,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含绿量”。一是空间管控强约束。出台《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文件,划定420个陆域、131个近岸海域管控单元,打造沿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杆区。完成“三区三线”划定,拓展城镇、农业、生态空间约250平方公里。累计关闭化工企业273家,从472家压减到199家,压减率约58%、全省领先。二是结构调整促升级。推进纺织印染、化工等重点企业整治提升261家、退出43家,完成116家重点企业、238项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节能审查项目获批数全省第一。加快风电、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全省第一。创成全国绿色出行城市,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491辆。三是生态修复提颜值。印发《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打造“两带多点”生物多样性观测样板,启动运行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海安城北污水处理厂等2个项目入选省级生态安全缓冲区试点,南通军山、启东圆陀角等7个项目入选省级生态岛试验区项目。高效推进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建成特色示范段10个,堤顶路贯通里程达285公里。长江沿线县域造林面积1739亩,新建省级绿美村庄35个。海安、如皋、启东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三、强化综合施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主动仗”。一是蓝天保卫战再强化。推进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创新推行排放大户“友好减排”,完成180家企业清洁原料源头替代。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1万余辆,全市降尘量均值2.0吨/平方公里·月、全省最低,开展“无异味园区(企业)”建设试点。健全空气质量异常预警管控机制,培育应急管控豁免企业36家,实施差别化管控。二是碧水保卫战再攻坚。坚持“系统化思维、片区化治理、精准化调度、长效化管护”区域治水模式,主城区100平方公里主要河道水质基本达到Ⅲ类。完成17个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工程,省内率先开展规模养殖场生态化改造,推动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新增8.99万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39%。完成3300余个入江入海排污口整治,相关经验全国推广。三是净土保卫战再发力。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完成1650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建立首批65家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开展化工园区、危废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调查评估,推进地下水环境考核点位达标提质。
四、夯实治理能力,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源动力”。一是深化改革创新示范。深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国家级试点,实行审批承诺制、打捆审批等,9家园区118个项目享受政策红利。印发《南通市排污总量指标收储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省内率先探索总量管理制度改革,促进重大项目总量指标优化配置。推进18个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监测数据全部实现省级联网,建立排污总量与环境质量挂钩的动态分配机制。二是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省内率先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实践,办理全省首例自动监测数据直接应用处罚案件,获生态环境部肯定推广,全市执法质效主要指标保持全省第一方阵。顺利通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检验,被交办问题数较首轮督察“回头看”分别下降71%和53%,五山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纳入中央督察办正面典型案例。省内率先开展生态环境信访法治化科学化信息化试点,市级、省级以上信访量同比下降38.5%、48.9%。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出台《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成污水、垃圾、固危废处置设施等项目739项,其中80项省级重点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均居全省前列。常态化开展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预计乡镇核算单元有效收集率同比增长8.45个百分点。新增危废处置能力18.9万吨,实现小微企业危废收集区域、种类全覆盖。
一年多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对照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比如,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重点断面水质尚不稳定,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仍不健全,农业面源治理仍需加强。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南通建设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继续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篇章。
今年环境质量主要目标是:PM2.5平均浓度达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4%,两项指标排名保持全省前列;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主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绿色发展转型。健全“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开展全国首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将管控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系统,强化全流程监管运用。完成155家重点行业企业整治提升任务,实施117家企业清洁生产改造项目,有力提升园区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强化生态空间保护评估,加大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查处力度。常态化运行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一批地面生态观测站、观测样区和样线样方,提升生物多样性调查能力。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全覆盖建设,积极争取全省首批“生态岛”试验区试点,指导县(市、区)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是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年内实施4000余个大气、水、土壤和地下水治理工程。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管控,开展23个重点行业废气治理提标改造,深化无异味园区创建、扬尘污染防治,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7000辆以上,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开展骨干河道溯源整治,完成60%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推进农田排灌系统、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新增治理农户6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47%以上。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推进建设用地流转“一张图”联动监管。
三是切实强化高质量发展保障。落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六条”举措,在项目审批、资金支持、执法监管、企业服务、督查激励等领域出实招、见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加强公检法等部门联动,深化非现场监管执法实践,非现场监管案件占比达30%。深化生态环境信访“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推动环境信访量实现“双下降”。高标推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按时保质整改销号。
四是不断积蓄改革创新动能。省内率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例立法调研,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工业园区定值定量管理、排污总量管理等改革试点,优化环境政策供给。制订实施省级重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清单,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加快“全域无废城市”“无废园区”建设。深化市县环境监测系统一体化建设,完善生态环境指挥调度机制。
同志们、朋友们,良好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身体力行、真抓实干,携手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让绿色成为南通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
谢谢大家!
