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三年工作计划(2023-2025年)》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27 18:2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落地见效,根据生态环境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部省合作框架协议》及《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南通市人民政府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南通市人民政府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为提升学院建设水平,组织编制了《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三年工作计划(2023-2025年)》。

二、编制过程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张謇企业家学院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宣教等处室、单位,起草编制了《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三年工作计划(2023-2025年)》。南通市政府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领导多次听取编制情况汇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经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目标

到 2025 年,构建科学系统、丰富多元的生态文明课程体系; 打造体系全面、影响广泛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传播基地, 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应急常态化实训基地,海洋生态及海洋生 物多样性研究及教育展示基地,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提供重要平 台和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从四个方面,确定了16项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具体是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研究,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基地创建,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成果宣传。

二是系统全面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具体是开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新技术推广培训,加强面向社会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

三是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及课程体系建设。具体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培养,开发不同受众的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和教材,开发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现场教学点。

四是建设专业化教学实训基地。具体是建设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永久基地和监测技术实训基地;建设环境应急实训演练基地;建设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培训演练基地;建设海洋生态、海洋生物多样性研究及教育展示基地。

(三)保障措施。

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学院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共建理事会研究确定省生态文明学院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共建联席会议在共建理事会领导下,负责落实共建理事会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学院建设,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有序推进实训基地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是大力宣传推广。将生态文明学院作为我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特色名片,立足长三角、面向全国,系统组织宣传推广。邀请各级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定期组织学院推介会,提升社会各界对学院的知晓度。

三是开展考核评估。由共建理事会牵头建立系统、科学、 客观的评估体系,每年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对学院科研、教学、培 训、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评估,推动学院高水平建设和运行管理。

原文:南通市人民政府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三年工作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政策图解:政策图解《关于共建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三年工作计划(2023—2025年)》