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三年建设规划(2019~2021年)》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11-28 08:4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抓好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创新生态环境精准监管模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助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省三年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三年建设规划(2019-2021年)》(通政办发〔2019〕99号)。

一、规划编制背景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技术支撑。2019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年)》,总经费概算为46.93亿元,其中省级投资22.02亿元,地方投资24.91亿元。同月,生态环境部与省政府签订部省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全市已建成23个水质自动站,覆盖主要入海河流、饮用水源地和跨界断面;建成21个大气站,各县(市)、通州区各建成2个大气站,市区另建设一个大气超级站;污染源监控覆盖各工业园区,800多家排污单位实现自动监控,在5个化工园区开展下游水站和上下风向空气站点建设,初步形成国、省控自动监测网络,为说清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攻坚提供了支撑。

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入关键期,要打硬仗,啃硬骨头,对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治污提出新要求,对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对照新形势、新要求,我市生态监测监控能力还存在明显短板,主要表现为:监测覆盖面不广,站点、要素不全;与生态环境执法结合不紧密,距离精准执法有差距;监测实验室投入不足,监测队伍不稳定。为此,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完善全市生态监测监控体系,实现“三个说得清”(说清污染源状况、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建设原则及目标

规划遵循三个原则。一是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二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三是分级实施,分步推进。到2021年,全市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能力明显提升,实现PM2.5精准管控、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有效应对。污染源监控能力显著增强,污染源排放与环境质量综合关联分析能力显著提升。初步形成与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新体系。

(二)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涵盖了水质站、大气站、噪声站、自然保护区及农村监测,污染源监控、移动源监控、生态监控平台建设和生态监测机构建设八个方面。

(1)完善水质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基本实现重点断面全覆盖。新建水站79个,包括16个省考及跨界断面水站,34个入江支流水站,3个市级生态补偿水站,2个近岸海域水站,7个入海河流水站,5个化工园区下游水站,2个饮用水源地水站,10个乡镇水站。改造8个水站,其中6个省考及跨界断面水站,2个饮用水源地水站。

(2)加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提升预警预报能力。统筹推进全市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布局,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新建空气监测站108个,微型站430个,其中1个省级大气背景超级站,83个乡镇(街道)站,1个港口码头站,10个化工园区站,3个环境气象站,10个小型空气站,430个微型空气站。改造7个,其中5个国控大气站,1个大气超级站,1个环境气象站。

(3)加强噪声自动监控建设,优化噪声点位,实施自动监测,建成8个噪声自动站。开展铁路、机场等重点噪声源自动监测及振动监测试点。

(4)加强自然保护区及农村环境监测,开展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生态监测试点,对每个乡镇不少于1个村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5)加强污染源监控网络建设,实现重点排污单位全覆盖。依托智慧环保平台,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实时监控,探索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响应关系,推进精准治污,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

(6)加强移动源遥感监测,建设14套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开展非道路移动源监控。

(7)完善生态监控平台建设。依托智慧环保服务中心建设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数据计算和存储节点,与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数据交换和存储。深度优化智慧环保平台,整合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资源。建设多业务兼容、可平滑扩展的生态环境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8)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建设。组建市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结合我市沿江靠海的独特区位,加大长江大保护和海洋监测能力。提升环境监测站标准化水平,形成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的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格局。

三、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规划共安排项目34项。在组织推进形式上,全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考核;在具体建设上,市县按事权分级实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总,各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市审批、财政、住建、水利、供电等部门共同推进。各地政府组织本地区项目的实施,从立项、审批、资金等全方位保障。市攻坚办把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纳入攻坚考核,定期调度推进。

二要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县财政加大投入,做好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储备库建设和预算安排。积极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数据服务、第三方服务模式。

三要落实建设责任。理清市、县环境监测监控事权,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市县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要统一运维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维护流程,形成较为完善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化运行思路,有效降低运维经费成本,提高运维服务质量和水平。

原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