缪小娟:
谢谢周主任!接下来,请王朝晖副局长通报2022年南通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以及我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发展改革创新、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工作情况。
王朝晖: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首先,对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南通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安排,我通报一下2022年南通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以及我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发展改革创新、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工作情况。
一、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勠力同心、砥砺奋进,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环境空气质量。2022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295天,优良比率80.8%、居全省前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26微克/立方米、全省第一,较2021年下降13.3%;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23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0.8毫克/立方米,比2021年下降11.5%、6.7%和20.0%;二氧化硫(SO2)、臭氧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179微克/立方米,升幅分别为16.7%和14.7%。全市酸雨发生率为0.4%,较2021年下降1.3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2022年,16个国考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占比100%、同比增加12.5个百分点、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二;55个省考以上断面中,18个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准、37个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优Ⅲ类比例100%,全省第一;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长江干流南通段姚港、团结闸、小李港均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狼山水厂水源地、如皋鹏鹞水务水源地、洪港水厂水源地、海门长江水厂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87.2%,高于省定目标值25.2个百分点。
(三)声环境质量。2022年,我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3分贝。
(四)土壤环境质量。2022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30个国家网一般风险监控点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均低于相应风险管制值。
(五)辐射环境质量。2022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属天然本底水平,长江姚港断面、狼山水厂水源保护区、南郊子站土壤的监测项目值均在江苏省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所有监测点位的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均在江苏省天然水平涨落范围内,与去年水平相当。所有监测点位的电磁场强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六)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全市生态格局指数为33.63,生态功能指数为74.42,生物多样性指数为67.33,生态胁迫指数为72.04。全市生态质量指数(EQI)为53.98,生态质量类型为三类。
关于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我先简要介绍这些情况,详情请参阅《2022年度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发展改革创新、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列入中国式现代化五大特征和九个本质要求。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努力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环境基础设施提升、环境政策集成改革等领域争做示范,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同频共振。
(一)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022年,市政府办出台《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七大领域21项重点工作,着力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等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累计投资约165亿元,完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项目739项,其中80项省级重点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均居全省前列,我市在全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2023年,我们将聚焦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固危废处置等重点领域,高质量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基础支撑。一是强化项目支撑。实施省级重点工程项目43个,计划总投资116.52亿元,目前已开工或完成36项,开工率达84%。计划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2.5万吨/日,新建城镇污水管网72.6公里;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数6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2%;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年内新增危废处置利用能力16万吨/年。二是拓宽资金渠道。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加大绿色金融政策倾斜支持力度,确保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经费得到有力保障。充分利用“环保贷”“环保担”等绿色金融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推出支持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类融资产品。三是创新推进模式。积极推广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依托省环保集团技术优势,在我市工业园区范围内积极打捞符合国家、省级EOD申报条件的项目,通过精准帮扶和现场指导,提升项目入库率。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结合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绿岛”项目等试点,提升设施建设运行效果。
(二)服务发展改革创新情况
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等部署要求,先后出台营商环境提升“十条”、惠企纾困稳经济“十六条”、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六条”等一揽子政策,全面夯实环保要素供给和政策保障,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总量管理制度改革、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等创新试点走在全省前列,“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非现场监管执法等“南通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示范推广。2023年,我们将坚持开拓创新、强化典型引领,推动形成具有南通特色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现实路径,全面提升生态“含绿量”和发展“含金量”。一是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开展全国首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构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格局。持续深化排污总量管理改革,拓宽排污总量指标收储来源,探索农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总量指标跨源使用。深入推进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管理,加强园区总量储备库建设,实现污染物总量和浓度精准管控。二是强化项目精准服务。深入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改革,压降环评报告技术审查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针对规划环评处于有效期的省级以上园区,园区内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提前进行环评技术审查。持续抓好民营企业环保服务站建设,开展重点优质企业“体检”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难题。三是优化环境经济政策。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国家级试点,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条例立法调研草案。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落实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柴油货车提前淘汰等资金奖补政策。深入推进“金环对话”机制,用好“环保贷”“环保担”、排污权抵押贷款等政策工具,持续扩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坚持“产业退、港口移、城市进、生态保”,打造17平方公里面向长江、鸟语花香的“城市客厅”,五山地区滨江片区生态保护修复成为全国典范;印发《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启动运行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推广应用“南通生物脸谱”APP,打造“两带多点”生物多样性保护样板区,勺嘴鹬、东方白鹳等珍稀鸟类安家南通,“微笑天使”江豚频繁亮相,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2023年,我们将聚焦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构建观测网络体系、深化生态示范创建等关键领域协同发力,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体系,推进生物多样性观测成果应用,奋力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通生态画卷。一是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和保护。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针对长江江豚、勺嘴鹬等珍稀濒危物种划定保护隔离带,加大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查处力度。积极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岛试验区等试点示范,力争南通军山、启东圆陀角等纳入全省首批“生态岛”试验区试点。二是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推进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实现观测试验、生物多样性展示、生物脸谱互动体验等一站式功能。推进长江江豚水下声呐智能监测设备和鸟类图像智能识别监测系统的安装与应用,推动重要物种种群周期性、持续性观测,持续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层基础。三是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引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平台载体和示范标杆作用,指导各地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力争实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覆盖。协同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定期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绩效评估。
我就通报这么多,谢谢大家!
缪小娟:谢谢王局长,接下来我们进入提问环节。有问题提问的记者请举手示意,提问的时候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新华日报记者:
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事关公共利益。请问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职能,实现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衔接的?
裘晓东:
检察公益诉讼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从2017年全面推开这项制度以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呈现快速发展和提升态势,办案领域从传统的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土国财保护等向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拓展,建立起“4+N”的基本业务框架,形成了以传统法定领域为核心、新增法定领域为增长点、其他新领域为补充的基本业务格局。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我们检察机关主要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即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方式,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生态环境是检察公益诉讼的第一大办案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都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两项制度的任务目标和价值追求是一致的。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协同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效衔接。
在具体衔接工作上,我们围绕线索共享、开展磋商乃至后续的起诉、修复等各个环节,来共同落实落细制度衔接工作。在线索阶段,我们与行政机关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制度,及时互通有无,确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都能得到及时追责;在生态环境等部门与侵权人磋商阶段,我们根据案情及行政机关的工作需求,介入磋商、开展协助、提供法律意见,对一些重大案件开展联合调查;对磋商不成,行政机关提起诉讼的,我们进行支持起诉;磋商未达成一致,行政机关不提起诉讼的,我们可以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我们对违法行为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修复环节,我们监督生态环境修复行为,参与到生态环境修复效果的评估工作中。
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我们也取得一些成效。我们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比如办理企业非法倾倒危废损害赔偿磋商案等有重大影响力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及时推动生态环境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我们共同完善了工作机制,总结实践做法,形成长效协作机制,与生态环境部门会签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动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协作工作方案》,形成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协作的合力,为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实践探索;我们共同促进了生态的有效修复,树立“修复优先”的工作导向,督促清除垃圾废物、废水8千余吨,新建公益替代修复基地3个,补植复绿350余亩,有效净化了江海生态。
这里我再简单列举几件我们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典型案例。比如,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惩罚性赔偿”条款的适用,我们在海安某化工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中,为生态环境部门适用惩罚性赔偿提供建议,丰富了这项条款的实践适用。再如,我们在办理胡某等人非法采砂案中,通过推动和支持水利部门与侵权行为人开展磋商,办理了全国水利系统首例长江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等等。我们也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和帮助监管单位更有效地履行索赔主体责任,比如我们围绕长江船舶大气污染问题,支持海事部门与使用超标燃油的船舶方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横向拓展。下一步,我们将与各行政机关一道,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更好地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南通落地生根、创新发展。
江苏广电记者:
污染防治攻坚是国家的一项重点工作,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请问公安机关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方面有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朱永志: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全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市委市政府推进沿江沿海保护开发、守护江海生态本底、建设绿色美丽南通的总体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以新生态安全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我们坚持主动出击、重拳发力。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立足犯罪打击职能,时刻紧盯长江、通吕、通启运河等重点水域,聚焦废水产生企业、危废处置单位、污水处理厂以及印染、化工等行业,常态开展“净土”“三打”专项行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噪声、扬尘等难点热点问题,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针对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新型犯罪,坚持源头治理和末端整治同步发力。共破获“9.29”,“10.21”等污染环境案件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9人,公诉89人。成功破获南通首例干扰大气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污染环境案件,公安打处绩效始终走在全省前列。我们深化联动协作、融合打击。我局始终将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勤联动作为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重要抓手,加强内部协作,强化外部融合。我局与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创新组建公安、生态环境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融合战队,先后开展联合检查10余次、出动执法警力60余人次。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检查、联合办案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跨地域联合作战,进一步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全面营造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浓厚气氛,切实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我们坚持科技创新、数据赋能。紧扣实战需求,主动对接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探索建立行刑衔接一体化联动作战平台,在数据共享、线索转递、日常执法、重点交办等方面实时互动。探索开发危废异常处置模型、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波动模型等10余个数据模型,充分发挥数字化、智能化优势,形成内外循环、纵横贯通的一体化联动作战体系,全面提升污染环境犯罪打击效能。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引领,充分发挥犯罪打击职能,主动作为、依法治污,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实际行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为高质量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贡献“公安力量”!
在这里,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共建美丽南通、美丽家园。如果您一旦发现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央广网记者:
从刚才的环境质量数据我们知道2022年全市实现优Ⅲ类比例100%,请问近年来我市在围绕河道整治提升水环境质量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卢建均:
近年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新思路,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组织实施区域治水,加快建设现代水网,全力打造“干净、流动、美丽”的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实施区域治水 加快建设现代水网。将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提升经验做法向全市域拓展,按照“系统化思维、片区化治理、精准化调度、长效化管护”的南通“四化”治水新理念组织实施区域治水,加快建设现代水网。从2020年在启东开展试点以来,到去年底全市区域治水片区达38个,覆盖面积达3000平方公里。今年将继续新增治理片区面积1000平方公里,并打造1000平方公里的示范片区。所谓区域治水,就是改变传统的就河治河模式,由单一的河道疏浚整治向控源截污、畅流活水、生态修复的系统治理转变,从治理一条或几条河到治理一个河网水系片区,全面盘活河网水系,促进水体常态流动,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从而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大力推进生态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将生态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和美丽南通建设的重要方面,按照“功能达标、水流通畅、清水绿岸、生态美丽、管护到位”的要求,大力推进生态美丽河道建设,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到2022年底,全市共建设县乡两级农村生态河道长度达3184公里,覆盖率达42 %;建成幸福河道342条,焦港入选全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长江、通榆河南通段在全省率先建成省级幸福河湖。今年计划再新增建设幸福河道300条。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 聚力攻坚问题河道治理。针对我市河网密布、镇村低等级河道数量众多,部分河道多年未得到疏浚整治,少数河道淤积阻塞、不通不畅的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加大了问题河道的整治力度。把农村黑臭河道治理纳入纪委监委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29条农村黑臭河道,逐一分析黑臭成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治理责任。围绕区域治水和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全面排查梳理问题河道,打通断头河、盲肠河、竹节河等河道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五水统筹,积极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我市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提供坚强的支撑和保障。
中国新闻社记者:
近年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已经取得一些成绩,请问周主任,2023年攻坚办如何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持续深入推进治污攻坚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周海军:
近几年,全市上下齐心协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相关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在全省有影响、有位次。今年年初,全省各设区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会议在我市召开。
2023年,市攻坚办将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用好一个杠杆,优化“月督查、季考核、年述职”机制,完善考核办法,继续每季度组织市对县、县对镇村的污染防治攻坚分级考核,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统筹各方力量。制定市级相关部门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加强部门联合攻坚,开展季度评估,结果纳入市级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督促部门结合各自污染防治攻坚职责加强指导推进。三是督查两个重点,整合督查力量成立督查组,常态化开展市级压茬式督查,重点推进大气和水环境两个质量提升攻坚工作,针对不同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结合省市部署工作重点、横向部门反馈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对各地进行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针对久拖不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通报曝光、问责问效,推动问题闭环整改。四是推进源头治理,制定实施《南通市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计划》,排定水、气、土等重点工程项目,开展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围绕环境质量改善需求,进一步针对薄弱板块、重点领域,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推动源头治理取得实效。五是推进三个方面上级交办突出问题整改,一体化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省政府挂牌督办项目整改,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督促市级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地方就典型问题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确保按期高质完成交办问题整改。
总之,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治污攻坚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治污攻坚主体责任和市级部门的指导监管责任,确保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南通日报记者:
近年来,市城管局牵头开展全市扬尘整治和餐饮油烟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作出了积极贡献,请你介绍下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徐国江:
扬尘污染是影响城市整体洁净度和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从2020年5月开始,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住建、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等部门,开展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施策、全链条管理,组织市级督查组及各板块开展点位巡查和履职督查,在日常管理中先后总结了工作专报、交办联动、红黑榜、快查快处、精准源头管控等八项机制,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专项突击整治逐步向管理常态长效转变。
今年一季度,全市工地、裸地扬尘源管控力度继续位列全省第一,防尘到位率达96.40%。为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优势,克服扬尘过境天气对我市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市领导要求,持续开展654扬尘整治和裸土复绿行动。目前各版块、市级督查组根据问题发现、交办、跟踪、督促、整改、销号、回头看的闭环管理机制,开展了高频次巡查、督查,确保整改及时高效,问题不过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精细化管控,不断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自2019年以来,市城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一方面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动机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开展夜间联合执法整治26次,各区开展夜间执法行动256次,对29家涉嫌无证经营餐饮场所移交查处;其次强化面源污染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排查餐饮场所8950家,对2303家餐饮场所、113家企事业单位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跟踪督办整改。制定印发餐饮场所《南通市餐饮场所油烟防治管理手册》6000余份,基本实现市区餐饮场所一店一册。对油烟严重超标排放污染违法行为行政处罚36起,处罚金额42.7万元;三是建设技防监测网络。各地城管部门已建设完成油烟排放在线监控平台,餐饮场所安装在线监控设备达3720家,油烟排放技术监管得到强力支撑。制定印发《南通市餐饮油烟治理分级监管制度及实施细则方案》。全市已分五批34家餐饮场所纳入红牌监管、171家纳入绿牌监管范围提高了管控质效。
现代快报记者:
我听说现在画眉鸟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之前有很多人把画眉鸟当宠物养的,请问这种情况公安机关是怎样处理的?
朱永志:
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2月1日公布的最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画眉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任何单位、个人在不具备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饲养、交易、猎捕。根据《刑法》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近期,市公安局就“非法饲养画眉鸟”开展了针对性地专项打击,成功破获“9.18”特大非法猎捕、贩卖画眉鸟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查扣活体画眉鸟200只,查证涉案画眉鸟1200余只,涉案价值600余万元。目前涉案的39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5月22日,如皋环境资源法庭通过央视等媒体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一审获刑5年6个月。在此,我们诚挚地呼吁广大市民朋友,野生动植物是生态环境的主要组成部门,野生动植物保护需要你我他。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踊跃向我们提供相关犯罪线索,助力公安机关严打此类犯罪,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积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缪小娟: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安排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与相关部门的同志进一步的交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